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督宗教史(635~1949):一种跨文化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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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16世纪的教会改革

马丁·路德与宗教改革

新教改革从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于1517年10月31日在维登堡门外张贴《九十五条论纲》开始。[17]路德是一位奥古斯丁修道院的修士,也是维登堡的一名学者。他对教会腐败的反对日益强烈,主要集中在赎罪券上:如果做好事或为教会做出经济贡献,就能得到教宗的赎罪券,使罪得赦免。对路德而言,他的反对逐渐变为对持守律法主义的罗马天主教修会的全然拒绝。在后期的写作中,他甚至称教宗是反基督。其自我的神学建基于“因信称义”(而非因作工而称义),概括起来就是四重的“唯独恩典”“唯独圣经”“唯独信心”“唯独基督”。路德发动了这场运动,并鼓舞了其他欧洲国家的改革。他自身的贡献,包括第一部完整译成德文的《圣经》,在德国文化上留下了永不磨灭的印记。2017年,即他发表《九十五条论纲》500年后,这一事件在全世界的教会庆典及国际学术会议中被纪念。

图1-2 马丁·路德像

图片来源:香港圣公会档案馆。

其他宗教改革

路德的举动对新教而言是具有决定性的。但大多数学者现在所讲的是发生在天主教与新教内的一系列改革及新教改革运动,而不单单只是新教改革。我们在上文已提及中世纪末对于教宗权威的挑战。爱国的捷克改革家扬·胡斯(Jan Hus,1370—1415)及英国哲学家约翰·威克里夫(John Wycliffe,1330—1384)可被视作新教改革运动的先驱,因他们强调《圣经》的权威高于教宗的权威。文艺复兴时期伟大的人文主义者鹿特丹的伊拉斯谟(Erasmus of Rotterdam,1466—1536)对宗教改革也有着巨大影响——虽然他将自己与路德保持距离,也仅在天主教教会内发声。

16世纪,其他改革家以路德为榜样,在自己的国家开启宗教改革运动。乌利希·茨温利(Ulrich Zwingli,1484—1531)向瑞士的教会和社会介绍了激进的反天主教改革,得到世俗权威的支持。当天主教武装力量攻击城市时,他在战斗中被杀害。海因里希·布林格(Heinrich Bullinger,1504—1575)则继承了茨温利的做法,帮助苏黎世及全瑞士加强及传播宗教改革。

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1509—1564)是最具影响的第二代改革家,他成为伟大的神学诠释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是和阿奎那相辅相成的新教人物。像路德一样,他对欧洲文化的持续影响是巨大的。加尔文在巴黎大学受过法律训练。因对宗教改革的日益同情,他于1533年从巴黎被驱逐,于1536年在日内瓦安顿下来。几年后他在斯特拉斯堡受邀回到日内瓦,在那里尝试组织神权政府。日内瓦是一座欢迎全欧洲流亡者到来的城市。加尔文的主要作品是《基督教要义》(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此书自1539年起以拉丁文及法文形式出版,是对基督教信仰的系统解释,其间吸收了路德的见解,并运用人文主义的方法,且采用加尔文自身的改革宗神学。[18]比其他改革家更进一步的是,加尔文对教会的组织形态及教会和国家的关系有兴趣。长老会及改革宗教会全都起源于约翰·加尔文。

激进派是16世纪改革运动的另一股潮流。其拒绝众多传统的基督教教义及修行,鼓吹对政治权威的抵抗。托马斯·闵采尔(Thomas Müntzer,1489—1525)是一位德国改革家,他组织了农民起义,其后因弗里德里希·恩格斯(Frederich Engels,1820—1895)于1850年撰写《德国农民战争》(“The Peasant War in Germany”)一文而不朽。再洗礼派的激进反映在他们对婴儿洗礼及对欧洲不同地方信徒团体构成的反对上。路德、茨温利及加尔文都反对激进的改革者。这导致激进改革者遭到其他基督徒的迫害并殉道,但激进的改革传统仍然持续,以门诺派、莫拉维派及阿门派等为代表。

英国的改革则与欧洲大陆的不同。[19]因教宗反对亨利八世(King Henry VIII,1509~1547年在位)与阿拉贡的凯瑟琳(Catherine of Aragon,1485—1536)离婚并娶安妮·博林(Anne Boleyn,卒于1536年)为妻,他拒绝教宗在英国教会行使权力。因妄想有一位男性继承人,最终成婚5次。亨利八世解散了天主教修道院并侵吞了他们的土地。在其后的一个世纪中,天主教与新教教会间仍有持续的张力。亨利八世领导了英国圣公会的创立,采纳了许多宗教改革的教义,也保持了天主教的架构,并通常强调在信仰和修行上保持中道(via media)。公祷书成为圣公会教会礼仪的准则,国王或女皇是教会的首领。圣公会伟大的神学家理查德·胡克(Richard Hooker,1554—1600)视教会在行使权力时与社会相连。非圣公会信徒或“自由”教会(主要是长老会、公理会及贵格会)在英国国教之外,与此同时,英国的罗马天主教也始终强大。18世纪,循道宗在圣公会之外发展。苏格兰教会属长老会,爱尔兰则被划分在天主教(大多数)与新教之间,威尔士则主要是圣公会及循道宗。

尽管这些教会各具特色,但改革者和他们所发展的不同教会在许多事物上具有相同点:[20]他们拒绝教宗的权威,着重《圣经》的最终权威;将圣礼的数目从7个裁至2个,即洗礼与圣餐,或作主的晚餐;倾向强调“所有信众的牧师”,以拒绝教权主义;牧师及主教可以成婚。所有的改革家都将译成本国语言的《圣经》交到平信徒的手中。相反的,罗马天主教仍然继续使用拉丁语文本直到第二次梵蒂冈大公会议。宗教改革的教会对教会与国家间的关系持有不同的观点,但新教(除激进的改革家外)接受在其领域内所建立的政治权威,并在国家意愿中认同自我。

罗马天主教对于新教改革的回应原被称作反宗教改革(Counter-Reformation),但该词有误导作用。这一时期从特利腾大公会议(Council of Trent,1545~1563)到三十年战争时期(1618~1648),代表着天主教的更新,这是一种依靠自我权力而进行的改革。新的宗教修会实际上是教会内的更新运动。著名的例子有依纳爵·罗耀拉(Ignatius Loyola,1491—1556)及其开创的耶稣会。耶稣会在1540年得到教宗的批准,是一个强调知识及教育的修会,在其后的200年都向远至欧洲以外的地区传播基督教。耶稣会于明末清初在中国开展的事工是特别值得纪念的。与此同时,南德意志地区及波兰对天主教教义的重新确认标志着其对新教教义的推翻。建于1622年的“传信部”是罗马教廷的办公所在地,以对天主教事工进行精神管辖,并协助实行教义统一。自宗教改革时期以来,天主教会自身得到加强,尽管事实上教会已支离破碎。

东正教没有进行宗教改革,与西罗马保持隔离。欧洲发生之事仅是加固了其坚持到底的决心。但东正教也有传教的兴趣。彼得大帝(Peter the Great,1672—1725)扩张了帝国,促进了教会更新。东正教于18世纪在北京建立了一个小型的俄国差会。传教士也去往西伯利亚东部、俄罗斯,及亚洲包括中国等地传教。18世纪晚期,俄罗斯吞并了阿留申群岛,在阿拉斯加建立了传教地,向南一直到达加利福尼亚州。19世纪及20世纪,希腊和俄罗斯的移民领导了一场在西欧及北美扩张东正教的运动,与东正教的新关系也被建立起来。

16世纪的宗教改革留下了一个分裂的基督教世界,这是西欧前所未见的。教会和政治管辖现今彼此分裂,在一些特别的地区,持续的张力与敌意存在于不同的、相互竞争的宗教团体中。比如,原本的天主教会所在地(现为新教所有)的名称及所有权导致了政治及宗教的争端,这种争端将在数十年甚至更长时间里得不到解决。神圣罗马帝国分崩离析,人们常说,神圣罗马帝国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

三十年战争主要在中欧进行,通常是新教反抗天主教军队。结束战争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The Peace of Westphalia,1648)基本上是一份持不同宗教观点的国家间的和平声明,保证了对少数宗教团体的保护,建立了“教随国定”(cuius regio,eius religio,拉丁语,意思是统治者的宗教决定被管辖的人民的宗教)的原则。《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代表现代国家体系的开始,从这一意义而言,也代表着现代世界的开始。欧洲教会逐渐建立了自己,也彼此有了来之不易的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