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节
个案观察:蒂姆·伊文斯案件
1950年,蒂姆·伊文斯案件同样激起人们对司法的不满,人们借此推动对死刑的废除。
蒂姆·伊文斯同本特里一样,是个心智有缺陷的人,他比本特里更加冤枉,因为蒂姆·伊文斯全然无辜。
像本特里案件一样,英国也将蒂姆·伊文斯案件改编成电影《雷灵顿10号》,在1971年发行放映。影片根据真实案件改编,情节是:医生约翰·克里斯蒂是系列杀人案的凶手,表面看起来温和、亲切,乐于为那些陷入困境的女子排忧解难。他将一些女人骗进他位于雷灵顿10号的公寓,在房间里用毒气杀死她们,再与尸体交媾,最后在花园里将尸骸焚毁。他的房客蒂姆·伊文斯及其妻波伊尔带着婴儿杰拉尔丁住在公寓楼上两间破烂的房间。蒂姆·伊文斯是个文盲,心智存在缺陷。他们的生活很困窘,波伊尔又怀孕了,这使得他们的境况更加窘迫——既没钱做人工流产,堕胎药也不起作用。约翰·克里斯蒂告诉波伊尔,他可以免费为她做人工流产。在蒂姆上班后,约翰·克里斯蒂杀死了波伊尔。蒂姆回家后,约翰·克里斯蒂要他逃走并威胁说蒂姆拒绝的话就要告发他杀死了波伊尔。头脑昏乱的蒂姆居然远遁威尔士。蒂姆离开后,约翰·克里斯蒂又杀死了杰拉尔丁。蒂姆被捕后,听说自己的小女儿也死于非命,在警察面前,鬼使神差地承认自己是杀死妻子和女儿的凶手。蒂姆被法庭判处死刑,并被绞死。1953年,约翰·克里斯蒂的罪行败露:他在蒂姆死后继续杀人,甚至包括自己的妻子。约翰·克里斯蒂在审判后被绞死。人们至此知道蒂姆·伊文斯是无辜的。1966年,蒂姆·伊文斯案件得到平反昭雪。[43]
蒂姆·伊文斯案件是一起非常吊诡、也令人感到“恐怖的”冤案,保罗·伯格曼和迈克尔·艾斯默评价说:“对于任何一名律师来说,蒂姆的案件都无异于一场最恐怖的噩梦——一堂貌似公正的审判却将一位无辜的人定成死罪,送上绞刑架。而另一场可怕的噩梦则在于审判进程的稀释,其他所有的正义[44]要素都一应俱全,但律师所起到的功效却衰减过半。”[45]
蒂姆·伊文斯案件之所以铸成大错,原因在于:
1.自诬有罪。按照一个理性人的假设,一个人不会在没有外在压力或引诱之下承认自己没有犯过的罪,特别是明知道这会导致定罪量刑的危险。但蒂姆·伊文斯打破了这一规律,他向警方违心承认自己杀人,令人震惊的是,没有任何非法取证行为迫使或者诱使他这样做。即使后来在法庭审判过程中,人们也无法找出他如此自诬的动机,只能归因于他的精神状况。在法庭审判中,他无法说清楚自己为什么要揽下别人犯的罪,也不能解释清楚约翰·克里斯蒂为何杀人。保罗·伯格曼和迈克尔·艾斯默预测:“与影片所叙述的不同,蒂姆的口供很有可能是遭警方刑讯所获。警察们将他逾期隔离,整夜盘问不休。蒂姆已经被杰拉尔丁遇害的消息弄得心力交瘁,更为波伊尔母女之死自责不已。他自供状上的遣词用句都法理精严,而这种法言法语似乎只能出自警方之手,绝非蒂姆所能随口道出。他在口供笔录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很可能是由于彻底的精神崩溃,以及唯恐遭到警察毒打的内心恐惧。有关蒂姆口供方面的可疑情况在审判期间没有引起各方足够的重视。”[46]
2.证人提供伪证。在法庭审判中,蒂姆陈述了事实真相,但约翰·克里斯蒂否认自己与此案有任何牵连。他在法庭上的表现赢得了陪审团的信任,陪审团相信他的伪证。
3.辩护不力。辩护律师本应向法庭指出,蒂姆·伊文斯的有罪供述不过是警方臆造的产物,而且蒂姆·伊文斯在作出有罪供述时承受着来自警方巨大的心理压力。他还应当传召一位专家证人,用来证明蒂姆·伊文斯经历过的一切对心智有问题的蒂姆·伊文斯意味着什么。尽管审判在程序上并无明显瑕疵,但律师的辩护却苍白无力。在审判中,辩护律师试图拿几起早年间约翰·克里斯蒂犯下的盗窃和暴力案件对他作为证人的信誉进行弹劾,但是,不幸的是,这些案件离审判时最近的也有17年之久了。更重要的是,这些品格证据完全没有办法对约翰·克里斯蒂的杀人罪行作出证明。保罗·伯格曼和迈克尔·艾斯默就此特别指出:“公正的司法程序无法确保得出完全正确的结论,但我们应当从过往的谬误中汲取教训。……对于司法正义而言,全面而坚定有力的辩护同其他构成一场公正审判的要素一样,都是须臾不可或缺。”[47]
4.错误鉴定。对于蒂姆·伊文斯的精神状况,医学鉴定委员会证明蒂姆·伊文斯心智正常,合乎处刑要求。这一鉴定虽然比本特里案件在程序公正上优胜一些,但是,这却是错误的鉴定。实际上,他的智商只有68,大约相当于10岁儿童的智力水平,仅就这一点而言,蒂姆·伊文斯死得冤枉。[48]
本特里案件和蒂姆·伊文斯案件以外,另一起推动死刑废除的案件是1955年的露思·爱丽丝案件。这一年,露思·爱丽丝在好乐威监狱被处以绞刑,她在一个小酒店门外开枪打死了自己的情人,她的罪行不容置疑,她的冤情在于,曾经被自己的情人猛击腹部造成流产,这个事实在审判中没有人提及。这引起社会众说纷纭,人们对露思·爱丽丝表示同情。露思·爱丽丝成了英国最后一个被处以绞刑的妇女。这起案件也许容易让人联想起托马斯·哈代的小说《苔丝》,苔丝杀了自己的丈夫,她被判处死刑同样令人同情。1962年詹姆士·汉罗蒂因强奸杀人罪被处以绞刑,尽管他请来证人证明他不在犯罪现场。这起案件再次引起人们对死刑的思索,最终英联邦下决心于1966年废除了死刑。[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