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签售会
2月10号。
铜锣湾某个购物广场,二楼一个休息室。
凌俊凡站在窗口边,他透过一边的玻璃看向外面人来人往的街景。
想当年浩南哥之所以称霸铜锣湾,是因为这里是香江最繁华的地方之一。
附近有好几个购物广场,有好几条购物街,有各种各样的美食店,走两三百米就是海边,在这里单纯开酒吧就能赚爆了。
“老板,时间到了!”凡梦出版社一个员工敲门进来。
凌俊凡的小说签售会要在这里的一楼进行。
“好!谢谢。”凌俊凡走出了休息室。
一会,凌俊凡来到了一楼广场的签售会现场这边。
“凌俊凡!”
瞬间这边爆发了响亮的呼喊声。
凌俊凡出的小说积累了不少书迷,加上这次还是他第一次开始签售会,来了有好几百书迷。
很多书迷都是通过报纸看到凌俊凡的图片,今天还是第一次看到他本人,怎么说呢?本人有点帅的,妥妥一个明星。
一些狗仔也在一边拍着照片,他们比书迷还期待这次的签售会,如果在签售会上发生什么事,那是最好的,到时候他们就有得报道了。
“各位朋友你们好!很高兴今天能有你们的到来,在这里感谢所有到来的人。”
“我也不废话了,开始吧!”凌俊凡说完坐在一边的位置上,准备开始签名。
一些书迷有点愣,别的明星都是长篇大论,你倒好有些简洁了。
签售会的过程很简单,书迷给书凌俊凡写上名字。
凌俊凡早几天前找人设计了艺术字,因为好看,同时防盗防别人用签名做什么事。
签着签着,凌俊凡也算知道了,为什么一些明星要将自己的名搞成艺术字了,因为比划简单,签名的时候可以一气呵成,省时。
像他现在要给几百人签名,如果全部写上原名,有些费时间,用艺术字写可以将三个字当成一个字那样写,很快就写完。
....就是嘛,写着写着,总感觉在画鬼画符那样。
哪怕是省了两个字的功夫,到最后签完所有人的时候,他的手还是抖的,搞得他在想,姓一叫一的人签名是不是会很轻松?
因为在签名的时候说过等会有小活动,有不少书迷留了下来。
小活动的游戏很简单,有关四本小说的问答、四本小说的插图拼图、二人三足。
在二人三足的环节上,抽签决定搭档,有好几组搭档是《鬼吹灯》和《盗墓笔记》的书迷组成。
两本小说的书迷在签名两个环节上口上的争斗,结果到了这个环节竟然组成一队,相互都看不上对方。
“可以换人吗?我不想和这个恶心的家伙一起。”
“呵呵,我还不想被你这个碍眼的家伙拖累。”
大眼瞪小眼,有好几人有种像易燃物一点就着那样要打起来。
一边的狗仔端好的相机,准备来个武售会的标题。
“咳咳!”凌俊凡在一边拿着麦咳了几声制止,“几位你们有仇吗?”
“没有!”有人回道:“只不过这个蛋散竟然说《盗墓笔记》比《鬼吹灯》好看,《盗墓笔记》哪里好看,明明.....”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和他组队的人骂道:“你条粉肠,《盗墓笔记》才好看,《鬼吹灯》有什么好看。”
旁边争吵的人还想反驳,凌俊凡又出声:“就这点小事?”
“你们也真是的。”
“你们有问过我的想法吗?”
一边有狗仔率先问道:“你什么想法?”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问你们个问题。”凌俊凡反问:“你们喜欢吃甜的番茄炒蛋,还是咸的番茄炒蛋?”
有《鬼吹灯》书迷回答喜欢甜的,有《盗墓笔记》的书迷回喜欢咸的,也有两方的书迷同时回喜欢甜的或者咸的。
听到这样的回答,凌俊凡再次问道:“粽子甜的咸的,你们喜欢哪个?”
这次回答的人的情况同上。
凌俊凡这次笑了笑:“那你们能说服别人喜欢甜番茄炒蛋和粽子,或者喜欢咸番茄炒蛋和粽子吗?”
刚才争吵的人面面相觑,这什么说服啊?
“不能,各人口味都不一样,还有一些人味觉的感知都不一样,很难说服。”有个喜欢《杂乱奇谈》的书迷摇头。
凌俊凡点头:“说得没错!每个人口味都不一样,很难说服对方。”
“觉得哪部小说好看跟口味一样,你们都说服不了对方。”
“所以为什么要去争吵哪部小说好看这无聊的事呢?既浪费时间,又影响自己的心情。”
“为什么不和同口味的人,去谈论这样东西有什么不好的地方怎么去改进,或者有什么好的地方让你们喜欢上。”
“还有一点,你们无论喜欢哪一部小说,都是我的书迷,都像一家人那样。”
“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喜欢吃《鬼吹灯》的,有喜欢吃《盗墓笔记》的,有喜欢吃.....存在不同的人才叫一家人。”
“如果一家人全是男的,打飞机也只能打出炮弹,而不能打出新生儿。”
“这就变成了如果我的书迷,全都是只喜欢我一部小说,那我就不能写其他小说了?”
一些人听着这话笑了,这比如有些粗糙,但确实很有理。
只有不同书迷存在,凌俊凡才能写出其他小说,不然真的要他只写一部小说吗?
而被凌俊凡这番道理说下去,起初争吵的书迷也感觉说服对方好像确实没有什么意义。
与其浪费时间说服,真不如找志同道合的人聊着。
至于现在一起玩游戏的不同书的书迷,就当做是同为凌俊凡的书迷。
眼看双方打不下去,狗仔有些急了,这样下去都没有新闻报道了。
有狗仔大声问道:“凌俊凡你觉得哪部盗墓小说好看。”
凌俊凡送给这个狗仔一个冷眼,哥好不容易说服这些书迷,你这个狗东西又来捣乱,不搞你我不姓凌。
“那你喜欢哪部盗墓小说?”
“我喜欢《鬼吹灯》,我觉得《鬼吹灯》最好看,像《盗墓笔记》....”这狗仔还没有说完,凌俊凡打断他的话,“哪位记者喜欢《盗墓笔记》?”
“我!”一边有狗仔举着手。
凌俊凡朝两人相互摆手:“来,你们两人相互辩论辩论,轮流说两部小说好看的地方在哪里,不好看的地方在哪里。”
凌俊凡又看向书迷:“我希望在场的人不根据自己的喜好,而根据两个记者的理由来给他们投票,谁赢了我就喜欢那部盗墓小说。”
两个狗仔相互看着对方,想不到凌俊凡搞这出。
“凌俊凡,现在是问你喜欢哪部盗墓小说,你这岔开话题了。”另外的记者试图拉回到凌俊凡这边。
凌俊凡看向这个记者露出坏笑:“我不知道喜欢那部盗墓小说,或者两部盗墓小说我都喜欢,不知道更喜欢哪一部。”
“所以想让两位不同喜好的记者争辩一下,通过他们让我知道更喜欢哪一部。”
“要不你也加入。”
这个记者闭嘴,他加入?找死吗?不对,让别人看戏吗?
“两位请!”凌俊凡朝两个狗仔向着前面摆手。
“各位,给两位记者鼓掌。”
书迷瞬间鼓掌,有些书迷笑得很开心,都想看看两个狗仔的好戏。
两个狗仔被吓得没脸留下来,随便找了个借口溜走。
倒是有些狗仔爽了,刚才虽然没有书迷打起来,但凌俊凡智斗狗仔的场面也很有报道性。
没有狗仔搞事后,凌俊凡和现场不同小说的书迷很友好的玩着小游戏,哪怕是小小的碰撞,他都会上前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