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奎报咏史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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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一 咏史诗的含义

咏史诗是我国古代诗歌题材类型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朝鲜[1]汉诗创作中的一朵奇葩。关于咏史诗概念界定的讨论,是伴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咏史诗研究高潮的到来而兴起的,关于“咏史诗”一词的界定,学界众说纷纭,并曾形成三种主要观点。其一,从题材直接界定,试如:“咏史诗,是以歌咏历史人物、历史事件为题材的诗歌作品。”[2]“咏史诗,顾名思义,即以历史题材为内容的诗歌。”[3]其二,从题材和述怀两方面加以界定,如:“咏史诗是以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为吟咏对象,藉之以述怀叙志,寄托感情的一种诗歌体式。”[4]其三,从题材、述怀并就咏史对象进行议论等方面进行界定,如:“我国诗歌史上的咏史诗是用诗体——诗、词、曲等,以古迹、历史人物、历史事件为题材而抒怀、述见、言志的诗。”[5]“咏史诗是中国古代诗歌中由作者直接歌咏历史题材,以寄寓思想感情,表达议论见解的一种类别。”[6]另外,属于咏史诗范畴的怀古诗,学界就其是否属于咏史诗范畴一度产生过较大争议。施蛰存先生曾认为:“‘怀古’是诗的内容类别,在‘咏怀’与‘咏史’之间”,“咏史诗是有感于某一历史事实,怀古诗是有感于某一历史遗迹。”[7]袁行霈主编的《中国文学史》则认为:“怀古诗和咏史诗是有区分而又很接近的两类诗。大体上说,怀古诗是就能够引起古今相接情绪的时地与事物兴发感慨。咏史诗则无须实际事物作媒介,作者直接以史事为对象抚事寄慨。由于两者都是咏‘古’,又时有交叉,界限并不很严。”[8]这一界定实际也并没有就怀古诗和咏史诗是否同属咏史诗范畴给出回答。但就多数学者的意见来看,怀古诗属咏史诗之一类,系从咏史诗内部派生而出,且就感怀历史而言呈间接方式,如雷恩海认为:“无论是怀古诗所述的今昔盛衰,人事沧桑之慨,还是咏史诗所寓的对历史人事的见解或历史鉴诫,其中都深寓着一种深沉的历史感情。一种对世人警戒的意图。具有大体相同的题材,共同的目的。所以我们认为,怀古诗派生于咏史诗,是咏史诗的变体,应该包涵在咏史诗的大范畴之内。”[9]而沈祖棻先生谢世前即已就此有过看法:“我国古典诗歌当中有所谓览古或怀古的作品,就其题目而论,虽属地理范围,但既是古迹,就必然具有历史意义,所以它们在实质上是一种咏史诗。”[10]可以说,关于怀古诗属咏史诗范畴这一点,学术界已基本无甚争议,我们不妨借用专家之言加以归纳:“第一,因地吊古的怀古诗是咏史诗的一部分。它与那些直接歌咏古人古事的咏史诗相比,仅仅是感怀历史的方式有所不同:一为间接,一为直接。但最终都指向对历史的关怀与思索,都可以用‘咏史诗’来概括。第二,从诗歌发展的角度讲,较早成熟起来的咏史诗是直接歌咏一类,而因地吊古类则是从咏史诗内部发展而来的,并于南朝才初步兴起。为了更好地把握咏史诗的发展脉络,可以把怀古诗作为一个特定的对象给予关注。”[11]

那么,如何最大限度地客观把握咏史诗的概念并将之具体运用于李奎报咏史诗研究呢?愚意以为,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就这一问题加以认识,咏怀诗中援史入诗乃常见之举,且援史入诗亦易于把握,并可以据此判断出其咏史诗属性,试如唐代杜甫有诗句“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12],本书研究对象李奎报有诗句“访人情味雪溪中,若便相逢一笑空”(《子猷访戴》,《东国李相国集·全集卷十一》)[13],我们很容易就可判断出二者分别吟诵昭君出塞事和子猷访戴事。而许多时候,咏怀诗中某些作品,表面看来并不涉史,但其亦表达出对时光流转、人生沧桑、空间转换等的强烈感慨与思索,即如李奎报《戏题旧笔》“此笔那轻掷?能成宰相身。今吾头亦秃,两老合相亲”(《东国李相国集·后集卷二》)。李奎报晚年荣登相位,但当看到与自己朝夕相处,并为自己事业成功而亦付出“头秃”代价的毛笔时,不禁感慨万分,这种感慨,实际是为自己曾经的打拼和时光的荏苒。因此,咏史诗与咏怀诗有确凿无疑的联系,咏史诗的范畴应该还包括咏怀诗中感慨时空、感慨生命与宇宙、关注人生命运变化的诗作。

在提到咏史诗风格特点时,咏史诗研究者李晓明说:“风格特点在不同的诗人、同一诗人不同时期的体现都不同。比如虚无和幻灭等观念,在咏史诗中始终占有很大的比重,在历代儒、释、道三家中是共同存在的,让人很难将之辨识出属于哪一家。”[14]另有研究者也提出类似看法:“咏史诗往往是就具体的历史事件或人物来写,注重表达一种思想观念或道德评价,而怀古诗侧重‘描摹虚神’,通常集中于表达对于笼统的‘过去’的某种情感态度和哲理思考,等等。……无论我们持什么样的区分标准,它们之间都永远不会泾渭分明。”[15]而李晓明在提到阮籍八十二首《咏怀诗》时如是曰:“如果说咏怀诗和咏史诗有什么联系的话,在对人生感慨这一点上则是共有的。”他接着说:“虽然不是在与具体历史人物或事件的对比中生出的感慨,但在对岁月和时光的感怀上是相同的。只有那些咏怀中加入了浓重历史因素的,才和咏史诗有联系。”[16]基于如上认识,作者进一步道:“若以所咏的内容和对象来分,还可以增加咏遗址、咏旧物、咏习俗、感慨时空等类型。”[17]可以说,如上观点是咏史诗多年研究当中值得注意的一个亮点,它同时代表了咏史诗研究的最新成果和理论,这对于李奎报乃至朝鲜咏史诗的研究都有很大启发意义,李奎报咏史诗研究无疑要以咏史诗研究最新成果和理论为依据。

另外,还需说明的是,咏史诗中的不少吟咏对象并非正史所载,而为神话、传说等非信史范畴,但若作者之表达重点并非在于仙、神之类,而在于历史之沧桑或历史感触之抒发,那么,此类诗也应纳入咏史诗范畴,比如李奎报《题朴渊》一诗曰:“龙娘感笛嫁先生,百载同欢便适情。犹胜临邛新寡妇,失身都为听琴声。”(《东国李相国集·全集卷十四》)“朴渊”传说在朝鲜家喻户晓,李奎报《题朴渊》其序亦反映出这一点:“昔有朴进士者,吹笛于渊上。龙女感之,杀其夫,引之为婿。故号朴渊。”与此相关的另一问题是:神话传说的历史化在中国、朝鲜、日本等国都有存在,如《史记》中黄帝、伏羲、神农为司马迁所历史化、檀君在朝鲜的历史化、神武天皇在日本的历史化等,这种历史化不能被视为盲目、随便的一种行为,而是为了构建各自民族的上古历史体系,也是儒家构建自己文明机制的一种需求。因此,对于历史化了的神话传说进行吟咏的诗也是咏史诗。另外,还需要厘清的一个概念是“史诗”,关于这一概念,《辞海》有明确定义:“指古代叙事诗中的长篇作品。反映具有重大意义的历史事件或以古代传说为内容,塑造著名英雄的形象,结构宏大,充满着幻想和神话色彩。著名史诗如古代希腊的《伊利亚特》和《奥德赛》。”[18]而更有学者就史诗提出看法认为:“它多产生于一个民族野蛮和文明交替的上古时代,是艺术不发达阶段的产物。它以上古野蛮初期阶段的神话传说为基础,以塑造、歌颂远古英雄人物为主,具有民间集体创作性质,并经历了从口头传说到文字记录的过程。……《诗经》中的《生民》《公刘》等篇可视为史诗。”[19]依据如上《辞海》等的定义,则李奎报笔下,反映朱蒙族系开国英雄事迹的《东明王篇》既系长篇咏史诗,同时也具史诗性质。“咏史诗”和“史诗”是有着一定联系但却并不等同的概念,因此,绝不可以将二者绝对等同视之。关于这点,有观点认为,“诗、史分家以后,以诗记史和以史记诗的风尚依然存在。‘诗三百’中有不少诗就记载了曾经发生的历史史实”,“由于诗歌反映现实,其本身已带有史的性质,有助于人民认识社会历史,因此,此类诗歌被称为史诗。史诗是用诗写成的历史,与一般的历史记载不同,但所反映的历史事件的本质应是相同的,否则,史诗就失去了其历史意义”[20]。此说并不强调“幻想和神话色彩”“古代传说”等史诗要素,将“带有史的性质”的诗歌以“史诗”统称之,提法似不够明晰,故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