美国民族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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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美国民族史学的源起与缓慢发展(20世纪上半叶)》:ethnohistory在美国学界的源起及其表现

本章揭示了20世纪上半叶民族史学在美国学界的源起,并对这一时期即孕育阶段其缓慢发展的学术背景与社会环境进行分析。

不少西方学者认为,ethnohistory不是一种新的研究方法或研究领域。实际上,它与民族学学科本身的历史一样久远。早在民族学肇始的19世纪,一些学者就开始利用档案证据来帮助解释民族志或考古学材料。二战以来,所谓从事ethnohistory研究的学者们逐渐对自己的工作有了自我认识,ethnohistory研究得以强化。这些学者有意识地研究土著族群的变化,或者批判性地意识到“出于民族志的目的而使用历史证据”。ethnohistory研究的意义是逐渐显示出的,二战后ethnohistory才称得上是一个相对新的学术现象。[144]“不管研究者的学术背景是来自民族学,还是来自历史学,都会承认这一点。”[145]上述见解有一定的代表性,已基本上为西方学界所认可。

在西方民族学人类学肇始之初的理性—进化论时期(19世纪50—90年代),[146]就有很多西方学者,如麦克伦南(J.F.McLennan)、巴霍芬(J.J.Bachofen)、摩尔根(L.H.Morgan)、泰勒(E.B.Tylor)和梅特兰(F.W.Maitland)等,对异域族群文化史研究表现出兴趣。他们既是民族学人类学的开创者,也是ethnohistory研究的先驱。[147]在美国,ethnohistory研究至少可以追溯到摩尔根时代。[148]作为美国及西方民族学人类学的主要奠基人,摩尔根在其名著《古代社会》(1877年出版)中,援引了大量历史纪录,通过考察氏族的历史、亲属制度及婚姻家庭的历史,对原始社会历史进行了分期,以人类心智的一致性解释了文化发展的普同性,以具有欧洲文化中心主义色彩的单线进化论诠释了历史上的文化变迁。[149]摩尔根等19世纪民族学人类学先驱们所做的早期探索,对20世纪上半叶ethnohistory在美国学界的孕育及二战后的凸显,具有筚路蓝缕、开启山林的重要意义。

美国民族学人类学界是ethnohistory的重要发源地。“20世纪30—50年代的民族史(ethnohistory)研究,本来就是人类学的领域”。[150]

一 原初使用

早在20世纪之初,美国民族学人类学界就已经出现ethnohistory的“足迹”。较早论述ethnohistory一词的,当推美国民族学人类学家博阿斯(Franz Boas)的学生威斯勒(Clark Wissler)。[151]

1909年,威斯勒在引介考古学系列报告《大纽约和哈德逊河下游的印第安人》时,涉及了“ethno-historical”,并进行了论述:“从整体上而言,一般的史前文化重构,所依靠的就是所获得的ethno-historical数据和考古学数据的联合,但是,这种方法被证明是徒劳的,因为它没有找到古代的地方证据,也没有指示出继承下来的或当今的文化类型。”[152]

威斯勒所论述的“ethno-historical”,关涉的是一种研究方法类型,即由曾经长住某一地区的族群的相关民族志之重构组成,并力求将文化数据整合进历史叙述之中。它体现了纽约地区印第安族群研究中的一种方法论特色——利用整合到早期历史叙述中的民族学数据和考古挖掘数据,来建构一个有关原始文化的综合描述。[153]换言之,威斯勒所论及的“ethno-historical”,就是“纪实”档案(documentary)的同义语。这种档案并不是由当地土著族群提供的。这种研究,无论是对当时的民族学人类学家还是史学家,都是一样的,即主要利用档案资源来讨论“他者”(这里主要指以北美印第安人为代表的原始土著族群)的过去。[154]

总之,20世纪初的ethnohistory,代表的是一种研究类型:利用并不是由当地土著提供的、并不充裕的档案资源和考古材料来研究北美印第安族群的过去,重建其史前文化。除与民族学人类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外,与考古学也有一定的关联,与原始族群史前文化的重构息息相关。“‘ethnohistory’既是民族志的附庸、也是考古学的侍女”,[155]“ethnohistory主要由北美的民族学人类学研究来体现,处于它的孕育阶段”。[156]由于威斯勒等美国民族学人类学家对其并不赞赏,此类研究未能在当时的美国民族学人类学界获得充分的发展。

二 发展概况

从20世纪初到二战,以斯旺顿(John R.Swanton)、狄克逊(Roland B.Dixon)、斯特朗(William Duncan Strong)、斯佩克(Frank G.Speck)、斯图尔德(Julian H.Steward)、芬顿(William N.Fenton)等为代表的一些为数不多的美国人类学民族学家,使用档案材料来重构印白接触前北美印第安部族社会的过去,表现出对档案材料、土著历史重构的浓厚兴趣,继承并进一步彰显了与1909年威斯勒对ethnohistory所做论述相近的研究旨趣。二战前ethnohistory的“星星之火”,虽然微弱,但也一直在美国民族学人类学界中延续和发展。

1914年,斯旺顿和狄克逊在《美国人类学家》(American Anthropologist)上发表文章《美洲土著史》(Primitive American History),展示了相关研究,提示了这种研究的重要价值。[157]

在1922、1946年,斯旺顿(John R.Swanton)分别出版了《克里克印第安人及他们的邻居的早期历史》(Early History of the Creek Indians and Their Neighbors)、《美国东南部的印第安人》(The Indians of the Southeastern United States),研究了美国东南部印第安人的历史;1928年,斯佩克(Frank G.Speck)出版了《马萨诸塞的万帕诺亚格人与瑙塞特印第安人的版图划分与边界》(Territorial Subdivisions and Boundaries of the Wampanoag,Massachusetts and Nauset Indians),研究了美国东北部的部族史。斯旺顿和斯佩克将田野工作放在部族遗迹存在的地区,大量使用了范围广泛的档案材料。[158]

1931年,斯旺顿(John R.Swanton)的《乔克托印第安人的社会和仪式生活的材料来源》(Source Material for the Social and Ceremonial Life of the Choctaw Indians)是这一时期ethnohistory研究的重要代表作。[159]

1940年,旨在“献给斯旺顿”的北美“历史人类学”系列论文(Essays in Historical Anthropology of North America in Honor of John R.Swanton,由史密森研究院Smithsonian Institution出版)成为ethnohistory研究中最为清晰的早期案例:芬顿的文章《问题源自历史上的易洛魁东北部驻留》(Problems Arising from the Historical Northeastern Position of the Iroquois)使用17世纪和18世纪的文献来追溯易洛魁人(Iroquois band)的定居和迁移;斯特朗的文章《从历史到史前的北部大平原地区》(From History to Prehistory in the Northern Great Plains)证明了档案材料可以与考古学数据一起使用,从而提供了一种持续性的从现在到特殊地点的过去的记录;斯图尔德的文章《大盆地地区的土著文化》[Native Cultures of the Intermontane(Great Basin)Area]研究了大盆地(Great Basin)社会,与生态学、历史学、考古学和民族志联系在一起,考察的是结构和文化过程。[160]

需要着重指出的是,上面提到的斯特朗,是在具有“反历史”倾向(即忽视土著历史重构)的博阿斯学派传统中来接受学术训练的。但是,在他继博阿斯和林顿(Ralph Linton)成为哥伦比亚大学人类学系主任后,对前辈开创的“反历史”传统进行了批判。与博阿斯学派相比较,斯特朗等人的突出贡献在于,使用“直接的历史方法”(direct historical approach),将史前文化单元与北美大平原的现代族群联系起来。这种研究方式,深深影响和促进了美国民族学人类学家将民族志、历史学、考古学中获得的数据在文化史重构中连接起来的意图,[161]进一步彰显了20世纪初ethnohistory的研究旨趣。

20世纪30—40年代,从事ethnohistory、ethnoarchaeology等类研究的人员依然有限,且依然集中在少数民族学人类学家之中。国家档案(the National Archives)的建立,为更大范围开展美国印第安族群历史的研究,以及拓展ethnohistory研究空间创造了条件。但是,这些研究在一开始都面临困难,浪费了很多时间和经费。[162]

美国史学家开始关注族群问题、对北美印第安族群进行专题研究,也多集中在二战后,主要包括编年史研究、族群史研究、殖民地时期东南部印第安人研究、史料研究、新英格兰地区印—白关系研究等几大类。[163]

整体来看,就二战前的美国人类学界和史学界而言,ethnohistory既非一个引人注目的学术概念,也不是一种值得重视的学术现象。尽管如此,它作为美国学者开始关注哥伦布时代之前印第安人历史的一种重要体现,作为民族学、史学与考古学相结合的“史前史”(prehistory)研究的一种典型例证,当属英国历史学家杰弗里·巴勒克拉夫(Geoffrey Barraclough)在《当前史学主要趋势》中所称的“历史研究领域扩大中最重要的方面”。[164]

三 主要特征

(一)运用“直接的历史方法”

二战前,上述“档案研究”(利用档案材料等直接的历史证据来研究土著的过去)的旨趣,多在于建立考古学联合体(archaeological complexes)或考古学地点(archaeological sites)中的族群确认(ethnic identity)上,以尽可能从年代学上确认这些族群。基于此,从事此类研究的学者们,如芬顿、斯图尔德和斯特朗等美国民族学人类学家,一般都强调所谓“直接的历史方法”(direct historical approach)。这种方法,也被称为溯流而上(from the present back into the past)的方法,[165]或“历史民族志”(historical ethnography)方法。[166]

20世纪上半叶处于孕育阶段的ethnohistory,在研究方法上主要体现在对档案感兴趣的民族学家即“历史民族学家”(historical ethnologist)或“民族史学家”(ethno-historian)[167]与考古学家在史前文化研究中所用技术的联合上,体现在“直接的历史方法”的运用上。[168]这种特殊的研究方法方式,与当时占民族学人类学主流的现在时田野调查方法有着明显的不同,是孕育阶段ethnohistory的主要表现形式和重要特征。

在对北美大平原地区进行民族志研究的过程之中,博阿斯学派的成员,如威斯勒等人,主要以一种单调的现在时视角对待平原文化。对他们来说,似乎不能获得历史资源。在数据的收集和描述方面,他们也往往不参考早期的相似的民族学“标本”。[169]在芬顿(William N.Fenton)看来,虽然时间跨度很大,但是依然能从一些长者口中得到关于关键“标本”的一些额外历史数据,这将有助于研究者的田野工作。[170]芬顿还认为,必须把注意力限制在对社会的描述性整合(descriptive integrations)之中,以之为框架,来组织丰富的历史和民族志文献,其中涵盖了建构起来的主要文化模式的时间维度和空间关系。这种档案文献,即,直接的历史证据,对于欧洲、亚洲和北美新世界等许多社会的历史而言,是存在的。[171]这也是“直接的历史方法”(Direct Historical Approach)名称的由来。

二战前,最早把“直接的历史方法”应用于田野的建议来自尤尔斯(John C.Ewers)。他发展出一种技术,即应用早期的民族学“标本”,作为从信息员那里引出历史信息和检查传统记录的工具。[172]

这种方法,开始大范围运用于北美印第安等土著族群地区,主要出现在纳尔逊(Nelson)对新墨西哥一个叫作Galisteo的地方之遗迹的相关研究之中(这项研究以斯旺顿研究东南印第安人的名义出现),以及在斯特朗和韦德尔(Wedel)对平原地区印第安人的研究中。[173]

这种方法被多样化运用,则集中体现在二战前斯佩克、斯旺顿、韦德尔、芬顿、库珀(Cooper)、斯特朗、斯图尔德等人的相关研究和作品中。[174]

斯佩克直观地应用该方法于破碎不完整的文化之中,即由访谈对象对现在功能社会的描述追溯到访谈对象释放朦胧的文化记忆;[175]斯佩克还应用该方法,结合他的东部民族志知识,对阿尔冈琴语系文化模式进行深入研究,唤醒了印第安老人对其童年的模糊记忆。[176]

对印第安人的研究,能与斯佩克的研究能力相媲美的是斯旺顿。包括他的名著《美国印第安人手册》(Handbook of American Indians)在内,斯旺顿的著作均堪称“直接的历史方法”的典范。[177]斯旺顿运用这种方法主要研究了北美东南地区的印第安人。[178]

针对考古学而言,“直接的历史方法”的最清晰表现,就是韦德尔对北美平原地区波尼族印第安人(Pawnee)的研究。[179]

芬顿在对六个易洛魁民族(the Six Nations[180])即易洛魁诸部族(易洛魁联盟)的政治史收集材料时,也使用了这种方法。[181]

斯特朗采用该方法研究了北美平原地区,[182]通过分析历史档案文献,从已知到未知,将已知的北美大平原现代族群与未知的史前文化单元联系起来。[183]

斯图尔德利用此方法研究了美国大盆地社会(Great Basin)。[184]

总之,在这一时期,尽管习惯于现在时田野调查的民族学家对“直接的历史方法”心存疑虑,但还是在尝试使用它,尤其是将这种方法应用在拥有深厚历史传统的土著人群之中。对于北美地区而言,斯图尔德(Julian H.Steward)在20世纪40年代早期就曾说过,“直接的历史方法”大量应用于美国西南、东北、大平原(Great Plains)和东南部等土著文化地区。这种方法的使用范围,后来日益扩大,逐渐扩展至如中美洲、伊斯兰非洲、西部非洲和湖间非洲(Interlacustrine Africa),以及波利尼西亚群岛,即中太平洋群岛,包括夏威夷、汤加、萨摩亚群岛等地。[185]

1942年,根据有关的经验研究作品,斯图尔德对“直接的历史方法”进行了系统总结。他认为,在方法论上讲,“直接的历史方法”涉及了从已知到未知、从现在到史前的基本逻辑,即溯时间之流而上(upstreaming,backward in time)。它有三个特征:其一,明确历史阶段;其二,确定文化丛结(cultural complexes);其三,溯流而上至前史学阶段。此与一般史学研究的朝向相反,因为史学研究一般是从古到今来编年叙述,即以古知今。[186]

在赖特(J.V.Wright)看来,1942年斯图尔德(Julian H.Steward)的界定,即人类学对“直接的历史方法”的界定,具有很大的灵活性,以容纳广泛的数据、不同的分析性技术、不同的学科导向和多样的研究目的。其中,在多样的研究目的中,人类学家的中心目的在于文化史重构。尽管有很多的学科支持了这种“直接的历史方法”,但赖特认为,只有三种方法——考古学方法、ethnohistory方法和民族学方法——是基本的,对文化史重构做出了重要贡献。[187]考古学的贡献,在于提供史前文化记录以及各种分析的方式和手段;ethnohistory展示的是多样的书面档案材料;民族学则依靠描写活文化来推断(extrapolations)其祖先文化(祖先文化由考古学和ethnohistory来描述)。[188]“直接的历史方法”,需要考古学、ethnohistory、民族学的合作,需要具有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之间的联合,只有如此,才能克服学科间的偏见,用最少的材料开发出最大的效能。[189]

芬顿(William N.Fenton)认为,“直接的历史方法”,也就是“溯流而上”(upstreaming,是芬顿从Sir Flinders Petrie那里借来的概念)的方法,即,在本质上,依靠把现在与早期的文化模式用直接的序列联系起来,使用存在于活文化中的文化模式来重新解释早期文化及过程,从已知的现在回溯(backwards)未知的过去。[190]这种文化史重构,在芬顿看来,需要四种基本学科——考古学、ethnohistory、民族学和语言学(涉及每种特殊的研究可能会仅限于其中的某种学科)。成功的方法在于它们之间的合作,而少有某项研究能同时跨越上述学科,多是各有侧重。[191]

斯特蒂文特(William C.Sturtevant)指出,ethnohistory研究的重要源泉之一,在于北美考古学家从事的所谓“直接的历史方法”——使用历史档案证据把考古学地点和现在已知族群统一起来,将考古学序列的上端和历史学和民族志数据联系起来,依靠把历史学、考古学和民族志数据联合起来生产一种针对晚近考古学时期的“历史民族志”(historical ethnographies),经由对早期遗址的考察,从已知的现在回溯过去,溯时间之流而上(upstreaming;backward in time)。[192]这种所谓“溯流而上”(upstreaming)的方法,用当代的民族志数据来批评和解释先前的文化,其重要关怀之一即在于纠正前辈观察中可能具有的文化偏见。[193]ethnohistory的出现及“直接的历史方法”的运用,依赖于离开了田野调查的人类学家对异域文化的描写,是一种局部的回归——回归到“书斋”民族学时期的前田野调查阶段。其意义在于,对解决文化偏见、种族中心论有帮助。而检查前辈留下的可能拥有文化偏见的档案材料,是ethnohistory的重要关怀,也是对历史学家的修正和完善。[194]

此外,钱斯(John K.Chance)[195]、卡马克(Robert M.Carmack)[196]、阿克斯特尔(James Axtell)[197]等学者,也有相近的论述。这里不再一一列举。

总之,20世纪上半叶,由为数不多的一些民族学家所使用的“直接的历史方法”,是“一种研究方式,一种在根本意义上讲,与有关人类文化史的广阔叙述联系在一起的研究方式”。[198]它源自考古学家重构族群文化史的方法(考古学家“工具箱”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在于重构土著族群的史前文化:根据充分的已知,主要是直接的历史证据(由现在时民族志调查形成的档案材料,也可能是考古学或语言学性质的材料),获得史前文化模式保存下来的有关详细信息,然后通过一种溯时间之流而上(upstreaming;backward in time)的时间中的比较,用现在的已知资料填补、解释和建构先前的模糊的文化。

这种比较,基于下面的假设,即规律存在于社会文化的构造之中,两个不同时间段之间存在一些基本的相似性。主要的文化模式在长时段中能够保持稳定而且能够自我复制;先使用近来的资源,再使用稍晚时候的资料,这样依次类推,从已知的民族志现在到未知的过去。依靠这种程序能够发现过去的文化模式,因为处于时间跨度之间的材料资源一般是可信的。

这里所说的溯时间之流而上(upstreaming;backward in time),是针对顺时间之流而下(downstreaming;forward in time)来说的。尽管民族学家和历史学家分享了ethnohistory理论和方法论,但他们的贡献是存在差异的,在源流和风格上也不尽相同。民族学家研究文化是从现在到过去,即向后追溯,溯时间之流而上(upstreaming;backward in time);历史学家研究文化,是从过去到现在,即向前发展,顺时间之流而下(downstreaming;forward in time)。

这种溯时间之流而上(upstreaming)的方法,与民族学人类学中的“历史民族志”(historical ethnographies)方法(即以某一部分的制度或文化来整体重构过去的社会和文化)相近。“历史民族志”,在北美印第安部族研究中表现较多,其中有很多是人类学文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表现在于,人类学家询问一些对其先前文化有清晰记忆的老者(采用记忆民族志的方式),并将人类学家自己对现存文化模式的观察与这些记忆数据结合起来。这种方法,是民族学人类学中ethnohistory的主要表现,历史学家也有该方面的追求,因此,这也是两个学科交叉重叠的主要部分。由此,这种溯时间之流而上的方法有时也被称为“历史民族志”(historical ethnographies)方法。

这种方法,可以测量文化中变化的程度,理解卷入和决定这种变化的历史因素。由于变化(为历史学家所强调)和持久(为人类学家所强调)是同一过程中的两个方面,因此,“直接的历史方法”为检验文化模式增长和衰落模式的理论提供了机会,为证明文化的变化和解释稳定性提供了机会。

这种方法,还在于检查前辈留下的可能拥有文化偏见的档案材料,[199]纠正原始观察可能具有的文化偏见;[200]以重新解释长者对先前文化的叙述。[201]另外,单独的历史证据太琐碎,单独的民族志调查和结构功能分析也难以获得对史前文化的全面理解,而“直接的历史方法”由于综合了多种研究手段和多种性质的资料,既研究文化的变化,也研究文化的持久,对史前文化的重构和全面深入理解具有重要意义。[202]

“如果人类学家缺乏对历史的真正理解,必然忽视直接的历史证据,即使有了直接的证据,也只是使用间接证据。同样,会发现历史学家很难能够抓住文化概念。即,抓不住文化的历史学家与抓不住历史的人类学家一样普遍。”[203]这种局面,随着ethnohistory在美国学界的原初使用和不断发展,即美国民族学人类学界对“直接的历史方法”的日渐重视而得以改观。当然,这种研究在20世纪上半叶美国民族学人类学界并不是主导方法,现在时田野调查方法依然占据美国民族学人类学的核心地位。

(二)以残缺不全、尚待开发的书面档案材料为主,认可口述材料的价值,采用综合的文化研究视角

1.以残缺不全、尚待开发的书面档案材料为主

20世纪上半叶,美国人类学与历史研究之间的关系,就整体而言,是疏远的,彼此间存在隔阂。美国人类学家对印第安土著历史研究缺乏兴趣。这除了深受当时占据美国人类学主导的博阿斯学派特有的研究取向等因素影响之外,[204]还受到了档案材料残缺不全、有待开发等条件的限制。

对印第安土著进行历史研究所需的书面档案材料,残缺不全,其中涉及了很多不确定性的因素。在《美洲土著史》(Primitive American History)(1914)中,ethnohistory研究的早期代表斯旺顿(John R.Swanton)和狄克逊(Roland B.Dixon)曾指出,有关印第安人部族运动的新信息,主要来自两种资源:其一,发现新的手稿,尤其是一些已经出版的但被忽视的材料;其二,直接来自有关印第安人的从田野工作者中获得的资料(包括口述史材料)。在他们看来,由于田野调查材料有一部分没有出版(这部分田野调查材料只是一种个人化的偶然附带品),而有关的正式出版物又很分散,因此,很难从中得出真正的历史知识,至多只能将这些材料联系起来形成一种保守的陈述。[205]

在印第安土著历史研究中,最大的和被忽视的财富,就是大量的前辈民族学家留下来的已经过时的备有证明文件记录的民族学标本。丰富的长达一个半世纪的印第安记录堆在国家档案馆(the National Archives)等处保存。[206]但是,少有大学人类学系来训练学生使用和开发这些贮存材料。[207]博阿斯学派的主要成员,如威斯勒、罗维(R.H.Lowie)、克鲁伯(A.L.Kroeber)等,不认为直接使用历史材料就能重构土著社会的历史,他们都忽视了这类材料的存在与价值。克鲁伯曾明确指出:“研究没有日期的初民社会,甚至很难拥有在我们时代之前的一条真正意义上的书面档案材料。”[208]

在与欧洲发生接触之前,印第安土著文明以其自己的方式,如象形文字、图画文字和会意文字等[209]来记录历史——记录在石头上、在图画中、在古代经典的抄本上。尽管这一时期少有经典抄本流传下来,但是在与西方发生接触之后,却留下了很多记录。其作者可能是土著,也可能不是土著,他们用西班牙文等欧洲殖民者语言或本土语言(如使用拉丁字母[210])来记录和书写。西班牙人等欧洲殖民者和印第安人为ethnohistory研究留下了丰富的宗教和世俗方面的档案文献,这类材料开启了印第安土著历史文化研究的多样化窗口。很大程度上由于这类档案资源的存在,这一时期ethnohistory研究主要集中在15、16世纪(前哥伦布时代)殖民地的早期文化上。但是,总的来看,多数人尤其是民族学人类学家的兴趣不大,更多的民族学人类学家在从事19世纪的后殖民时代的研究。ethnohistory研究,对早期(即15、16世纪)印第安社会的关注,是有益的,但是却倾向于把ethnohistory从20世纪民族志的关怀中孤立出来。[211]

这些有待开发的档案材料,成为二战后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即ethnohistory凸显和繁盛时期,ethnohistory研究的主要依托对象。[212]

2.认可口述材料的价值

从整体来看,20世纪上半叶,美国民族学人类学家所从事的土著历史研究,相比这一时期的民族志研究而言,不仅数量有限,而且方式不一、存在争论。除了使用残缺不全、有待开发的档案材料之外,另一种土著历史编纂的重要资源就是口述材料。而如何看待口述材料在土著历史重构中的价值,ethnohistory研究的代表人物与美国博阿斯学派之间曾经存在不小的分歧。

就二战前ethnohistory研究的代表人物而言,他们一般都认可口述材料的价值。在《美洲土著史》(Primitive American History)(1914)中,美国民族学家斯旺顿(John R.Swanton)和狄克逊(Roland B.Dixon)明确表示,客观的分类具有历史意义,而唯一可以获得的分类基于语言,因此,在讨论有关土著历史的时候,应该关注口述传统(Oral Tradition)和历史研究之间的关系。[213]

1915年,博阿斯的弟子罗维提出了针锋相对的意见:“我不能将口述传统(Oral Tradition)与任何的历史价值联系起来,无论在何种条件下。我们不能知道它们是不是真实的。……口述传统是多余的,因为语言学、民族学和考古学数据,对于建立有关问题的结论,已经足够了。口述传统也不会给语言学比较研究有所助益。如果由于其他方面的证据缺乏而使用口述传统,来进行历史重构,那就必须得受到阻止,这是基于方法论上的谨慎考虑。”[214]罗维的唯一让步在于:“涉及遥远过去的口述传统,只能为语言学、考古学或者其他的调查提供一个出发点,我们对土著历史的知识最终主要依赖于这些语言学、考古学或者其他的调查等研究。”[215]针对罗维的论断,美国民族学家狄克逊做出了相应的回应:“罗维的观点——‘不能将口述传统与任何的历史价值联系起来,无论在何种条件下’——太极端了。”[216]

随着时代的发展,口述材料的价值日渐彰显。除了在ethnohistory研究中受到较大程度的认可之外,很多民族学者(包括博阿斯学派在内)也逐渐认识到其重要意义。1915年之后的若干年中,在罗维的相对成熟的作品中,他也曾毫不犹豫地从20世纪报告人提供的信息中构造了一幅1834年前的“准历史的文本”(quasi-historical text)。[217]

3.采用综合的文化研究视角

为了弥补因档案材料残缺给ethnohistory研究带来的不利影响,当时从事ethnohistory研究的代表人物,采用了综合的文化研究视角——整合考古学、民族学、历史学等多个学科资源,对印第安等土著族群的社会生活史进行了文化意义上的重构,而不再局限于一般意义上的史实重构。

斯旺顿(John R.Swanton)和狄克逊(Roland B.Dixon)在ethnohistory经典作品《美洲土著史》(Primitive American History)(1914)中,对此进行了详细阐述,同时精辟论证了综合的文化视角在ethnohistory研究中的特殊价值:墨西哥北部印第安人的历史,从严格意义上讲,包含在征服他们的殖民者的记录之中,也几乎完全限制在过去的四个世纪之内。当然,古老东方国家的考古学调查,已经显示了一个国家的历史知识,并不开始于最早的记录,也不开始于最早的碑刻,而是靠远远超越记录和碑刻的文化来运载,靠研究拥有这些文化的族群现存后代来实现。在调查如美国印第安人的现存族群之中,研究者首先被其传统所吸引,尽管有时由于各种原因也会出现不明朗和出现误导。这些原因,既有不同人的记载所造成的,也有因其他数据造成的。这些数据主要包括考古学和民族学调查数据。在根据体质特征、语言和一般文化进行分类的时候,这些数据往往会有一些问题。[218]现在某些分散的族群,实际上属于一个文化集团,暗示着他们之间存在着接触和互相影响。这其中涉及了真正的史实,尽管他们缺乏专门记录。[219]在研究印第安各分支族群的起源和迁移中,需要更多的传统证据,更多的民族学材料,更准确的语言学信息、体质人类学知识。对非洲土著史进行研究,需要更多的视角,这有助于丰富而不是混淆目前非洲土著史的概念。文化特色的研究,可以产生有价值的结果,至少是可以证实的价值。文化研究和体质人类学研究,比语言学研究更有优势,因为它还可以得到考古学调查的辅助。[220]

四 “历史民族志”研究范式:民族学人类学的一种有益补充

概而言之,20世纪上半叶逐现端倪于美国学界的ethnohistory,是这样一种学术现象:一些为数不多的对印第安土著族群相关档案感兴趣的美国民族学人类学家,以印白接触前北美印第安人等土著族群为研究对象,以残缺不全、尚待开发的档案材料为主,同时认可口述材料的价值,采用综合的文化研究视角,运用“直接的历史方法”(Direct Historical Approach),主要对前哥伦布时代印第安等土著族群“静态”的即能够稳定自我复制的社会生活史进行文化意义上的重构,重构其史前文化。

这种“直接的历史方法”,可称为“溯流而上”(from the present back into the past)的方法,也可称为“历史民族志”(historical ethnography)的方法,是一种源自考古学家重构族群文化史的方法:根据充分的已知,主要是直接的历史证据,可以是早期的现在时民族志调查形成的档案材料,也可能是考古学或语言学性质的材料,获得史前文化模式保存下来的相关详细信息,然后通过一种溯时间之流而上(upstreaming;backward in time)的时间中的比较,用现在的已知资料来填补、解释和建构先前的模糊的史前文化。

综合国外学者的有关称谓,笔者将这种具有“民族志附庸和考古学侍女”特点的研究类型归纳为“历史民族志”(historical ethnography)研究范式。

总的来看,20世纪上半叶的美国学界对此类土著历史研究都不太关注。因为小规模族群社会不是当时史学研究关注的重点,而民族学人类学的研究目光也主要聚焦于尚与历史有严重隔阂的现在时民族志上。因此,这一阶段的ethnohistory研究,影响微弱,发展缓慢,尚未充分凸显出来,处于其发生发展的孕育时期;同时,它又主要附着在民族学学科脉络之中,处于“民族学人类学附庸”的缓慢发展阶段。

这一时期,ethnohistory虽未引起美国史学界的关注,也不是当时美国人类学的主流,但它与当时居美国人类学主导的博阿斯学派并行发展,也是一种重要的有代表性的研究类型。其影响力虽远不如博阿斯学派,却也在美国民族学人类学界中延续下来。无论是ethnohistory的理论旨趣,还是其研究方法,都是对这一阶段包括以现在时田野调查为主、忽视土著历史重构的博阿斯学派在内的美国民族学人类学的一种有益补充。

此外,20世纪上半叶,就整体而言,美国民族学人类学与历史学之间的关系是疏远的。逐现端倪于20世纪上半叶美国学界的ethnohistory,突出反映了当时的民族学人类学尝试引入史学视角的发展倾向,客观上为美国民族学与历史学之间保留了一条并不宽绰、但能够彼此交流沟通的渠道,为二战后美国民族学与历史学之间关系由疏离到日益密切及“历史人类学”在美国和西方学界的兴起起到了重要的铺垫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