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 研究史评价
赋税、徭役与财政问题,在明史研究中地位显赫,但也是其中一个较难涉足的领域。首先是因为明代赋役典制资料纷繁驳杂,其次是由于这一领域不单是历史学学科的缘故。尽管如此,人们可以欣喜地看到,致力于此的海内外学者,已经取得了许多重要的成果。通过对明代苏州赋税研究的鸟瞰式回顾,也可以窥见如下特点:一是史料翔实,论证严密,如森正夫、梁方仲、栾成显分别对土地制度、粮长制度、黄册制度的研究;二是视角独特,观点新颖,如万明对白银货币化与制度变迁、财政转型关系的考察;三是宏观研究与微观分析相结合,如唐文基对赋役制度演变的讨论;四是计量分析的广泛应用,如赖惠敏对南直隶税则、正耗的分析,万明对白银货币化程度的计算。
当然,先贤对关涉苏州赋税的研究,并不止于上述论著,只是上述论著基本囊括了既有研究的诸多方面。不过,在对既有研究充满敬意的同时,似乎可以感到,上述任何论著,从严格意义上说,大多不能算是研究苏州赋税的专门论著。既往研究主要集中于重赋原因和赋役改革两个领域,而其他方面的研究,基本围绕于此展开,如官民田的数量和科则、漕运的附加税等与苏州重赋关系密切,又如黄册制度的败坏、漕运方式的变迁亦同赋役改革休戚相关。
几与整个明代相始终的苏州重赋问题,是苏州赋役改革的逻辑起点;同样贯穿明代始终的是苏州社会经济的繁荣,虽看似抵牾,其中必有深层次原因。作为历史性的研究课题,此前方家学者之研究不可谓不多,也不可谓不深,但泛泛而谈、陈陈相因者亦不鲜见。如果从先验论、目的论的模式出发,进行定性的、点评式的概括和讨论,谈不上有实质意义的学术交锋和理论创新。[112]先前一些对苏州重赋问题、商品经济繁荣问题之研究,亦未能完全摆脱先验论、目的论的窠臼。
作为明代中国经济最为发达、赋税最是繁重的苏州,从洪武到崇祯,在长达二百余年的长时段里,如何保持赋役繁重和经济繁荣的平衡?在府一级层面,其赋役制度变迁的实态是怎样的?其下辖州县赋役状况及演变脉络究竟如何?其赋役改革在江南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的地位、权重及影响,能否以一部贯通式的专著呈现?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应该看到,明代历次赋役改革,虽然其旨归无不是均田均役,但具体的改革措施、实施效果却并不相同。苏州府作为经济中心、重赋之所,在历次赋役改革中大多扮演了重要角色。那么,历次赋役改革之间,究竟有哪些不同?有哪些相通或继承?从一府的角度进行考察,可能得到更清晰的脉络和轨迹。
前人的辛勤耕耘,不仅为后人研究提供了肥沃土壤,其丰硕成果,更是来者取之不尽的食粮。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苏州府县方志资料的数量和质量,无论与南直隶其他府县相比,还是与江南诸府县相比,都是名列前茅的。而且许多赋役史料,尚未得到充分的挖掘和使用。如梁方仲先生关于明代赋役制度的传世论文,鲜见苏州府县史料之使用。26000字长文《一条鞭法》只引用苏州府嘉定县方志资料两条,18000字专文《明代黄册考》,基本不涉及苏州府县史料。
另外,既往有关明代苏州赋税研究,其视域主要局限于田赋和徭役,而对政府其他税收来源,比如盐课、钞关税、商税等则关注较少。能否将各赋税项目,按一定标准折算为统一单位的数字?然后在此基础上,考察某一时期的赋税结构或财政结构。诚然,囿于史料的缺乏和赋税记录的不完整、不连续,进行这方面的尝试肯定颇为不易。不仅如此,各类税收项目计量单位的不一致、计量货币的不尽相同,也是实现上述目标的桎梏。也许白银货币化的理论,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