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史研究》40年文存(1979—1990年)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蓝大顺问题考*

* 本文原载《近代史研究》1979年第1期。

罗尔纲

由于记载纷歧,对蓝大顺的真实姓名叫什么?他在何时何地牺牲?他是不是与李永和同为川、滇起义军的领袖?甚至在川、滇起义军中有没有蓝大顺这个人,迄今都成了问题。

这一个问题李祖桓《对邹知白“李永和蓝朝鼎起义始末”一文的商榷及补充》(《历史研究》1956年第12期)及王文才、邹知白《对于李蓝起义某些问题的商榷》(《历史研究》1957年第10期)等论文中,都曾经提出来讨论过,但还没有结论。

考蓝大顺之所以成为问题,实由清朝四川总督骆秉章的错误情报而起。骆秉章初入四川时,在《声明蓝朝鼎非蓝二顺片》[1]说:

据贼中逃出文生黄鼎禀称,被贼掳入蓝逆营中,几及一年,蓝逆名潮鼎,云南昭通人,贼中称伪帅主,骁悍善战。其族人名潮柱,年长于潮鼎数月,呼之为兄,贼中称伪副帅,然诸事悉蓝潮鼎调度,不敢异同。今外间或称蓝潮柱为蓝大顺,蓝潮鼎为蓝二顺,其实贼中无此称谓,而蓝大顺尚非巨魁也。

这个情报有两个要点:第一,起义军中并没有蓝大顺这个称谓,外间所称为蓝大顺的蓝朝柱在起义军中并不是首领;第二,这一路起义军的最高领袖是蓝朝鼎,外间称他为蓝二顺,起义军中也没有这个称谓。骆秉章把这一个情报向清廷奏报起义军的首领为蓝朝鼎,并说明他此后奏报中不用蓝大顺名字的缘由。到他占领丹棱时,也就根据这一情报的说法,向清廷奏报说把起义军领袖蓝朝鼎杀死了。直到今天,一般记载都是根据骆秉章的奏报,把起义军的领袖作为蓝朝鼎,说起义军的领袖在太平天国辛酉十一年十一月已经在四川丹棱撤退时牺牲了。其实骆秉章所得的情报全部是错误的。首先,蓝大顺就是川、滇起义军中与李永和齐名,各领一路的领袖。在他所领导的这一路起义军中,从太平天国己未九年秋天起义时起,直到太平天国甲子十四年二月在陕西安康县紫溪河覆败时止,始终以蓝大顺为号召的旗帜这一彰明显著的事实可以完全地证明这一点,太平天国壬戌十二年四月石达开部将瑞天豫傅佐廷等《覆李短鞑蓝大顺谕》也可以证明这一点,在清朝疆吏数不清的奏报里面和反革命分子的记载里面同样也可以证明这一点。不待多论,骆秉章所得那一个反革命分子黄鼎所说起义军中并没有蓝大顺这一个称谓的情报,确无证据可依。又考同治三年(1864)三月十七日陕西巡抚刘蓉《附擒斩蓝逆情形疏》[2]说:

接据署兴安府知府谢复荣禀报蓝逆于初六日窜至安康所属之紫溪河地方踞场掳粮,该守立即移会管带团勇之在籍主事管淓,率同……各团勇四面截杀。内有贼目身穿绣金九龙龙袍,乘轿奔走,我军追及,当即生擒。余贼赶来救护,各勇因将该逆乱刀砍死,割取首级,并阵斩悍贼五名,生擒长发老贼张朝升一名。当将贼级令其辨认,据供穿绣金龙袍左眼下皮有肉瘤者即蓝大顺。……呈请奏奖前来。伏查……据外间传说蓝逆面貌有眼下并无肉瘤之语,是否系属蓝朝璧正身,应俟查询明确后再行奏请奖励。

同年四月初二日《附查明蓝逆伏诛余党尽歼疏》[3]又说:

再臣等因署兴安府知府谢复荣禀报在籍主事管淓等督团将蓝逆歼除,惟据称该逆面貌眼下有肉瘤之语,核与所闻不符,是否系属蓝朝璧正身,当经附片陈明,应俟查询确实后,再行奏请奖励在案。

旋据署汉阴厅通判瞿树镐禀称:蓝逆叠经兵团分路追杀,势既急迫,忽生诡计,先令伪都统王包包穿所服绣金九龙蟒袍,假冒己名乘轿奔走,使兵勇全力注意。此贼即自率伪巡捕蓝三顺等遁至叶家坪,希冀脱逃。旋经管淓督率练勇跟追,与举人张承燮所部武安营并力夹击,遂将该逆及其余党全数杀毙。管淓带有向日伺候蓝逆之王老幺、麻花二人在众尸中指认首级。送至厅城,瞿树镐亦提出前获之蓝七顺,并李云麟传到夙识该逆之湘果营守备孟学文等共同辨认,佥称确实无讹。

现准李云麟派弁解送该逆首级前来。查视两颧高耸,眉竖而长,与所传该逆面貌实相符合,其为蓝朝璧正身无疑。其详细情形,业经李云麟据实陈奏,无庸赘叙。除将该逆首级传由四川递至云南昭通地方,用昭炯戒,仍确查出力官绅兵团汇请奖叙外,所有查明蓝逆伏诛,余党剿捕净尽缘由,理合附片具奏。

根据刘蓉这两封奏报,我们看见刘蓉等杀害蓝大顺后查核的经过:最初兴安府知府谢复荣把在籍主事管淓所杀蓝大顺的替身王包包误认为蓝大顺,并指称蓝大顺的左眼下皮有肉瘤,向刘蓉禀报,呈请奏奖。刘蓉接到来禀,根据外间传说蓝大顺眼下并没有肉瘤的话,提出怀疑,他特地向清廷奏明:“是否系属蓝朝璧正身,应俟查询明确后再行奏请奖励。”不久,刘蓉又接署汉阴厅通判瞿树镐禀报,这时候,这一撮反革命分子已经查明他们在紫溪河杀死的是蓝大顺的替身王包包,而蓝大顺本人是走到叶家坪才战死的。他们先经管淓带蓝大顺的侍从王老幺、麻花二人在众尸中指认出蓝大顺首级。送到汉阴厅城后,又由瞿树镐提出以前被执的蓝七顺,并与四品京堂李云麟传到一向熟识蓝大顺的湘果营守备孟学文等公同辨认,一致说确实是蓝大顺首级。李云麟又把首级送到刘蓉处,刘蓉查看首级“两颧高耸,眉竖而长”,跟他所访知的蓝大顺面貌“实相符合”,他也认为确实是“蓝朝璧正身无疑”。后来刘蓉就根据封建王朝对革命首领的刑律,把蓝大顺首级示众,传回四川一直传到蓝大顺的家乡云南昭通去。刘蓉主持这一件反革命勾当是很缜密的。据此知道这一路起义军首领蓝大顺确实是在太平天国甲子十四年二月在陕西安康县属的叶家坪战死的,而蓝大顺的本名则为蓝朝璧。当时向清廷奏报杀死蓝大顺的除刘蓉外,还有钦差大臣西安将军多隆阿的奏报[4]及四品京堂李云麟的奏报。[5]可见这一路起义军的最高首领并不是如同反革命分子黄鼎所说的是蓝朝鼎,而蓝大顺的本名也不是如同他所说的叫作蓝朝柱,这个反革命分子对骆秉章所作的情报,全部是错误的。骆秉章向清廷奏报说起义军中没有蓝大顺这个名号,起义军中最高领袖为蓝朝鼎,已于太平天国辛酉十一年十一月在四川丹棱战死,那个被外间叫作蓝大顺的人是蓝朝柱。现在刘蓉、多隆阿、李云麟等却向清廷奏报在陕西安康县叶家坪杀死起义军最高领袖蓝大顺,蓝大顺的本名乃是蓝朝璧。至于清廷在接到多隆阿攻陷盩厔之后,就连下两次谕旨追查蓝大顺下落,说什么“首逆蓝大顺是否歼毙,抑或乘间逸出,并著查明具奏”[6],过几天又下谕说“盩厔既复,蓝大顺巨逆是否歼毙,抑系脱逃,并著饬令穆图善等将该逆下落查明”[7]。这一切,不论是军前的统帅也好,或者是朝廷也好,虽然没有用明文否认骆秉章的奏报,但实际上却是用事实否认了骆秉章的奏报。骆秉章的奏报只根据一个反革命分子的虚报,而没有经过调查研究就信以为真;而刘蓉等对蓝大顺的情况却是经过长期的调查,连面貌的特征都知道,在蓝大顺战死后,对他的首级又多方查勘研究,真实性当然是在他们一方。我们可以断定,骆秉章的奏报是错误的,而刘蓉等奏报是真实的。

但是,为使问题更明朗,还应该对刘蓉本人在蓝大顺问题上前后的记载作一番考察。我们知道,刘蓉在任陕西巡抚前,他在四川是骆秉章的副手。骆秉章入川,奏调刘蓉随同入川,襄办营务。[8]他上《声明蓝朝鼎非蓝二顺片》的时候,刘蓉正是在他军中襄办军务。[9]不论骆秉章这一封奏稿是不是刘蓉写的,但刘蓉当时是骆秉章幕府中最重要的人员,这事肯定是经他手主持的,所以骆秉章奏稿中对蓝大顺问题的看法,也就是这时期刘蓉的看法。刘蓉《复郭意诚舍人书》[10]述丹棱之役说:

蓝逆霄遁,楚军追击破之,遂歼其渠。余众昼夜狂奔……蓝逆朝鼎之从兄名朝柱者,率百余人窜渠县、营山一带。

刘蓉以起义军的首领为蓝朝鼎,已在四川丹棱之役战死,突围而出的是余众,由蓝朝柱率领,可见他与骆秉章对蓝大顺问题的看法完全一致。不仅如此,到他被任命为陕西巡抚要起程入陕及初入陕西的时候,还是按照他之前在四川从那个反革命分子黄鼎得来的错误说法,不称起义军的首领为蓝大顺而称为蓝朝柱。刘蓉于同治二年(1863)八月十二日从成都起程[11],他在起程前两天上奏清廷的《筹办汉南军务大概情形疏》[12]还说:“蓝朝柱一股,尚踞洋县。”到他进入陕西后,直到同治三年(1864)正月二十七日《官军大破上元观连克城固洋县两城疏》[13]说:“洋县为蓝逆窃踞已逾两年。逮蓝朝柱窜往盩厔,留其党伪都统黄、杨、潘、李诸逆目踞守。”考刘蓉的《刘中丞奏议》一书所收他的奏稿里面,他第一次对起义军首领取消了对蓝朝柱错误的名称,而代之以正确的蓝大顺的名称,始见于同治三年三月十七日他上奏给清廷的《官军追剿蓝曹各逆获胜疏》。[14]他说:

曹逆灿章舆洋县余党合并之后,始图救援盩厔,继则窥伺宁陕,聚党已逾万人,其势且将复炽。而蓝大顺率其残孽,由盩厔突围而出,意图与之合并。

刘蓉在同一天上奏清廷的《附擒斩蓝逆情形疏》里,除用蓝大顺的名称外,又提出他的本名蓝朝璧。到四月初二日《附查明蓝逆伏诛余党尽歼疏》里,并提出蓝大顺的面貌特征。刘蓉以前不是相信起义军中没有蓝大顺这一个名称吗?他不是相信那个被外间叫作蓝大顺的人是蓝朝柱吗?他的奏报中不正是同骆秉章的奏报一样以蓝朝柱为起义军首领的继承人而代替了起义军的真正领袖蓝大顺了吗?现在,他根据什么向清廷作出与骆秉章完全相反,也跟他自己以前的奏报相反的报告呢?我们根据他在三月十七日上给清廷的《附请给降人袁子龙等恤典疏》[15],知道他跟起义军中久从蓝大顺的云南昭通人叛徒袁子龙等有勾结,袁子龙并交出蓝大顺银玺,约献洋县、佛坪、华阳三城,后来袁子龙虽被起义军镇压,但刘蓉与袁子龙文书往来多次,到清军占领洋县之后,刘蓉又向从洋县逃出的反革命分子冯榆作了详细的调查。刘蓉在当时的反革命头目中,是一个小心慎重的学究,他根据叛徒袁子龙等给他的文书,以及从起义军中逃出的反革命分子的报告,进行了调查研究,得到确实可信的材料,然后才这样的。我们查明了刘蓉对蓝大顺问题前后不同的经过,对于他在奏报中所记起义军的领袖为蓝大顺,蓝大顺的本名为蓝朝璧的真实性更为明朗了。蓝大顺这一个问题,当时人的记载就有了讹误的说法。在蓝大顺战死后一年,杜文澜编纂的《平定粤匪纪略》记道:

蓝大顺自咸丰九年在云南昭通府倡乱,与李短搭搭等蹂躏全川,为骆总督扫荡。据生擒之李短搭搭供指蓝大顺已死于乱军中,后窜洋县者为逆首曹姓。多将军叠次疏报均指为蓝大顺。盖无论蓝与曹至此已歼厥渠魁矣。

案所谓“逆首曹姓”,另有其人,即与蓝大顺同时在陕南作战的李永和部将曹灿章,此处所说起义军驻屯洋县的为曹姓,其为错误是不待辨的。至所述李永和被执后说蓝大顺已在四川丹棱之役死于乱军中一说,案李永和自述今未见,即使李永和确有这一个说法,但他这一个说法有何动机(如周立春为掩护他的女儿周秀英而说女儿已故),或者从何得来都成问题。而况俘获李永和的就是刘蓉,当他否定他自己以前的看法,在奏报中提出蓝大顺的名称的时候,必定考虑到李永和的说法。刘蓉既根据经过调查研究的材料不信李永和的说法,那么,李永和的说法就不值得传疑了。杜文澜不是以疑传疑,他对这一问题没有经过考据,就以讹传讹。但是,我们从他这一段讹误的记载看来,知道关于蓝大顺问题的讹误,是由来已久的了。


[1]见《骆文忠公奏稿》卷二。

[2]见《刘中丞奏议》卷三。

[3]见《刘中丞奏议》卷三。

[4]同治三年三月乙丑谕,见王先谦《同治朝东华续录》卷三十二。

[5]同治三年三月戊辰谕议政王军机大臣,见王先谦《同治朝东华续录》卷三十二。

[6]同治三年三月壬寅谕,见王先谦《同治朝东华续录》卷三十二。

[7]同治三年三月己酋谕,见王先谦《同治朝东华续录》卷三十二。

[8]据《骆文忠公奏稿》卷一《同刘蓉入川片》。

[9]据《清史列传》卷四十九《刘蓉传》。

[10]见《养晦堂文集》卷六。

[11]据刘蓉《报由川赴陕起程日期疏》见《刘中丞奏议》卷一。

[12]据刘蓉《报由川赴陕起程日期疏》见《刘中丞奏议》卷一。

[13]见《刘中丞奏议》卷二。

[14]见《刘中丞奏议》卷三。

[15]见《刘中丞奏议》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