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迹入门:图解台湾经典古建筑(增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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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篇

少数民族聚落

台湾的少数民族文化至为丰富,虽然只是一个海岛所孕育出来的文化,但各族皆有特色,尤其是在建筑技术方面。随着地形与海拔高度之异,各族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发展出自己的建筑风貌。与现代技术比较,他们聪明地运用物理学的对流原理来营建家屋,值得借鉴之处颇多。可惜的是,随着社会文化的变迁,今天已不容易看到完整的少数民族聚落了。孤立于兰屿小岛上的雅美人(达悟人),可以说是少数保存较多传统文化的族群之一,观察其住屋及聚落,最好能从多方面角度来思考,先了解他们的家庭与社会组织,再探索、研究其生活方式,最后就可理解其建筑文化了。

看建筑功能

少数民族的建筑都是以住屋为中心,再配搭不同功能的附属建筑,以符合其生活习性与需求。而除了私有空间外,还有一些部落共有的建筑,具有族群社会组织的象征意义。

看建筑形式

受到地形、天候及使用功能的影响,少数民族的建筑有多种形态,依室内地坪与户外地面的高差关系,大致可归纳为四种形式:平地式、浅穴式、深穴式和高架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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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美人住屋前的靠背石,是全家聚会聊天的重要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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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建筑材料

质朴的原始风味是少数民族建筑的共同特性,看似常见的材料及简单的构造,其实掌握了与自然共存的重要原则,也就是就地取材和因势制宜。

兰屿雅美人传统住屋

雅美人因生活于孤立的兰屿岛,是台湾保存自身文化较完整的少数民族。其传统居住建筑主要包括住屋、工作房、凉台等,不同的建筑有不同的功能,与族人的生活作息紧紧相扣,也充分展现海洋性民族的特色。

建筑功能

少数民族的聚落多是数户到数十户的集居生活,其建筑看似相近,但在功能上却有明确的区分,不同的建筑具有不同的功能,不似汉人将所有功能聚合在一栋建筑之内。各族因为生活习惯及产业形态的不同,建筑配置亦有颇大的差异。一般而言,可分为公共建筑与私有空间两大类。

公共建筑

集会所:为部落公共集会、防卫组织及训练少年生存战斗技能之中心,白天为男子的共同工作场所,夜晚或为未婚男子的住宿处。平面多为方形,为高架的单室形式,内部有多处炉火。邹人、鲁凯人为一部落单会所制;阿美人、卑南人则为多会所制,以最大的为总会所,其余按区域设数个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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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山邹人达邦部落的集会所内部

望楼:为泰雅人各部落普遍设置的瞭望台,以竹或木枝交叉为桩,设在村内视野佳的地方。不过,近年已没有安全的问题,所以守卫的功能已失,反而变成乘凉的好地方。

司令台:排湾人或鲁凯人的头目,有的在住家前设石砌司令台,以及代表身份的木雕柱,头目或长老在司令台上对部落人民讲话。

私有空间

住屋:为主要居住空间,是炊煮、饮食、睡觉或储藏的地方,所以室内有灶及床位,而部分排湾人、布农人及雅美人的屋内还设有谷仓,排湾人及鲁凯人亦将厕所和猪舍放在住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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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据时期排湾人的住屋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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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鲁凯人好茶部落的住屋内部

工作房:是工作或社交的场所。因为住屋室内通常较暗,不适合进行工作,所以独立建造较亮敞的房屋,同时不干扰家人作息,如兰屿的雅美人即在住屋旁设工作房。工作房为高架式的单室建筑,铺有地板,下方可当储藏空间或新婚夫妇的临时住所。另外,附属建筑最完备的阿美人亦设有工作房。

产室:雅美人有专为产妇而设的产房,主要作为育婴之用,亦可作为未具建屋能力之年轻夫妇的临时住所。

凉台:是雅美人特有的附属建筑,为面海的高架式,四面开敞,是休息的地方,也是他们在炎炎夏日主要的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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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美人住屋前埕的靠背石及凉台

前埕:住屋前面的空地,为举行仪式的地方,或是亲友聚集的场所,可多用途使用。如排湾人头目住屋的前埕是召聚族人的地方;兰屿雅美人住屋前设有靠背石,为面海休息聊天的地方,而晒制鱼干的飞鱼架也设在附近的空地上。

船屋:雅美人因居住于海岛,所以与海洋的关系密切,他们造船的艺术才华早已远近驰名。停放船的船屋以石头为壁、茅草为顶,面向海边。

谷仓:有附设于主屋内或独立建造两种,如泰雅人即设架高的独立谷仓,柱脚上端装置如帽檐般的木板,以防止老鼠爬上来偷吃。

厨房:多数设于住屋内,但部分阿美人则于住屋附近设置独立的厨房。

畜舍:多数独立于住屋外,有牛舍、鸡舍或猪舍,亦有将猪寮设于屋内并兼作厕所之用者,如排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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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雅人的高架式谷仓,柱脚上端有防鼠板设计

住屋的平面形制

住屋是每一个族群都会有的建筑,也是基本的生活空间,其平面除了邹人是类似长椭圆形外,其他多为长方形。入口的位置则依各族室内使用情形,有的设在短边,有的设在长边。住屋内部的平面配置有复合功能的单室型和分化功能的复室型两种。

单室型:多数的族群采用此形式,即室内不做分隔,但是仍有起居及卧室空间的区别,这种平面反映出原始社会家庭成员中亲密的关系,如泰雅人、布农人、卑南人、邹人、鲁凯人、多数排湾人及北部阿美人。

复室型:将室内隔成不同功能的房间,但多不设门,私密性不高,如雅美人、赛夏人、南部排湾人及南部阿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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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美人的单室型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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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湾人的复室型平面

建筑形式

依环境的状况及实际需要,少数民族建筑形式主要可分为平地式、浅穴式、深穴式和高架式四种。

平地式

直接以原始地面为室内地坪,通常室内外一样高,或室内略高于室外,如邹人、赛夏人、阿美人、卑南人和部分排湾人的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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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人住屋

浅穴式

室内略低于室外地坪约半米,居于高山地区的布农人、排湾人和鲁凯人住屋均是。山区房舍就坡地整地而建,下掘出浅穴,后壁为泥土砌成的坡坎。向下发展的房子,可以不用搭建过高的屋顶,节省建筑材料,同时可以抵挡高山寒冷的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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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湾人住屋

深穴式

室内地面较室外低数米,从外观只见露出的屋顶。挖掘最深的是为预防海边强风的兰屿雅美人,中部的泰雅人亦采用深穴式以防风取暖,进入室内要经由木梯才能走到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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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雅人住屋

高架式

又称干栏式,以木或竹枝交叉为桩,将房舍架高,柱脚较长,可以防潮,多为特殊用途的公共建筑使用,如泰雅人的望楼,一两米高的邹人会所,及三四米高的卑南人会所。其他附属建筑,如泰雅人的谷仓和雅美人的凉台,亦采用高架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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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南人的少年会所

历史隧道

台湾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三国时期,至17世纪荷兰、西班牙占据台湾,其间的文化并非一片空白,从近年的考古发掘及少数民族文化中的点点滴滴都可看出其延续的关系。

少数民族的历史脉络

荷兰、西班牙占据时期,欧洲人进入台湾,他们为求取经济上的利益,对少数民族展开经济掠夺。

清初大量汉族移民涌入台湾,因争夺土地,与少数民族冲突频仍,少数民族逐渐成为弱势的一群,居于平地的平埔人很快被汉人同化;其他的族群则因为地居偏远,与汉人联姻的情形较不频繁,因此仍能维持族群的完整。

日据时期日本人施行高压统治,造成无数传述于山间的悲壮故事。不过,日本人千千岩助太郎深入部落调查建筑,却又留下了日后对少数民族建筑研究的重要史料。

台湾光复后的政策,把汉族达到的物质水平直接加诸少数民族,将其当作一种福利,结果反而加速少数民族文化的消失。所谓的文明生活已影响少数民族的居住形态,对传统生活的保存难抵外来洪流。所以现在不易看到完整的传统少数民族聚落,除了偏远山区及外岛兰屿,其他可能只有在山地文化园区之类的地方,可窥其一二。

少数民族的建筑文化

少数民族群体之间的语言及文化差异很大,以社会结构来看,有典型的父系或偏向父系的氏族社会,如雅美人、布农人、赛夏人、邹人、泰雅人;有典型的母系或偏向母系的氏族社会,如阿美人、卑南人。这些对居住文化乃至建筑形式,都有很大的影响,如布农人住屋内的床铺特别多,即为父系大家族制度的表现。

少数民族房屋的营建工作并不是由一批专业者完成,而是由族群组织共同完成的,在建屋之前需经过占卜择地,完成时也要举行祭典庆祝。

各族群的房屋建材受限于自然环境及制作技术,外观有许多相同处,但在建筑形式及使用精神上,不同族群仍有各自的特点。(参见“少数民族建筑”

少数民族的生活方式较接近人类的原始形态,总括来说,他们的建筑结构较简单。但这些建筑与大自然的良好关系,正显出人类在环境条件限制下所展现的智慧,这是大部分久居所谓文明都市的人早已丧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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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依山势而建的泰雅人聚落,图中可见高架式的望楼

建筑材料

少数民族聚落交通不便,与外界的联系较少,所以建屋都是就地取材,使用工具及施工技术较为原始,材料表面的加工程度较低,加工痕迹也极为明显。常见的建筑材料有以下几种。

石材

板岩很容易剥裂成片状,故东部山区的少数民族多以此为建材,来制作屋顶及墙体,如布农人、排湾人、鲁凯人和泰雅人。而兰屿的雅美人前埕则以卵石铺地。

木材

以木柱为主体结构,或以原木、木板做壁面,如排湾人、布农人和阿美人。此外,亦有运用树皮铺作屋顶者,如部分泰雅人及东部的布农人。

茅草

茅草轻便,处理又容易,几乎每一部族都使用茅草铺屋顶;又有以茅草为墙者,有邹人、阿美人及部分雅美人。

竹材

以管径较粗的竹材为骨架,以较细者交叉组立成墙面,可用整根竹管,也可劈成一半使用。屋顶与墙体均使用竹材者,有赛夏人和泰雅人;墙体为竹材者,有阿美人和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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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东七佳部落排湾人的石板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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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东七佳部落排湾人住屋以木材为壁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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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屿雅美人住屋屋顶以茅草及竹管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