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督宗教史(635~1949):一种跨文化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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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作为历史宗教的基督宗教

耶稣及基督宗教之始

早期的记载将基督宗教的起源追溯至公元1世纪,即中国的东汉时期。除《圣经》及其他早期基督宗教文本所载之外,犹太史学家约瑟夫(Flavius Josephus,约37—约100)曾提及耶稣,罗马史学家塔西佗(Cornelius Tacitus,约55—120)也曾提到过。大多数史学家均认同耶稣是公元1世纪早期生活于巴勒斯坦的一位历史人物。“Christian”一词,是公元1世纪中叶安提阿城内他者对耶稣追随者的称呼(《使徒行传》11:26)。这最初可能只是一个嘲讽之词,但其后则被基督徒用来自称,以将自身与犹太教徒及异教徒区分开来。

背景知识1-1 什么是基督宗教?

基督宗教是有关拿撒勒人耶稣及其追随者的信仰及修行。耶稣住在公元前4年至30~36年的巴勒斯坦。基督宗教从以色列的犹太教而来,宣称《希伯来圣经》(或《旧约圣经》)预言的实现。在某些方面,耶稣同其他在古代近东传播福音的漂流先知、苦行僧、救世主似的人物相似。他大致被历史学家理解为犹太教的历史人物,在1世纪吸引了一批门徒。基督徒相信耶稣是基督、是弥赛亚、是受膏者;他是上帝的儿子,被派遣来传扬上帝的爱、救赎人类、给予永生。在遭到人们反对后,耶稣在耶路撒冷的罗马政府中受审,在十字架上受死。早期基督宗教的见证者相信三天后他从死里复活,在升天前向门徒显现。《新约》四福音书是有关耶稣追随者所讲述的耶稣基督的故事。神学家、教会领袖、平信徒及基督宗教神秘主义者一直在争论何为基督宗教的“真正”含义。虽然基督宗教的信息时常表达出对迫害、帝国主义、压迫、性别歧视、战争的支持,但基督徒同时也宣扬和平与爱,在教育事工、医疗关爱、社会事工中支持贫弱、边缘的人们。基督宗教在过去的2000年中在全世界传播,以截然不同的形式发展,兴起了不同的教会、团体及宗派。大多数新教教会及五旬节主义的表述并不将历史的基督宗教作为自身的起点。千百年来,基督宗教信仰及理念通过不同文化的神学、艺术、文学、音乐、政治、哲学得以表达。

基督宗教是一个从犹太教及古代以色列民众信仰和修行发展而来的宗教。耶稣及其所有的第一批门徒均是犹太人。犹太人的神话、历史及文学都经由《希伯来圣经》保存下来(基督徒其后称之为《旧约》)。考古学家于1946年在库姆兰洞穴中发现死海古卷,极大地拓展了人们对古代以色列的认知。犹太人的宗教生活及思想特别关注耶路撒冷的圣殿。当犹太人离散于罗马帝国时,地方会堂成为希腊犹太团体公众集会的地方。《希伯来圣经》被译成希腊语,称《七十士译本》(Septuagint,简写LXX),这是因为据传这一译本是由72位学者共同译成。耶路撒冷的圣殿在公元70年被罗马人捣毁以镇压一个短暂的起义。此后,圣殿献祭走向终结,犹太会堂及散居的拉比成为犹太信仰及修行相互关联的中心。

罗马帝国在1世纪的基督宗教时代处于鼎盛时期,此前其已控制了包括巴勒斯坦在内的地中海西部地区长达3个世纪。巴勒斯坦有着世界性的文化,自亚历山大大帝(Alexander the Great,前356—前323)时期起,就受到希腊文化的强烈影响。罗马政府以其所掌管的各地区的军事与政治控制为后盾,建立了自身的法律体系,统治了不同文化、不同语言的人,从英国到南欧,从希腊到北非,从埃及、巴勒斯坦到现今的土耳其向皇帝进贡的所有人征税。罗马帝国的文化是世界性的,拉丁语及希腊语被运用于公共生活中,但同时也保持着地方的语言及文化。帝国崇拜聚焦恺撒大帝(Julius Caesar,前100—前44),但地方宗教(包括犹太教)也仍持续。犹太地区(以耶路撒冷为首都的巴勒斯坦区域)在公元前63年归罗马统治。至1世纪,希律王及其子嗣代表罗马统治了犹太区域。

耶稣生活在公元前4年至公元30~36年,生于巴勒斯坦经济并不富裕的地带加利利的拿撒勒,出身卑微。对于他的早年生活我们所知不多,但其公共事工则始于施洗约翰(John the Baptist)在约旦河为其受洗之后,当时耶稣年近三十,已吸引了一批追随者。第一批追随者在传统上被称为十二门徒(或十二使徒)。耶稣带来一个特殊的信息,他宣扬上帝的爱、恩典和宽恕,呼吁人们从原有的家庭、种族及宗教信仰中走出来,进入一个新的团体,这个团体最终被称为教会。

对耶稣带来的信息做历史评断是困难的,因为早期基督宗教的写作——从《圣经》到其他我们所依靠的资料——均将耶稣生平及事工的传统同宗教诠释混于一体,对于“历史耶稣的诉求”在现代学者中没有达成共识。[1]我们可以自信地说,耶稣的言行吸引了宗教及政治权威的注意,这些权威认为耶稣扰乱了秩序。他被十二门徒之一的犹大出卖,交到罗马人手里,在耶路撒冷被捕,在罗马巡抚本丢·彼拉多(Pontius Pilate,26~36年在任)手下受审,于十字架上受死,这种刑罚也是当时罪犯普遍承受的刑罚。耶稣在十字架受死的那一天即是当今所说的黑色星期五。

早期的基督教团体

聚集在犹太及加利利的一些门徒,最开始被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受死击垮了。耶稣基督的复活,即基督徒所称的复活节,是就信仰而言,而非就历史而言。这是基督教会最古老、最重要的节期,传统上在星期天主日。对门徒而言,复活节是一个强有力的经验,门徒将复活的信仰传给他人。最早的基督徒都是巴勒斯坦的犹太人,他们相信耶稣是基督、是弥赛亚或是受膏者、是上帝的儿子,受派遣来传扬上帝的爱并救赎全人类,使信他的人得蒙救赎及永生。耶稣复活后,他的门徒相信基督已升天。《新约·使徒行传》中记载的五旬节(犹太节期逾越节后第15天),标志着基督教传统中教会的创始。

耶稣的追随者是一个犹太群体,一开始只在巴勒斯坦及离散区域,人数可能很少。《使徒行传》记载了耶稣的第一批追随者及其建立基督教团体的早期历史,但作者采用的方法是神学而非历史的。《使徒行传》主要是有关保罗(卒于62年前后)在皈依犹太教、迫害基督徒后,将耶稣的福音(或称“好消息”)从巴勒斯坦传至地中海东部城镇的故事。与彼得及雅各不同的是,保罗指基督宗教是所有人的宗教,而不仅仅是为了犹太人。外邦人(非犹太人)不需要追随摩西的律法或践行犹太仪式而成为基督徒。公元52年前后举办的耶路撒冷会议(《使徒行传》第15章),旨在裁决保罗、彼得和雅各就外邦人皈依上的不同意见。

保罗的传教之旅是当时宗教界前所未有的。《新约》中超过一半的篇幅是保罗写给教会的书信,其中他讲述了“基督的福音及其受难”。这对于1世纪的犹太人而言是不能容忍的激进福音,也必然令许多外邦人感到迷惑。但许多人被这种基督教导所说服,并在基督教团体中开始了新的生活。保罗是第一位传教士,也是教会中第一位神学家。基督宗教能从一个无名犹太群体所信仰的宗教转变为一个普世宗教,主要是由于保罗及其身边的人。

新的宗教强调对所有人及所有国的普世性。因而,基督教在罗马世界许多阶层的民众中持续发展,包括离散中的希腊化的犹太人、受教育的民众及政府官员,同样也有目不识丁的平民、妇女、奴隶及其他社会边缘的人。成为基督徒的犹太人在基督里见到了救赎主式的希望。外邦人被基督信仰的新奇或权柄所吸引,其他人则在基督教团体中找到舒适感并得到支持。为了成为基督徒,许多人需要同他们的家庭或宗教团体割裂。有的人在天启教义的末世论即将要到来的世界生活中找到希望。为了基督的缘故而受苦是早期基督教的一个重要面向。许多早期的门徒为此而殉道,包括保罗自己,但他们直面迫害的信仰鼓舞了新的皈依者。新约时代结束后的数十年间,在希腊、小亚细亚、叙利亚、北非、埃及、法国高卢及罗马均能找到基督徒。

由于没有一个中心权力来管辖基督教团体,基督徒对于他们的新宗教持有广泛且不同的意见:集中在耶路撒冷的犹太基督徒希望严格恪守犹太律法;外邦的基督徒则因其不同的皈依方式及持有的不同《新约》书信而对诸事有着广而不同的看法。有些人强调早期门徒诠释的有关历史耶稣的教导,有些则强调要以基督复活为中心。根据保罗书信记载,基督徒们常常围绕福音的意义进行争辩。2~3世纪,教会权威强调限制这些分歧,其后则发展了信经,以概括何谓基督徒及何谓非基督徒。

初代的基督徒发展了公共崇拜的礼仪,这与会堂或异教的圣殿不同。在水中的浸礼是基督徒们的入门仪式,象征着罪蒙赦免。崇拜的中心行为是每主日的圣餐(有时称为“主的圣餐”),且以一种喜悦及感恩的精神来进行掰饼(象征基督破碎的身体)及饮酒(象征基督的宝血),以纪念耶稣的受死及复活。福音的宣召也是基督教崇拜的中心内容,讲道则用来教导及鼓舞新的信徒。在崇拜中通常有祷告,就像在犹太崇拜的会堂中。基督教的仪式以祝福结束,至3世纪,总是以“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的三一公式而结尾。

2世纪的教会领袖主要关心的是如何对不同的基督教修行及信仰进行统一及合一。在保罗书信中,他常告诫基督徒要以爱和宽容的精神聚集在一起。他也因基督徒对耶稣信息的错误诠释而提出告诫。其他早期基督徒作者也重复强调了这些。约翰和彼得的团体(即约翰和彼得的追随者)在任何一方面都不追随保罗。神学差异观乎耶稣基督是谁、他的基本教导及基督如何以他的名义与许多团体联结起来。基督教通常是对耶稣的皈依。

教会权威:异端、迫害及《圣经》

教会是否有权决定正确的教义及修行(东正教),以及确保教会合一的议题在2世纪兴起。爱任纽(Irenaeus,130—200)指出,真正的权力在于主教(们)一职,以及源自十二门徒的使徒统绪。主教在大多数使徒曾讲道过的城市中受命,但主教也会在他们从未踏足过的城市被任命。然而,无论如何都无法将不同城市的主教联系在一起,因为他们是权力竞争的来源。3世纪举行的议会试图解决这一问题,但进展甚微。[2]重要的城市如安提俄克(今土耳其安塔基亚)、亚历山大省、迦太基(今北非突尼斯境内)、耶路撒冷等,基于其财富及面积都想要统领早期的会议,声称在他们的教会中有特别的使徒权力。

在2~3世纪中,教会进一步在整个罗马帝国扩张,这便带来新的挑战。其中最具普遍性的是现在所谓的“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这是一个抱有二元哲学的复杂宗教运动,强调为少数受拣选的人提供显明的知识(希腊语为gnosis)。在“诺斯底主义”和《新约》中有重合的部分,一些学者认为“诺斯底主义”和教会同时间产生,另一些则声称其开始早于基督宗教。2世纪的教父包括爱任纽和德尔图良(Tertullian,约160—225)等均公开谴责“诺斯底主义”,反映出“诺斯底主义”当时仍在基督教团体中施加影响。受“诺斯底主义”影响的摩尼教(Manicheanism)是3世纪的一个波斯宗教,在罗马帝国中有其自己的团体,该教在唐代传入中国。[3]

另一个2世纪的异端则由马吉安(Marcion,卒于160年前后)建立。马吉安全然反对《旧约》(《希伯来圣经》),指出既然基督福音是基于爱,那么律法就应该被剔除。他甚至排斥大部分《新约》,除了早期的保罗书信及部分《路加福音》。另有许多其他的早期基督教异端,大部分聚焦基督位格及其事工,包括孟他努派(Montanism)、幻影说(Docetism)、亚波里拿留派(Apollinarianism)和聂斯托利派(Nestorianism),本节我们不予讨论。一些学者在2世纪声称没有“正统的教”(即正确的信仰),也没有“异端”(即不正确的信仰),而是不同基督教诠释间的争论与辩论。[4]我们现在所说的东正教是在4世纪的基督教会议上决定的。

背景知识1-2 《圣经》

“Bible”一词,源于希腊词“Biblia”。这是一个复数词,意为“书的集合”。该词成为欧洲语言中对基督教“圣卷”、教会教导资源,以及整个欧洲文化重要来源进行描述的独特术语。《犹太圣经》(即《旧约圣经》或《希伯来圣经》)以希伯来文写成,包括律法、先知书及智慧书。《旧约》正典于1世纪末成书,其时已被译成希腊文,称《七十士译本》,因传说是由72位学者共同翻译而成。《旧约》包括39卷书。《新约》则由希腊文写成,包括27卷书。历来对哪些书卷应被纳入正典,以及不同的传统对正典《新约》的不同诠释都有过争论。最近,学者对非正典的福音书及其他诺斯底派的著作兴趣日增。现存有一些早期《新约》的叙利亚语、科普特语、拉丁文及其他古代语言的译本。《圣经》在基督教会被视为“上帝鼓舞的话语”——尽管对其权威的解释不同。从16世纪起,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们挑战了《圣经》的权威,18~19世纪的历史批判进一步削弱了《圣经》的权威。从那时起,教会开始在保守的(基要主义)、开放的(现代主义)诠释之间被划分,《圣经》也失去了其在西方文化中的中心地位。

至3世纪早期,大部分零散的《新约》书卷得到普遍认同——虽然官方的正典直至5世纪才得到公认。《新约》共有4卷福音书,包括《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约翰福音》,皆是有关耶稣基督的故事,由他的早期追随者及追随者的助手诠释写成。其后是《使徒行传》,此乃从五旬节至保罗抵达罗马期间的神学历史,由第三卷福音书作者路加写成。紧随着的是14卷的保罗书信——虽然并不全由保罗写成,但这些书信包括《罗马书》《哥林多前书》《哥林多后书》《加拉太书》《以弗所书》《腓立比书》《歌罗西书》《帖撒罗尼迦前书》《帖撒罗尼迦后书》《提摩太前书》《提摩太后书》《提多书》《腓利门书》《希伯来书》,均是写给个别教会或个人的书信,由保罗或其追随者写成,涵括了《新约》的一半篇幅。所谓的普通书信,大部分是写给普通教会的。保罗书信之后,有《雅各书》《彼得前书》《彼得后书》《约翰一书》《约翰二书》《约翰三书》《犹大书》,最后一卷是《启示录》(亦称《约翰启示录》)。所有的27卷书均由希腊文写成,但也以其他文字得以存留。大部分学者均认同这些书卷成书于54~110年。它们被视作“新”的经文,与《旧约》(以希伯来文写成,并被译成希腊文)的39卷书并列。在一些基督教传统中,有一些稍稍不同的《圣经》版本。[5]此外,亦有一批在新旧约之间的《伪经》或《次经》(共19卷),虽然一些基督教传统承认这些经卷,但并非所有的传统都如此。

背景知识1-3 主要的基督教传统

耶稣希望他的门徒做到合一,但即使是在新约时代,我们依然能看到所涌现的对于基督信息的不同诠释。至4世纪,拉丁语系及希腊语系的基督宗教分离,这些分离使得其后进入不同的教会固定传统。罗马天主教以罗马教宗为中心,而教会则缓缓发展成一个等级系统:由主教监督教区。这些教区共同组成了天主教会。教宗对教会律法及经文的诠释有着最终决定权。在东西教会间,就语言、礼仪、教义及权利方面有着持续张力。1054年,教会分裂。东正教建立,以君士坦丁堡主教为其普世牧首。他没有与教宗同等的权利,因为每个东正教都主教有其自己的管辖权。最终,俄国东正教会及希腊东正教会成为东正教世界的两大中心。东正教强调对“一个不分割的教会”及7次大公会议教条声明的延续。16世纪的宗教改革产生了许多不同的新教派别,路德宗、加尔文宗、圣公宗、浸信会。在这些新教派别之间有着许多不同的教义与组织,但它们都拒绝承认教宗的权威,以支持《圣经》地方化的诠释权利。新教允许牧职人员结婚,并从20世纪开始按立女性牧师。罗马天主教与东正教则持续反对这种做法。19世纪晚期,五旬节派成为基督宗教的第四支。与其他教会不同,该派将其权利植根于《使徒行传》中所言的“圣灵的恩赐”,而不是植根于教义发展的历史。最后,20世纪的本土教会成为第五种基督宗教表述,也是基督宗教在全世界国家中的地方表述。上述五种主要的基督教传统有逾20亿信徒,对追求普世教会或教会合一的信众而言,被证明是难以理解的。

基督徒对宗教理念及不同时代的看法有着广而不同的视角。一直以来,有保守及传统的教会,也有自由及进步的教会,有时处在历史前沿,有时则落于历史之后。

早期教会讲希腊语——虽然耶稣不太可能讲希腊语,但《新约》中也有一些书卷的早期版本或书卷的零碎片段用叙利亚文(接近耶稣所讲的亚兰文)、科普特文或其他语言文字写成。3世纪,虽然希腊文版本持续运用于东罗马,但在罗马及北非另有拉丁文版本的《新约》译本。耶柔米从4世纪晚期开始翻译整部拉丁文《圣经》,成为罗马天主教会数个世纪所用的标准《圣经》,史称《圣经武加大译本》,未被纳入武加大译本的经籍则被收在《伪经》中,这些经籍大部分成书于《旧约》及《新约》之间。现代《圣经》研究始于17世纪的欧洲。学者们考察了《圣经》的最初文本,引介了科学的《圣经》诠释的历史批判方法,大大增加了人们对古代文本知识及诠释的了解。

对基督徒断断续续或小范围的迫害向来都有,但250年前后的德修大帝(Decius,249~251年在位)迫害及258年的瓦勒尼迫害是强烈且广泛的。这些迫害由罗马帝王发起,旨在抑制基督宗教的影响,许多主教及普通基督徒被杀戮,但同时也反过来加深了基督教团体的信仰。戴克里先(Diocletian,284~305年在位)迫害是罗马最为广泛,也是最后一次迫害。在戴克里先死后,迫害在西方停息,但仍在伽列里乌斯大帝(Galerius,305~311年在位)所统领的东部愈演愈烈。最终伽列里乌斯大帝意识到这样做只会适得其反,终止了迫害。基督徒们回到了自己的教会,“大迫害”以失败告终。

君士坦丁大帝与基督宗教的合法化

基督宗教在罗马帝国越来越被视为一个强有力的社会团体及宗教临在,教会也不再被边缘化。君士坦丁大帝(Constantine the Great,306~337年在位)成为教会生命的转折点。其母海伦娜是一位基督徒,在君士坦丁于306年称帝后敦促其对教会要宽容。其后,君士坦丁在312年说自己在梦中被告知要在基督教十字架标记引领下征战米尔维安大桥下的敌人,最终他夺得胜利并将之归功于基督教的上帝。次年,他与东罗马皇帝李锡尼(Licinius,308~324年在位)颁布《米兰诏令》(Edict of Milan),给予基督教全然的宽容及帝国的支持。于是在很短的时间内,教会就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而君士坦丁也被视作教会的世俗领袖——即使在他自身成为基督徒之前也是如此。

在325年的尼西亚大公会议上,敌对政党呼吁君士坦丁须处理有关基督位格的阿里乌争论。阿里乌(Arius,约250—336)和阿里乌教派否认基督的全然神圣,这一观点被正统教派在会议上拒绝。在由尼西亚大公会议通过的《尼西亚信经》中,基督被定义成与圣父“同体”,基督“即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尼西亚大公会议是第一次普世会议,其信经及法令为教会所接受,阿里乌则被驱逐。[6]与尼西亚相关联的恺撒利亚的尤西比乌斯(Eusebius of Caesarea,约260—约340)应被提及,他在尼西亚被恢复主教职分。尤西比乌斯被称作“基督教史学之父”,他也是君士坦丁的支持者。自使徒时代写起的尤西比乌斯教会史是早期教会史的基本资料,是一部深刻的神学阐释作品,至君士坦丁统治时期结束。[7]

君士坦丁的兴趣不在于神学议题,而在于教会合一及帝国和平。在尼西亚大公会议召开前一年,他成为唯一的君王,并定都拜占庭,于330年改其名为君士坦丁堡。他在死前才领洗,在东正教教会中被尊为“第十三使徒”。其统治将教会与帝国威权联结起来,后被称作“君王对教会及国家的绝对控制”(Caesero-papism),这在西罗马中世纪中以不同形式得以存留,也在东罗马之地实施。

尼西亚大公会议上的争论清楚地展示出基督宗教为希腊哲学术语所诠释的状况,特别是运用了柏拉图(Plato,卒于公元前347年)的语言。柏拉图有关心灵—身体的二元论自那时起开始影响西方神学,被用来阐释道成肉身及灵魂的永恒存在。“同体”(one substance)的整套语言出自希腊哲学传统,对用犹太思维思考耶稣的人而言是陌生的。通过柏拉图,基督教神学被希腊化,以适应希腊及罗马文化。

4~5世纪时,历史基督教的基本信经、传统及教导兴起。信仰上帝在耶稣基督里道成肉身及三位一体(作为父、子及圣灵的上帝)乃是中心。基督教的核心架构及信仰形成了西罗马拉丁语系的罗马天主教及东罗马希腊语系的东正教的基础。东正教基督徒的信仰被建立,非正统的“异端”则在东西方7个被公认的普世公会议中遭到拒绝。如果一个大公会议包含主教及其他所有教会的代表,并由认可的权威召集,那么这个大公会议就是普世的(“普世”在希腊语中的意思是“全人居住的世界”),其行动及教义对所有基督徒有约束力,现只有7个这样的大公会议被认为是普世的:

尼西亚大公会议(325年)

第一次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381年)

以弗所大公会议(431年)

迦克墩大公会议(451年)

第二次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553年)

第三次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680~681年)

第二次尼西亚大公会议(787年)[8]

大公会议对在可被接受的基督教教义中发展其核心理念起到决定性作用。教义及对其的诠释也自那时起一直得到发展。东西方的神学家及教会领袖、平信徒、修士及神秘主义者持续为基督教的“真”义及基督教应如何回应不断变化的社会文化语境而有所争论。除了大多数的基要主义者或教条的信徒,基督信仰被认为是一种总在进行的对话,而不是对于教义陈述的一种固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