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建构主义本质论:儿童文学史论的一种方法
对于文学史研究来说,理论方法非常重要。按照爱因斯坦的说法,理论决定着我们所能观察的问题。讨论中国儿童文学是否“古已有之”这一文学史的重大问题,必然涉及研究者所持的儿童文学观。对儿童文学本质论的认识和思考,是讨论这一问题的学术基础。
近年来,有的儿童文学研究者接受西方后现代主义理论的一些观点,发出了反本质论(有时以反本质主义的面貌出现)的批判声音。我想,我的本质论研究也在被批评之列。甚至毋宁说,由于我出版了《儿童文学的本质》一书,理所当然地首当其冲。我自认为,自己的研究尽管含有一定的普遍化、总体化思维方式,但是,基本上不是本质主义研究而是本质论研究,努力采取的是一种建构主义的姿态。
在反本质论的学术批评中,吴其南是有一定代表性的学者。他在《20世纪中国儿童文学的文化阐释》一书中说:“……这些批评所持的多大(大多)都是本质论的文学观,认为现实有某种客观本质,文学就是对这种本质的探知和反映;儿童有某种与生俱来的‘天性’,儿童文学就是这种‘天性’的反映和适应,批评于是就成了对这种反映和适应的检验和评价。这种文学观、批评观不仅不能深入地理解文学,还使批评失去其独立的存在价值。”[1]
“本质主义的文学理论不是文学本质论的代名词,不是所有关于文学本质的理论阐释都是本质主义的。本质主义只是文学本质论的一种,是一种僵化的、非历史的、形而上的理解文学本质的理论和方法。”“建构主义不是认为本质根本不存在,而是坚持本质只作为建构物而存在,作为非建构物的实体的本质不存在。”[2]但是,吴其南的上述论述是将本质论和本质主义不加区分地捏合在了一起,他要否定的是所有“本质论的文学观”。从“儿童有某种与生俱来的‘天性’,儿童文学就是这种‘天性’的反映和适应”这样的语气看,他似乎连“儿童有某种与生俱来的‘天性’”也是反对的。吴其南是经常操着后现代话语的学者,他的反本质论立场,我感觉更靠近的是激进的后现代理论。但是,我依然认为,吴其南积极借鉴后现代理论,探求学术创新的努力是值得肯定的。
尽管我依然坚持儿童文学本质论的研究立场,但是,面对研究者们对本质主义和本质论的批判,我还是反思到自己的相关研究的确存在着思考的局限性。其中最重要的局限,是没能在人文学科范畴内,将世界与对世界的“描述”严格、清晰地区分开来。有意味的是,我的这一反思,同样是得益于后现代理论。
后现代哲学家理查德·罗蒂说:“真理不能存在那里,不能独立于人类心灵而存在,因为语句不能独立于人类心灵而存在,不能存在那里。世界存在那里,但对世界的描述则否。只有对世界的描述才可能有真或假,世界独自来看——不助以人类的描述活动——不可能有真或假。”“真理,和世界一样,存在那里——这个主意是一个旧时代的遗物。”[3]罗蒂不是说,真理不存在,而是说真理不是一个“实体”,不能像客观世界一样“存在那里”,真理只能存在于“对世界的描述”之中。正是“对世界的描述”,存在着真理和谬误。
著述《语言学转向》的罗蒂对真理的看法,源自他的“语言的偶然”这一观点:“……如果我们同意,实在界(reality)的大部分根本无关乎我们对它的描述,人类的自我是由语汇的使用所创造出来的,而不是被由语汇适切或不适切地表现出来,那么我们自然而然就会相信浪漫主义‘真理是被造而不是被发现的’观念是正确的。这个主张的真实性,就在于语言是被创造的而非被发现到的,而真理乃是语言元目或语句的一个性质。”[4]其实,后结构主义也揭示过“所指”的“不确定性”。用德里达的话说:“意义的意义是能指对所指的无限的暗示和不确定的指定……它的力量在于一种纯粹的、无限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一刻不息地赋予所指以意义……”[5]
连批判后现代理论的伊格尔顿也持着相同的观点。他说:“任何相信文学研究是研究一种稳定的、范畴明确的实体的看法,亦即类似认为昆虫学是研究昆虫的看法,都可以作为一种幻想被抛弃。”“从一系列有确定不变价值的、由某些共同的内在特征决定的作品的意义来说,文学并不存在。”[6]其实,伊格尔顿是说文学作为一个“实体”并不存在,文学只作为一种建构的观念存在。这一观点的哲学基础是语言不是现实的反映,而是对现实的虚构。语言里没有现实的对应实物,只有对现实的概念反映。
虽然作为“实体”的儿童文学不存在,但是作为儿童文学的研究对象的文本却是存在的,尽管范围模糊并且变化不定。面对特定的文本,建构儿童文学的本质的时候,文本与研究者是一种什么关系呢?吴其南说:“‘现实作者’和‘现实读者’是在文本之外的。而一篇(部)作品适合不适合儿童阅读,是不是儿童文学,主要是由文本自身决定的。”[7]这仍然是把儿童文学当作是具有“自明性”的实体,是带有本质主义思维色彩的观点。本质论研究肯定不是脱离作为研究对象的文本的凭空随意的臆想,但一部作品“是不是儿童文学,主要是由文本自身决定的”这一说法,从反本质主义的建构主义观点来看,恐怕是难以成立的。文本无法“自身决定”自己“是不是儿童文学”,因为文本并不天生拥有儿童文学这一本质。
作品以什么性质和形式存在,是作家的文本预设与读者的接受和建构共同“对话”、商谈的结果,建构出的是超越“实体”文本的崭新文本。在这个崭新文本的建构中,读者的阅读阐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比如,我读某位作家的一篇文章,将其视为描写作家真实生活的散文,可是,作家在创作谈中却说,是当作小说来写的。假设我永远读不到那篇创作谈(这极有可能),在我这里,那篇作品就会一直作为散文而存在。可见,这篇文章是什么文体,并不“主要是由文本自身决定的”。再比如,安徒生的童话并不天生就是儿童文学。试想一个没有任何儿童文学知识和经验的成人读者,读安徒生的童话,阅读就不会产生互文效果,自然也不会将其作为儿童文学来看待。一部小说,在某些读者那里,可能被看作历史文本。一部历史著作,在某些读者那里,也可能被看作小说文本。本质并不是一个像石头一样的“实体”,可以被文本拿在手里。本质是一个假设的、可能的观念,需要由文本和读者来共同建构。在建构本质的过程中,特定的文本与研究者之间,肯定不是吴其南所说的“‘现实读者’是在文本之外”这种关系,而是在社会历史条件下,在文化制约中,研究者与文本进行“对话”、碰撞、交流,共同建构某种本质(比如儿童文学)的关系。
我相信,持上述建构主义的本质观,能够将很多从前悬而未决甚至纠缠不清的重要学术问题的讨论发展、深化下去。比如,建构主义的本质论可以成为儿童文学史论的一种方法,有效地处理在中国儿童文学史发生问题研究中,出现的是否“古已有之”这一争论。到目前为止,主张中国的儿童文学“古已有之”的王泉根(观点见《中国儿童文学现象研究》)和方卫平(观点见《中国儿童文学理论批评史》)与主张儿童文学是“现代”文学的我本人(观点见《中国儿童文学与现代化进程》)之间的讨论,可以说是彼此都不同程度地陷入了本质主义思维的圈套,从而处于一种解不开套的困局状态。但是,如果引入建构主义的本质理论,也许可以走出山穷水尽,步入柳暗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