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
Part One
斯莱恩伯爵一世亨利·莱尔夫·霍兰活了那么久,以至于公众开始认为他会长生不死了。公众普遍从长寿中找到了慰藉,尽管其间不可避免地要议论一番,最终还是乐于将高寿视为出类拔萃的标志。长寿之人起码克服了人类与生俱来的一个缺陷:生命苦短。从永恒的泯灭中偷走二十年,等于向命数宣告自己高出一筹。我们用来衡量人生价值的天平就是这样的微小。于是,在五月里一个和煦的早晨,城里人[1]在火车上打开报纸,读到斯莱恩勋爵在前一天晚饭后猝然离世,享年九十四岁时,不禁大吃一惊,着实感到难以置信。“心力衰竭。”他们故作睿智地感叹,实际上不过是在重复报纸上的话罢了。他们叹息一声,又加了一句:“哎,又一个划时代的人物走了。”这样的感情占了上风:又一个划时代的人物走了,又一个世事无常的警示。各家报纸把亨利·霍兰的生平和成就加以收集记录,进行最后的大肆报道;这些事迹被揉成了板球一样坚硬的一团,一把扔到公众面前,从“辉煌的大学生涯”开始,到霍兰先生年纪轻轻便跻身内阁,直到晚年受封斯莱恩伯爵,获得嘉德勋章、巴斯勋章、印度之星勋章、印度帝国勋章,等等——这些逐渐黯淡的荣誉被留在身后,仿佛彗星的尾迹——晚饭后,他在椅子上垂头睡去,九十多年的光阴倏然成为历史。时间仿佛向前跳了一小步,因为老斯莱恩伸开双臂阻拦时间的身影已不复存在。约莫十五年来,他在公共生活中已经不甚活跃,但他并未隐退,有时他在议会中口若悬河,无可辩驳的才智、理性和讽刺总令那些更为偏激的同僚坐立不安,尽管他实际上也阻止不了他们坠入愚蠢的深渊。这样的高谈阔论并不多见,因为亨利·霍兰向来是一个懂得节约的人,唯其难得,才会产生一种对人有益的惶恐之情,因为人们知道这些言论来自传奇般的经验:如果这位老人,这位八旬或九旬的老者能够振作精神,阔步来到威斯敏斯特宫,以他那无与伦比的风格,把仔细斟酌、心平气和又玩世不恭的观点一吐为快,那么媒体和公众就不得不洗耳恭听了。从来没有人当真攻击过斯莱恩勋爵。从来没有人指责斯莱恩勋爵是个守旧派。他的幽默、他的魅力、他的懒散还有他的理智,使他在各代人以及各党派中都显得神圣不可侵犯;在所有政治家和政客中,像他这样的人也许绝无仅有。也许是因为他似乎领略过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又似乎从未真正接触过平凡的生活;凭借他众所周知的超然,他也从未招致一般专家常常受到的憎恶和质疑。他是享乐主义者、人文主义者、运动健将、哲人、学者、万人迷、幽默家;他是英国难得的生来就拥有成熟思想的人。他素来不愿意处理任何实际的问题,很难从他嘴里得到一句“是”或者“否”,这让他的同僚和下属时而欣喜,时而恼火。越是重要的问题,他处理起来就越是轻率。一份备忘录陈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政策如何各有优点,他就在底下写一个“阅”字了事;他那些幕僚手扶着额头,无可奈何。他们说,他作为政治家是给毁了,因为他总是看到事情的正反两面;但即使他们气急败坏地这样说,也并非发自内心地批评他,因为他们知道,要是他实在被逼无奈,也总能给出一个切中要害、一击致命的回答,远胜那些正襟危坐、自视甚高的政府官员。一份报告,别人还没来得及通读,他扫过一眼,就能抓住要点和缺欠。他用那种无可挑剔的文雅态度,使对方的自信和短视都无所遁形。他总是彬彬有礼,风度翩翩,让那些对手毫无招架之力。
他独特的个性受到公众的喜爱,也同样受到漫画家的追捧;他的黑色缎面长袜,系在宽得夸张的丝带上晃来晃去的单片眼镜,礼服背心上的珊瑚纽扣,在汽车流行已久之后依旧乘坐的私人双轮马车——这一切支撑着他穿过了真假难辨的传说;当他终于以八十五岁高龄赢得德比赛马时,全场欢声如雷,前所未有。只有他的妻子怀疑这些个性是他刻意经营的。她性格中原本没有半点儿愤世嫉俗,但在和亨利·霍兰生活了七十年后,她学会了给自己披上一层愤世嫉俗的外衣。“亲爱的老人家啊!”火车上的城里人感慨,“哎,他走了。”
他真的走了,确然无疑、无可挽回地走了。他的遗孀低头望着他躺在榆园花园[2]的灵床上,心里这样想着。百叶窗没有拉下来,因为他早就立下规矩,他死后,房子里不准弄得黑蒙蒙的,而即使他不在了,也没有人胆敢违背他的命令。他就躺在明亮的阳光下,也省得石匠费心费力地帮他雕刻遗像了。他最宠爱的曾孙一向肆无忌惮,以前经常取笑他说,他死了会是一具英俊的尸体呢;如今一句戏言成了现实,现实也因为戏言成真而变得尤其刻骨铭心。他生着那样一张脸,即使在活着的时候,也让人莫名地想到死亡的无比庄严。瘦削的鼻梁、下颏和额角因为皮肉微微下垂而越发显得棱角分明;嘴唇的线条更加坚毅,一辈子的智慧就封存在里面。还有,最重要的是,斯莱恩勋爵的遗容是那么潇洒[3],一如生前。尽管他盖着白床单,你见了也会说:“这儿,是个公子哥儿嘛。”
然而,死亡尽管庄严,也会揭露真相。曾经那么尊贵的面孔,在死亡时也失去了几分高贵;被幽默冲淡了刻薄意味的嘴唇如今露出了单薄的本来面目;仔细掩藏的野心如今在鼻翼傲慢的弧度中显露无遗。原本掩盖在风度之下,如今丢掉了微笑的保护,独独剩下那份冷酷。他依旧英俊,只是没那么讨人喜欢了。他的遗孀独自在房间里凝视着他,假如她的子女能够看透她的想法,一定会大吃一惊。
不过她的子女并没有守在旁边观察她。他们六个人聚在客厅里,加上两个儿媳和一个女婿,一共九个人。这次家庭聚会真够叫人发怵——一群黑黢黢的老乌鸦,伊迪丝心想。她是小女儿,总是慌慌张张的,总想把什么事都概括成一句话,就像把水倒进一只罐子里,只是许多意思和隐喻总要溅出来,洒得到处都是,然后就那么消失了。洒了之后,要想再找回来根本是徒然,就好比想用手来盛水。也许可以随身带着纸笔——可是在思索恰如其分的字眼时思绪就被打断了;再说,记笔记的时候很难不让人看到。速记?——可不能任由思绪这么信马由缰;得训练自己的头脑,一心一意地考虑当前的事情,就像别人那样,他们好像轻而易举就能做到;不过话又说回来,要是一个人到了六十岁还没学会,那这辈子应该都学不会了。这次家庭聚会叫人发怵,伊迪丝的思绪又回到了这个念头上:赫伯特、卡丽、查尔斯、威廉和凯;梅布尔、拉维妮娅;罗兰。大家可以分成几拨:霍兰家的子女、儿媳、女婿。然后又重新划分:赫伯特和梅布尔,卡丽和罗兰,查尔斯,威廉和拉维妮娅,凯是一个人。他们全都聚在一起、一个都不少的时候可不常有——真奇怪,伊迪丝心想,召集这场聚会的竟然是死亡,就好像活着的人要立即赶到一处,寻求保护和相互支持。天哪,我们都这么老了啊。赫伯特得六十八岁了,我六十岁;父亲活了九十多岁,母亲也八十八岁了。伊迪丝正把所有人的年龄加在一起,突然问了一句让大家大吃一惊的话:“拉维妮娅,你多大岁数了?”大家听得莫名其妙,纷纷向她投去斥责的目光;不过伊迪丝一向如此,她从来不注意听大家在说什么,接着就突然冒出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来。伊迪丝想告诉他们,她一辈子只想说出心里的想法,可惜总是词不达意。有太多次,话一出口,意思却完全相反。她怕自己万一哪天不小心吐出一个不堪入耳的字眼。“父亲去世了,真叫人高兴。”她说不定会这么说,她其实想说的是“真叫人难过”;还有别的可能,还要更骇人,说不定她会冒出一个真正糟糕的字眼,像是肉铺伙计在地下室走道的石灰水墙面上用铅笔乱画的词,是吩咐厨子的时候要极其隐晦的那种字眼[4]。这是一件苦差事;是榆园花园的伊迪丝以及伦敦的一千个伊迪丝必须承担的差事。不过,她的家人对她这些烦心事一无所知。
此刻,他们心满意足地看到她红了脸,用两只手紧张地抚弄几缕灰白的头发;这个动作表明她刚才并没有开口。他们逼着她为此陷入将信将疑之后,又重新讨论起来,语气恰到好处地低沉而哀伤。就连一贯不依不饶的赫伯特和卡丽也压低了声音。他们的父亲在楼上长眠,母亲则守着父亲。
“母亲真了不起。”
他们这句话都重复多少遍了,伊迪丝心想。他们的语气里透着诧异,就好像他们以为母亲会大吵大闹、哭哭啼啼、不知所措。伊迪丝很清楚,几个哥哥姐姐私底下有个想法,觉得母亲头脑简单。母亲时不时会说出一些不合常理的话来;她不了解如今这个世道;她常常会冲口而出,虽然说的是英语,可是听起来就像外星语言一样,让人摸不着头脑。母亲是个调换儿[5],他们常常这么说,态度斯文,用的是跟家里人开玩笑的那种又好笑又无奈的语气;而如今在这个危急时刻,他们找到了一句新的评语:母亲真了不起。这是他们该说的,所以他们说了,还重复了几次,就像是一段副歌,穿插在谈话之间,把谈话推向一个高潮。之后谈话又回归平庸,变得实际起来。母亲真了不起,可是该拿母亲怎么办呢?显然,她不能一直这么了不起下去,直到生命尽头。她总要撑不住的,不管是在什么地方、因为什么事;那之后,就要把她安置好,找个地方,有人照顾。屋外的大街小巷也许挂满了新闻告示:斯莱恩勋爵与世长辞。记者们也许要在弗利特街上跑来跑去地收集素材;他们也许要扑向信件格子——那排可怖的骨灰龛位里存放着讣闻;他们也许要相互打探消息:“我说,听说斯莱恩老爷子身上只带铜板?他穿橡胶底鞋?面包要蘸咖啡?是真的吗?”只要能凑出一段好故事,什么内容都行。报童也许要把红色的自行车往路边一靠,按响门铃,送来褐色的唁电,这些慰问来自世界各地,来自大英帝国的所有属地,尤其是斯莱恩勋爵任职过的地方。花店也许要送花圈来——窄窄的门厅里已经摆满了——“真是迫不及待。”赫伯特嘴里这样说,可还是透过单片眼镜嫉妒地查看着附上的卡片。老朋友也许要来拜访——“赫伯特——真的太突然了——当然,我无意打扰令堂。”不过他们显然就是抱着这样的意思,他们想做那个唯一的例外,而赫伯特必须得拒绝他们,他还相当乐在其中:“家母自然非常难过,你明白;她很了不起,我得这么说;不过目前呢,我知道你会理解的,她除了我们不见客。”于是,经过赫伯特的反复催促,他们被拦在门厅或是台阶上,只能告辞。记者们也许要在门外的人行道上徘徊,晃来晃去的照相机好像黑色的六角手风琴。凡此种种也许都是屋外的情形,但在屋子里,在楼上,母亲正守着父亲,而她日后如何安顿的问题沉甸甸地压在几个子女的肩头。
当然,不管他们做出什么样的安排,她都不会质疑决定是否明智。母亲没有主见,她漫长的一生中始终温文尔雅,唯唯诺诺——是一件附属品。大家觉得要说做决断,她的头脑是不够的。“谢天谢地。”赫伯特有时候说,“母亲不是那种聪明女人。”他们从来没有设想过,母亲会有自己的主意,只是没有对人说起过。他们料定了母亲不会添麻烦,并且他们绝对预料不到,她会转过头来和他们开个玩笑——几个玩笑——这么多年里,她只是个轻盈可爱的人儿罢了。她不是个聪明女人。她会感激子女们为自己安排好屈指可数的余生。
他们聚在客厅里站着,不自在地把重量一会儿换到左脚一会儿换到右脚,但他们可绝没有想过要坐下来。他们会把坐下来当作失礼。尽管他们具有理性可靠的头脑,但面对死亡,即便是预料之中的死亡,也还是略有一点不安的。他们周围弥漫着一种忐忑不宁、患得患失的气氛,像是有人要踏上征途,抑或生活遭遇了严重的变故。伊迪丝很想坐下来,可她又不敢。他们一个个都是那么高大,她暗想;身材高大、一身黑衣的老人家,孙子辈都有了。幸好,她心想,我们都习惯了常常穿黑色,不然我们这会儿根本来不及订丧服,要是卡丽穿了一件粉红色的衬衫来,那得多糟糕啊。现在呢,他们全都是一身黑,像一群乌鸦,卡丽的黑手套放在书桌上,连同她的羽毛围巾和提包。霍兰家的女人仍旧戴羽毛围巾,穿高领上衣,配长裙——是过马路的时候需要把裙裾拢起来的那种裙子;在她们看来,对时兴打扮有一丝妥协都和年龄不相称。伊迪丝一向钦佩姐姐卡丽。她对卡丽没有爱,只有怕,但她还是无比地钦佩和羡慕卡丽。卡丽继承了父亲的鹰钩鼻和威严气派。她身材高挑,肤色白皙,一身贵气。赫伯特、查尔斯和威廉也都生得身材高大、一身贵气;只有凯和伊迪丝矮墩墩的。伊迪丝又在走神了:我们说不定不是亲生的,我和凯,她心想。凯是个矮矮胖胖的老头儿,一双湛蓝的眼睛,一把精心打理的白胡子;这一点上他也和几个哥哥不同,他们都不留胡子。长相真是个怪东西,也真是不公平。长相能左右别人对你的评价,一辈子都是这样。如果一个人看样子无足轻重,那么就会被当成无足轻重的人;不过话又说回来,要是一个人看着一副无足轻重的样子,那么十有八九是因为他确实是个可有可无的人物。不过凯好像过得很快乐;他并不在意自己是不是无足轻重,他其实什么也不在意;相比受人尊敬或是结婚生子,一套单身居所加上他收藏的罗盘、星盘,好像就让他心满意足了。毕竟在地球仪、罗盘、星盘等类似的仪器用具方面,他是当今世上数一数二的权威;凯真幸运,伊迪丝暗想,他可以一心一意地专注于这么一个小小的领域。(不过选中这些象征也很奇怪。毕竟,他从小到大既不热爱大海,也没爬过一座山;对他而言,这些都是收藏品,要分门别类、贴好标签,而对伊迪丝这样天性浪漫的人而言,远处有一个幽暗而广阔的世界,而不单单是小巧的黄铜和桃花心木、精致复杂的枢轴和万向节、圆盘和圆环、宛如几尼金币的黄铜和栗色的木头、黄道十二宫的标志和跃出海面的海豚;这个幽暗而广阔的世界,在地图上找不着踪迹,那里到处是危险和未知,还有衣衫褴褛的男人靠嚼子弹来解渴。)“之后还有收入的问题。”只听威廉说。
把母亲日后的安排和收入的问题混为一谈,真不愧是威廉;对威廉和拉维妮娅而言,吝啬就是一项职业。一只还没熟的苹果掉在地上碰伤了,那就要马上做成水果点心,不然就是浪费。浪费让威廉和拉维妮娅一辈子都睡不安稳。报纸必须卷成纸捻,好节省火柴。夫妻俩热衷于不费之惠。树篱间的每一颗黑莓都叫拉维妮娅心疼,直到把果子做成果酱,她才能放下心来。他们住在戈德尔明[6],有两英亩[7]地,每天晚上都痛苦而满足地算计着家里的残羹剩饭够不够喂一头猪,一打母鸡下的蛋能不能抵消饲料还有富余。哎,伊迪丝心想,他们永远有这样的事要操心,一定过得有滋有味;可是如果他们想到结婚后是如何挥金如土,总要痛苦的吧。我来算算,伊迪丝心想,威廉是老四,那他得六十四岁了;他结婚有三十年了,那么假如他们每年的花销是一千五百镑——算上子女的教育费用等——那就是四万五千镑;那可是成袋成袋的金银珠宝,那些人一直在托伯莫里[8]海底寻找的就是这样的宝藏吧。这时赫伯特开口了。赫伯特一向消息灵通;叫人吃惊的是,他虽然愚蠢,说的话往往是真的。
“这件事我能告诉你们。”他把两根手指伸进衣领,正了正领子,下巴一扬,清了清嗓子,先发制人地对几个兄弟姐妹怒目而视,“这件事我能告诉你们。我和父亲聊过——父亲呢,不妨这么说,对我吐露了心声。咳!你们也知道,父亲并不富裕,而且他去世后大部分的收入也就没了。母亲每年的净收入只有五百镑。”
他们琢磨着这个事实。威廉和拉维妮娅交换了一个眼神,看得出两个人正在心里飞快而熟练地盘算着。虽然大家私底下都把伊迪丝当成半傻子,不过有时候她倒是出奇地聪敏——她可以从别人的话里看透他们真正的目的,还习惯直言不讳地说出自己的判断,弄得大家不自在,因为她不会藏而不露。此时她已经猜到了威廉要说什么,不过这一次她破天荒地忍住了。但是,听到他说出来之后,她忍不住偷偷笑了。
“估计父亲吐露心声的时候没有提到珠宝的事吧,是不是,赫伯特?”
“他提到了。你们也知道,在他的财产里,那些珠宝并不是最不值钱的。珠宝是他的私人财产,他认为应该无条件地全都留给母亲。”
这等于是给了赫伯特和梅布尔一巴掌,伊迪丝心想。估计他们夫妻俩本以为父亲会把珠宝当成传家宝一样,留给长子吧。不过,她瞥了一眼梅布尔的表情就明白过来,这个消息并不意外。显然,赫伯特已经把父亲的心声透露给了妻子——梅布尔也算走运了,伊迪丝心想,赫伯特毕竟没有因为当不成继承人而迁怒于妻子。
“既然如此,”威廉斩钉截铁地说——虽然他和拉维妮娅希望能分到一部分珠宝,但一想到赫伯特和梅布尔也没能如愿,他就得意起来,“既然如此,母亲肯定希望把珠宝卖掉。这么做也对。她何必要让那么多用不上的珠宝躺在银行里呢?依我看,要是处理得当,这些珠宝应该能卖到五千到七千镑。”
“不过有一个问题比珠宝和收入还重要。”赫伯特接着说,“那就是母亲往后住在哪儿。不能让她一个人住。何况她也负担不起这所房子。房子得卖掉。那她去哪儿住?”又是一圈扫视。“显然,我们有责任照顾她。她必须和我们一起住。”听起来这番话像是预先准备好的。
这些垂垂老矣的人啊,伊迪丝心想,在打发一个更老的人!不过,这看来在所难免。母亲要把一年的时间分成几份:和赫伯特、梅布尔住三个月,和卡丽、罗兰住三个月,和查尔斯住三个月,和威廉、拉维妮娅住三个月——那她自己和凯负责什么?她的思绪又一次浮出水面,她冷不防又冒出一句不恰当的话:“但肯定我应该不辞辛苦——我一直住在家里——我没有结婚。”
“辛苦?”卡丽把火力对准了她。伊迪丝顿时没了气势:“辛苦?亲爱的伊迪丝!谁说是辛苦来着?我敢说,我们都以此为快乐——以此为荣幸——要尽我们的责任照顾好母亲,让她度过郁郁寡欢的余生——她自然是郁郁寡欢的,毕竟她失去了唯一的生活目标。‘辛苦’,我觉得这个词倒说不上,伊迪丝。”
伊迪丝乖乖承认了:是说不上。这么说出来,还重复了几次,从惯用的熟语里单拿出来,这个词就多了一层怪异而粗俗的意味,就像“干干”少了“净净”,“趾高”没了“气扬”,“颠三”缺了“倒四”。它仿佛变成了一个粗鲁的撒克逊词语,像“woad”(菘蓝),或者“wite-nagemot”(贤人会议);辛苦,心酸;一个心酸的字眼。而且不辞辛苦是什么意思?什么才叫辛苦?是啊,“辛苦”这个词不恰当。“哦,”伊迪丝说,“我就是觉得母亲应该和我一起生活。”
她看到凯的脸上露出了如释重负的表情;很明显,他心里想的是自己舒适的小家和他那些收藏品。赫伯特的话就好比号角,威胁着他的耶利哥城墙[9]。其余几个人也在考虑伊迪丝和她提出的办法。未嫁的女儿,她是顺理成章的答案。但霍兰一家可不是逃避责任的人,而且越是令人生畏的责任,他们就越是不会逃避。他们很少考虑快不快乐,不过责任却始终如影随形,永远郑重,偶尔残酷。他们继承了父亲的精力充沛,但中途有些变了味儿。卡丽替兄弟姐妹们发话了。卡丽是正派的;可惜和许多正派之人一样,她总会让每个人都不得安宁。
“伊迪丝的话确实有些道理。她一直住在家里,所以对她来说变化没那么大。我知道,当然了,她常常渴望独立生活,能有一个自己的家;亲爱的伊迪丝,”她微微一笑,表示话题扯远了,“但我认为,她做得对。”她接着说了下去:“只要还能帮到父亲和母亲,她是不肯离开他们的。不过眼下呢,我觉得,我们都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我们不能因为伊迪丝的无私,因为母亲的无私,就乐得占便宜。我相信我也说出了你的心里话,赫伯特,还有你,威廉。如果母亲不用搬去新地方,而是轮流和我们一起住,这对她大有好处。”
“不错。”赫伯特表示赞同,并再次正了正衣领,“不错,不错。”
威廉和拉维妮娅再次交换了一个眼神。
“当然了,”威廉表态了,“尽管我们收入有限,不过我和拉维妮娅不管什么时候都欢迎母亲过来同住。同时呢,我认为财务上也应该安排一下。这样母亲也称心得多。这样一来她就不用觉得不好意思了。一星期两镑吧,比如说,或者三十五先令[10]……”
“我完全同意威廉的意见。”查尔斯出人意料地开口了,“我就说我自己吧,上将的养老金少得可笑,家里多住一个人,我不免捉襟见肘。你们也知道,我住的是小公寓,生活非常俭朴。我那里没有多余的卧室。当然了,我认为养老金的问题有朝一日有望得到解决。我已经写了一份长长的报告给陆军部,同时还致信《泰晤士报》,报社无疑按下了这封信,要等到合适的机会发表,因为他们目前还没有付印,不过说句心里话,我看指望这届糟糕的政府改革,希望着实渺茫啊。”查尔斯说着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他自认为这番讲话相当不错,于是环顾四周,期待得到家人的赞同。查尔斯·霍兰上将可不是浪得虚名。
“这未免尴尬……”新任斯莱恩夫人说了一句。
“别吵,梅布尔。”赫伯特抢白说。他对妻子几乎只有这一句话,而梅布尔通常都只能说上四五个词就被打断了。“这完全是家务事,拜托了。无论如何,我们没办法讨论具体的细节,总要等到——咳,父亲的葬礼结束之后。我不太明白怎么会谈起这个令人不快的话题。(这要怪威廉,伊迪丝心想。)在此期间,母亲呢,当然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的。我们要竭尽所能,免得她伤心……毕竟,我们必须记住,她的生活已经支离破碎。你们知道,她的生活里只有父亲。要是我们现在对她不管不顾,让她孤零零的一个人,我们会受人指摘,而且是罪有应得。”
啊,是了,伊迪丝心想:别人会怎么说呢?原来他们既想获得外人的称赞,也想从可怜的母亲手里弄到一点儿钱。吵来吵去,吵来吵去,她心想——她以前就尝过一些讨论家事的滋味;他们能为母亲的事吵上几个星期,就像一群狗争抢一根老骨头,一根老得不得了的骨头。只有凯会尽量置身事外。威廉和拉维妮娅是最不像话的;他们想让母亲做支付费用的房客,然后在得到朋友夸奖的时候装作一副不值一提的样子。卡丽则会摆出一副殉道者的姿态。人死后就会发生这种事,她心想。她随即发现,在这股思绪之下,还有另一股思绪在涌动,那就是她挂念着今后是不是能独立生活了;她看到了属于她自己的小公寓,温馨的起居室,有一个仆人做伴,还有大门钥匙,晚上一边烤着火一边看书。再也不用替父亲回信了,再也不用陪母亲去医院病房剪彩了,再也不用核对家里的账本,再也不用陪父亲去公园[11]散步了。还有,她终于可以养一只金丝雀了。她怎么能不盼望由赫伯特、卡丽、查尔斯和威廉轮流照顾母亲呢?尽管她为他们明目张胆的盘算感到震惊,但内心里也要承认,自己并不比哥哥姐姐高尚多少。
伊迪丝害怕留在这所古怪的房子里,独自面对活着的母亲和死去的父亲。她不敢承认这份恐惧,但她想尽办法让哥哥姐姐晚点儿离开。就连卡丽和赫伯特,她一贯不喜欢的,还有查尔斯和威廉,她一贯看不起的,也成了心仪的守护和陪伴。她借故让他们留下,惧怕前门最终在他们身后关上的那一刻。即使是凯也聊胜于无。可是凯竟然抢先一步溜走了。她慌慌张张地追着他跑上了楼梯平台;凯转过身,要看看是谁跟在后面;他转过身,出现在她眼前的是那把精心打理的白胡子,还有因安逸而隆起的小肚子,肚子前挂着怀表链。“凯,你要走了?”凯恼火起来,因为他依稀觉得伊迪丝的语气里带着责备,其实呢,他应该察觉到那不过是恳求。他恼火起来,因为他打算去赴约,并且忍不住为这个决定感到愧疚;他是不是应该留在榆园花园吃晚饭呢?紧接着,他想着不该给下人们添麻烦,以此来安慰自己的良心。因为这个缘故,看到伊迪丝追上来的时候,他转过身,尽量做出一副耐着性子没发火的模样:“凯,你要走了?”
凯是要走了。他得去吃点儿东西。要是伊迪丝喜欢,他可以晚点儿再来。他又这么补充了一句,他虽然任性,却是个胆小鬼,急于不惜一切代价避免不愉快。好在伊迪丝也是个胆小鬼,她马上收回了追上来责备抑或恳求他的本意。“啊,不用了,凯,当然不用,你回来干什么?我会照顾好母亲的。你明天早上过来吧?”
是的,凯说,他暗暗松了一口气;他明天早上过来。一早就来。他们就此吻别。他们已经很多年没有亲吻过了,但这是死亡带来的一个奇怪影响:年迈的兄弟姐妹们在对方的脸颊上轻轻一点。因为疏于练习,鼻子碍事了。吻别之后,两人都抬头看了看黑洞洞的楼梯井,看向父亲长眠的那层楼,凯突然一阵尴尬,匆忙奔下了楼梯。他出门来到街面上,感到如释重负。五月的傍晚,一切如常的伦敦,国王街上来来往往的出租车,菲茨乔治在俱乐部等他。他可不能让菲茨等着。他不坐公共汽车了。他要搭出租车。
菲茨乔治是他相交最久的朋友,其实也是他唯一的朋友。他们年龄相差二十多岁,但交往三十年之后,这种差距也就模糊了。两个老先生有许多共同爱好。他们都是狂热的收藏家,唯一的区别就是身家不同。菲茨乔治十分有钱,是个百万富翁。凯·霍兰手头拮据——霍兰一家都不算富裕,尽管他们的父亲出任过印度总督。菲茨乔治不管看中什么都能买得起,只是他性情古怪,过得像个穷光蛋;他住在伯纳德街一幢房子顶层的两居室,他感兴趣的艺术品必须是他自己淘来的,而且得能砍价。他天生就有超乎寻常的直觉,善于淘古董和砍价——他能在托特纳姆宫路大型家具店的地下室里淘到被埋没的多纳泰罗[12]——因此,他花费不多(他自己扬扬自得,凯·霍兰又嫉又羡却无可奈何),就积累了各式各样的藏品,不论大英博物馆还是南肯辛顿博物馆[13]都垂涎不已。谁也猜不透他以后要怎么处理这些藏品。他既可能全都赠给凯·霍兰,也可能在罗素广场把一切付之一炬。显然他没有继承人,正如不知道他的祖先是谁一样。与此同时,他紧紧守着他的珍宝;只有几个人有幸到访过他的两居室,据他们说,明代人物陶俑被套在一双袜子里,达·芬奇的画作堆放在浴缸里,埃兰古陶器[14]搁在椅子上。当然,拜访者只能一直站着,因为屋子里没有空椅子;玉盅要先收起来,之后菲茨乔治先生才会勉为其难地请客人喝上一杯最便宜的茶,而且是他亲自打开煤气炉烧水。只有婉拒了喝茶的客人才会再次得到邀请。
差不多人人都认识他。一看到那顶方帽、那件过时的双排扣长礼服走进佳士得拍卖行,他们就会说:“是老菲茨了。”无论冬夏,他的装束从来都没有变化:永远是方帽配双排扣长礼服,胳膊底下通常还夹着一个包裹。包裹里装的是什么从来无人知晓,兴许是一件德累斯顿瓷杯,兴许是菲茨乔治先生晚餐要吃的腌鱼。伦敦人对他抱有好感,因为他是个当之无愧的怪人,但没有一个人胆敢当着他的面直呼其名,连凯·霍兰也不例外,尽管他们看到他走过的时候也许要油嘴滑舌地说一句:“是老菲茨了。”据说他一生中最快乐的事就是克兰里卡德勋爵去世;那天,老菲茨走在圣詹姆斯街上,胸前别着一朵襟花,坐在俱乐部窗前的诸位绅士对个中缘由都一清二楚。
虽然菲茨乔治先生和凯·霍兰已经做了三十多年的朋友,不过他们并没有什么私交。他们坐在一起吃饭——这在布铎斯[15]和茅草屋俱乐部[16]是再熟悉不过的场景了,两人各付各的饭钱,喝大麦水——讨论价格和藏品目录,就像一对恋人讨论感情那样不厌其烦,但除此之外,他们对彼此一无所知。当然了,菲茨乔治先生知道凯是老斯莱恩的儿子,但凯对于菲茨乔治先生的身世了解得并不比旁人多。很可能菲茨乔治先生本人也一无所知;大家是这么猜测的,理由是他名字的前缀有这个暗示[17]。当然,凯从来没有问过他;他连拐弯抹角地表示对这件事感到好奇都没有。两个人关系融洽,因为他们彼此保持着距离。出于这个原因,菲茨乔治先生在等凯的时候有些烦躁,他不自在地意识到自己应该对霍兰家的丧事说点儿什么,但又不愿破坏他们之间的默契。他对凯感到恼火,父亲去世了,是他的问题,没有取消两人的约会,也是他的问题;然而,菲茨乔治先生也很清楚,自己绝不会原谅取消约会这种罪过。他满心恼火地张望着凯的身影,手指敲打着布铎斯的窗户。他一定得说点儿什么,他琢磨;最好是一开始就说,早说早完事。凯不会要迟到了吧?他还从没迟到过,三十年来无一例外;没迟到过,也没失约过。菲茨乔治先生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巨大无比的老式银壳怀表(价格五先令),看了看时间。八点十七分。他又对了对圣詹姆士宫上的大钟。凯迟到了,迟了整整两分钟。——不过他到底来了,刚好从出租车上下来。
“晚上好。”凯边走进来边打招呼。
“晚上好。”菲茨乔治先生说,“你迟到了。”
“老天,我的确是迟到了。”凯说,“咱们直接吃饭吧,好吗?”
吃晚餐的时候,他们谈起了一对塞夫尔瓷碗,菲茨乔治先生非说是他在富勒姆路淘来的。凯也见过这对瓷碗,不过依他看是赝品,两个老先生为这一意见分歧吵了起来,并且完全乐在其中。不过这天晚上,菲茨乔治先生兴致不高;他想说的话还没说出口,而多拖延一刻,他就越不好意思,也越不可能开口。他对凯也越发恼怒。这顿饭吃得不愉快,这还是头一次,菲茨乔治先生在失望之下开始反思,所有的友谊都是错误的;他愤愤地后悔自己不该一念之差结交凯;他和其他人总是保持一定的距离,这一套办法最值得称道;破例是一个错误,是大错特错。他对着桌子对面的凯皱起了眉头,凯一边喝大麦水,一边小心翼翼地擦干净那把精心打理的小胡子,浑然不觉自己引起了对方的怨恨。
“上咖啡?”菲茨乔治先生问。
“我觉得可以——好的,上咖啡。”
可怜的老伙计,他看起来很疲惫,菲茨乔治先生突然冒出这样一个念头;他不像平时那么板正,有点儿垂头丧气;他在强打精神跟自己说话。
“来杯白兰地吧?”他问。
凯抬起头,满脸诧异。他们从来没有喝过白兰地。
“不了,谢谢。”
“要喝。服务员,给霍兰先生来一杯白兰地。记在我账上。”
“我其实……”凯支吾着说。
“胡说八道。服务员,要最好的白兰地——1840年的。说到底,霍兰,我最早见到你的时候,你还躺在摇篮里呢。那时候1840年的白兰地才三十年左右。所以别大惊小怪的。”
凯没有大惊小怪,只是老菲茨突然透露自己见过他躺在摇篮里,让他感到很惊讶。他的思绪在时间和空间里疯狂地寻找。时间:1874年;地点:印度。那么1874年老菲茨一定到过印度。“你从来没跟我说过你那时候在加尔各答。”凯一边啜饮着白兰地,一边小心护着那把凡·戴克小胡子[18]。“我没说过吗?”老菲茨漫不经心地反问了一句,仿佛这件事无足轻重。“嗯,我去过。我那几个监护人不赞成我读大学,所以让我去环游世界。(意想不到的启示!这么说老菲茨在青少年时期是听监护人安排的?)你父母对我非常友好。”菲茨乔治先生接着说,“你父亲身为总督,自然没有多少闲暇时间,不过我记得你母亲,是再优雅不过、再迷人不过的。那时候她还很年轻;年轻,又非常美好。我记得我当时觉得她是我在印度见过的最美好的人了。——不过你对那对瓷碗的看法依旧是错的,霍兰。你对瓷器根本一窍不通——过去不懂,以后也不会懂。你没有这么高雅的品位。你就应该专注于你那堆破烂,比如你的星盘仪。那才是适合你的领域。居然以瓷器专家自居,哼!而且还跟我作对,我忘掉的瓷器知识都比你知道的多。”
凯早就习惯了这样的辱骂;他喜欢被老菲茨欺负,他从中能得到一丝淡淡的愉悦。他听着老菲茨絮絮说他配不上鉴赏家的称号,还不如去集邮算了。他知道,菲茨没有一句话是真心的,他只不过喜欢叨他几下,好比一只求偶的老鸽子一样啄来啄去。凯则侧过头,躲开一下下的攻击,同时轻笑两声,始终摆出一副略带傲气的模样,看着桌布,摆弄着刀叉。他们的关系奇迹般恢复如常,菲茨乔治先生的心情因此大为好转,不一会儿他说,管他的,他也要来一杯白兰地。他全然忘了自己原本打算提出那句难以启齿的问候,抑或是以为自己忘了,不过也许这件事始终萦绕在脑海里。随后他们一起走出俱乐部,站在台阶上准备分手,凯戴上了他那副麂皮手套——菲茨乔治先生一辈子都没拥有过一副手套,而凯·霍兰走到哪儿都戴着这副乳黄色的手套——他惊讶地听到自己粗声粗气地说:“你父亲的事我很为你难过,霍兰。”
好了,说出来了,圣詹姆斯街并没有裂开一道口子把他吞没。说出来了,其实很容易,真的。可到底是什么促使他进而又提了这个极其不可思议也毫无必要的请求?——“不如哪天你带我去拜访一下斯莱恩夫人吧。”唉,他是着了什么魔才说出了这种话?凯看起来吓了一跳,这也难怪了。“哦,好——好,当然了——要是你愿意来。”他匆忙应了一句,“那,晚安——晚安了。”他匆匆地离开了,老菲茨站在那儿凝视着他的背影,不知道会不会因此再也见不到凯·霍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