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学视野下的东巴古籍文献遗产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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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一 研究背景

自2003年入选《世界记忆遗产名录》以来,东巴古籍文献[1]的保护已走过了逾十年的光阴,它珍贵的价值自然不言而喻,但是,基层收藏部门简陋的保管条件、缓慢的工作节奏、无奈消极的保护态度,仍使关注之人深感焦虑与心痛。基于档案学专业背景,在接触到真实的保护现状后,笔者对东巴古籍文献保护有过很多设想。结合档案概念以及档案保护技术学等知识,笔者最终决定以世界记忆遗产之东巴古籍文献为研究主体对象,以东巴古籍文献中记录反映东巴文化相关内容的信息形成之档案为辅,共同组成本书研究对象,即东巴古籍文献遗产。[2]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关心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为首要任务,通过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明确指出“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具体工作目标。党和政府推出的一系列指导思想与决策举措,均为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带来了机遇,营造了健康有序且生机勃勃的环境。如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文化发展”。2006年,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锦涛同志明确要求:“制定特殊政策措施,支持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国务院2009年《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若干意见》中指出:“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对濒危少数民族重要文化遗产进行抢救性保护,逐步实现少数民族古籍的科学管理和有效保护。”在深化战略部署的前提下,党和政府也着力于加强少数民族文化法制建设,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对“扶持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为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提供了法律保障。近年来,云南、贵州、广西、甘肃、内蒙古、西藏、新疆、宁夏等地先后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或行政法规,把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初步形成了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主体、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配套的民族文化法制体系。“文化强国”与和谐社会的实现有赖于保护与开拓利用丰富多彩且准确翔实的文化资源,保护文献遗产是保障文化资源可持续发展最坚实的后盾。

我国56个民族当中,除了汉族之外,并非其他55个少数民族都有属于各自的一套独特的文字符号表达系统。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符号的少数民族中,有大约19个民族是古代就创造了自己的文字,并且一直使用这种文字至今的。在这些有文字符号的少数民族当中,本书选择纳西族东巴古籍文献遗产作为研究对象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其一,纳西族使用的东巴象形文字是世界公认的“至今仍活着的象形文字”,研究用该文字符号书写的档案文献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学术价值、文化价值。其二,纳西族聚居地丽江地区虽地处西南边陲,但却拥有包含东巴古籍文献在内的三项世界级遗产项目,研究它们对于各类型世界遗产的可行性抢救保护与开发利用实践和推广都有着重要意义。其三,东巴古籍文献作为世界记忆遗产,在近几十年内受到全世界许多学科门类专家学者的关注与青睐,然而以档案学学科为研究背景所取得的成果却寥寥无几,这既不利于对东巴古籍文献的保护,也不利于档案学学科内涵外延的发展。其四,随着遗产地旅游业的过度开发,对于遗产保护与文化资源利用这对矛盾如何平衡,出现了不和谐的现状,导致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掠夺性开采。如何平衡文化遗产保护与当地经济利益获取、社会文化资源可持续性开采等矛盾之间的关系,这是东巴古籍文献遗产保护研究希望解决的问题。其五,东巴古籍文献的保护并不如丽江古城等文化遗产那样运作顺利,保护东巴古籍文献需要建立广泛的社会认同。同时,也应该充分重视东巴古籍文献内在的东巴文化保护。但是,如同国人在欧美文化冲击下抛弃传统中华文化却不自知一样,被主流文化包围的丽江地区也渐渐在遗忘东巴文化。文化精神的丧失按照白庚胜先生的观点则可能会滑入国家文化安全不保、文化主权泯灭的深渊。其六,收藏研究对象主体的各类基层机构,横向上看,大都陷于无力开展系统保护的窘境;纵向上看,都缺乏主动发挥专业技术背景的能力。因此,本应借助档案学、图书馆学、博物馆学等学科知识开展保护工作多元化的机构,却都无力为馆藏遗产作出更多的服务。

东巴古籍文献遗产的物质载体、书写形式、内涵意义以其原始记录性、内容凭证性等特性展示了真实且完整的纳西族社会生活。从遗产内容信息的角度来说,它记载了关于纳西族社会生活、宗教文化、自然科技、民俗人文等各方面过去、现在与未来的线性关系,具有直接的史实价值和情报价值;从遗产物质实体的角度来说,其载体、字迹材料、实体完整程度所蕴含的隐性信息具有无可比拟的历史文化、科研学术及艺术创新价值。另外,东巴古籍文献遗产除了大量以东巴象形文字记录于东巴手工纸张类载体上的记录外,还包含了少量配合东巴祭祀仪式时使用的以口述为表现形式、辅以绘画、舞蹈的非文字类、非纸质类记录。因此,东巴古籍文献遗产的珍贵不仅仅在于其丰富多样的物质载体价值,还在于物质载体之外的精神内涵。只有将其物质载体与精神内涵结合在一起,加以共同保护,才能确保社会对这一个独特民族记忆的认同受命于基因,衍化为行动,自然而然、身不由己、见贤思齐地延续下去。

当谈到保护时,这里“保护”可有广义与狭义两种解读。狭义的“保护”可解释为爱护,使免受可能遇到的伤害、破坏或有害的影响。这个含义着重的是护卫以免损害。然而,经无数国内外案例的实践证明,对于传统少数民族档案而言,保护工作的开展应以广义的范围为界。笔者在界定广义“保护”时,倾向于借鉴《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条的内容[3],即为了最大限度延长对象活动状态,采取一切措施,有效减少或降低内外部各种直接或潜在风险的活动。在贯彻广义的“保护”之前,应先搞清楚保护的对象特质。按照现阶段业界关于保护研究的共识,保护应包含物质载体以及载体所依存的精神文化。然而,笔者亦认为,在未对物质载体尽到合理且有效的保护之前,其精神文化保护与挖掘便成了“空中楼阁”。因此,相较于狭义的保护而言,当前的保护还应在过去注重库房保管的基础上有所扩展以便适应更多元的时代背景和社会需求,有序的保护管理与创新的开发利用至关重要。

近年来,全国上下都已经逐步认识到了文化遗产资源对于文化创新建设及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对遗产保护的投入经费也逐年增加,但如何合理规划,花了钱又能办好事,这是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对于以遗产为背景的民族文化保护研究正在引起人们的重视,并持续受到关注。在此,总结共性规律、研究朝着理论化并指导实践的方向发展,需要依靠大量深入持续的典型个案研究为基础。因此,本书的保护对象除了完成针对性研究外,成果还具有学术研究的普遍意义及可供推广的保护实践适用性,能够为其他类型的遗产保护共性规律研究提供学术参考,为遗产保护规划工作的更新与完善注入新内容,以便切实增强保护的效率,解决实际保护过程中的难题,丰富遗产保护理论体系。也能为遗产保护规划工作的更新与完善注入新内容,以便切实增强遗产保护的效率,造就遗产保护水平与遗产数量齐平的文化强国形象。

二 研究意义

(一)理论意义

纳西族东巴古籍文献遗产映射的传统文化反映了纳西族的民族智慧,是纳西族生命力、创造力与凝聚力的集中表现。同时,这个珍贵的遗产也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华夏儿女共有的精神财富。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繁荣,对提高各族群众文明素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提高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重大意义。

本书旨在基于档案学视角,以传统的档案学原理,结合文献学、图书馆学、古籍学、文化遗产学、系统工程学等学科的保护知识,针对东巴古籍文献遗产的保护现状,探索一些理论性与实践性兼具的可行性保护策略。首先,通过对东巴古籍文献遗产的保护研究,按照东巴古籍文献保存机构的差异,根据保护策略中提出的保护模式进行保护方案的选取,能就保护研究成果内蕴含的关联部分,如研究对象范畴、保护理论、保护方法、保护与利用、民族文化认同等各层面的研究内容对其他类型遗产保护起到广泛指导意义,这个有机联系的研究成果是基于任何学科背景保护研究都需借鉴的。其次,东巴古籍文献遗产保护研究能更全面系统地解析多种类型遗产的保护范畴,便于厘清复杂性研究过程中的思路,为其他种类遗产保护提供理论参考。再次,遗产保护不仅仅在于追求实体的完整齐全,还在于遗产所依存的精神文化之延续,否则,传递到下一辈手中的遗产将成为一堆名不副实的空壳。文物流失后面的文化流失应引起广泛的反思与重视。然而,这一保护发展过程不是一朝一夕便成现实的,在此之前,每个学科基于本专业领域要做的研究准备工作还有很多。最后,东巴古籍文献遗产保护研究成果可为学术研究服务。本书研究的对象、思路、方法、策略不仅可视为档案学专业理论深化的表现,也能为遗产保护多学科群整合研究做一次有益尝试,为学界积极拓展研究视野、参与保护工作打好理论基础。

(二)实践意义

自2003年东巴古籍文献入选《世界记忆遗产名录》以来,一批批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经费预算、工作人员、传承培养的投入,让保护遗产的愿望得以薪火相传。但是,来势汹汹的现代主流快餐式文化、以经济发展为导向的地方政策、决策者及公众消极的认同与支持、东巴古籍文献有限的开发利用、东巴文化传承普遍的断层等现象却长期潜伏于遗产保护四周,浸没之势未曾消散反而愈加汹涌,未来的保护途径究竟路在何方,这也是笔者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在充分借鉴国外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果之上,本书基于档案学理论框架与基本原理,结合相关学科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将对东巴古籍文献遗产保护进行系统分析。本书的研究结论能够整体性服务与提升其他民族档案文献的保护对策与效能,为相关机构、部门、组织制定文献遗产保护法律法规、构建标准化体系与应急保护机制、更新保护规划方案、加强社会认同、推进教育与传承培养、开展数字化信息共享数据库等提供可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