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二
伦理学是研究人类伦理关系及其调节的学问,是研究人类个体完善和整个社会完善的学问。这门学问具有很强的理论性,也有很强的实践性,所有的伦理学理论问题都是生活世界的实践问题的理性呈现,即“伦理在世间,不离世间觉”。人类之所以有正当或正义观念,是因为预设了个体完善或整体社会完善的理想目标,不能离开完善讨论正义。如果说伦理是人类社会进步的行动路标,伦理学则是人类社会进步的理性灯塔。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家或民族的伦理观念存在差异,但是人类文明之所以存在,一定是因为有了某些伦理共识。伦理学的意义在于:预设人与社会的完善状况,设定行为方式的正当标准,引导文明进步,凝聚文明共识。人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不断地向伦理学提出各种问题,因此伦理学理论的进展,需要伦理学者们承前启后接力,相互成就,共同探索各种实践与理论问题。本人在《中国伦理学通论》一书中提出:天人论、人性论、义利论、人伦论、人我论、治世论、观人论、修身论、祸福论、生死论等,是中国“上古”时代伦理思想家们的伦理思想的内在体系,是一个从天到人、从社会到个体、从理论到实践的体系,其思想成果,既有行动方法之“术”,也有行动依据之“道”。作为行动依据之“道”,既有“天道”,也有“人道”;既有客观规律之“道”,也有伦理完善和正义之“道”。因此,伦理是人类的觉悟,是人类在摆脱不成熟、不完善状态的过程中不断获得的精神果实;伦理是人类的智慧,是人类在天人之际和人人之间寻求完善生存状态的努力成果,以“道”御“器”,以德束行。伦理是灵魂的觉醒。
《文化伦理学》一书的作者,在2003年至2005年期间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博士后流动站从事伦理学研究,本人是他的导师。他的博士后出站报告即为《文化伦理研究》,经过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和深入研究,作者终于完成文化伦理学的理论体系建构,实为不易。在充分吸收了中国和西方伦理思想成果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的伦理学思维方法,批判吸收前人伦理思想成果,建构较为完整的文化伦理理论,这个研究和叙述思路是正确的。要提出新的思想,首先要学习前人的思想。蔡元培先生说得好:“学无涯也,而人之知有涯。积无量数之有涯者,以与彼无涯者相逐,而后此有涯者亦庶几与之为无涯,此即学术界不能不有学术史之原理也。苟无学术史,则凡前人之知,无以为后学之凭借,以益求进步。而后学所穷力尽气以求得之者,或即前人之所得焉,或即前人之前已得而复舍者焉。”[1]
《文化伦理学》一书,基于人类的文化行动,探索文化行为目标的完善和文化行为方式的正当,以文化伦理引导文化行为,为人类通过文化行为获得智慧、觉醒灵魂提供伦理指引,无论作者能够在何种程度上实现理论愿望,都应当充分肯定《文化伦理学》著作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为文化操心就是为人类灵魂操心;文化喂养精神结构,精神结构决定人的意识和意志的完善状况,人的意识能动性最终体现为实践活动,文明是什么样子,社会是什么状况,我们能够在人的精神世界找到主体依据。伦理学是研究人类伦理关系及其调节的学问,是研究人类个体完善和整个社会完善的学问,通过研究伦理学推动个体完善和整个社会完善是伦理学者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焦国成
2024年3月于 中国人民大学
[1]蔡元培:《中国伦理学史》,中国书籍出版社2020年版,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