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史(1978~2018)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二章 扩权让利改革中的国营企业发展(1978~1986)

1978年12月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正式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大幕,国营企业的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部分也逐步展开。在这之前,1978年4月,中共中央发布文件《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工业三十条”),总结了中国发展工业和管理工业的经验,恢复和肯定了1961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工业七十条”中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对医治十年“文化大革命”给国营企业和国营经济的发展带来的创伤起到了一定作用。1979年4月,中共中央召开的工作会议上提出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努力克服过去以来长期存在的“左倾”思想和做法,指出经济建设必须适合我国国情,符合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结合经济调整有步骤地扩大企业自主权、恢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加强包括企业的民主管理、财政分级管理等在内的经济管理体制改革。

提出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背景是长期以来在企业管理体制上的调整主要是中央和地方在国营企业管理权限上的调整,而忽视了国家和企业之间关系的调整,忽视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之间关系的调整。政治挂帅和平均主义的“左倾”做法养成了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现象,企业和个人生产的积极性不高。因此,改革一开始的做法就是给予企业一定的自主权,允许企业在一定的范围内增加物质激励,恢复曾经有过的奖励金制度,继而在保证国家收入的前提下,超利润部分允许提成,实行经济责任制,一直到增加企业自己的生产计划权限,扩大市场对企业生产的调节作用,将原来国营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调整为向国家缴税。国营企业的扩权改革试点,引发了城市经济管理体制的渐进式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