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与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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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家庭的历史

家庭是不是自人类产生之初就同时存在的呢?显然不是,任何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需要经历一个过程,家庭也是如此。在谈家庭的历史前我们需要先简要地了解一下人类文化的各个阶段。

一、人类文化的发展

恩格斯在其《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的开始就引用摩尔根的研究,认为人类文化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时代——蒙昧时代、野蛮时代、文明时代。

在蒙昧时代的早期,人类生活在热带或者亚热带的树林中,还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家”,就连他们居住的地方也不是现代意义的“房子”,而是居住在树上,这样可以躲避大多数猛兽的袭击。他们的食物来源主要是野果、植物的根茎等自然生长的植物。听起来这似乎与黑猩猩差不多,但他们之所以成为人类而不是“猿类”,就在于他们在蒙昧时代的早期已经掌握了音节清晰的语言,这个能力黑猩猩至今尚未掌握。也许是过了几千年,到了蒙昧时代的中期,人类的祖先开始采用鱼类作为食物,并且开始使用火。大家千万不要小看这样的进步,鱼类加入人类的食谱大大拓宽了食物的来源,火的使用不仅让人类的食物更加卫生、可口,同时也大大拓宽了人类的活动空间,使得人们能够克服自然气候的影响,向更加寒冷的北方迁徙,人类也可以从树上下来了,几乎所有的动物都不敢接近火。到了蒙昧时代的晚期,人类发明了弓箭,猎物便成了通常的食物,打猎也成了常规的劳动之一,而从很多考古的成果可以明显看到,此时已经有定居村落的萌芽。

之后人类进入了野蛮时代,相比于蒙昧时代,这是历史的进步。在野蛮时代的初期,人类学会了陶器的制作和使用,同时人类又学会了另外两项至关重要的技能:动物驯养和植物种植。这是历史的一大进步,人类可以逐渐摆脱完全依赖打猎和采集的生活,可以相对固定居住在一个区域,通过劳动获得稳定的食物来源。于是到了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人类住在用木头或者泥土制造的房子里,并且用栅栏将村落围起来抵御猛兽或者其他部落的袭击,人类甚至还学会了挖掘人工水渠灌溉自己的田地,进一步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进入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人类从铁矿石中开始冶炼金属,人类有能力清除森林使之变为农场,这一点没有铁器的帮助是不可能实现的。在野蛮时代的鼎盛时期,出现过50万人联合在统一的中央领导下,在《荷马史诗》中我们还可以看到铁质工具、风箱、手磨、榨油、酿酒等。

此时我们可以把人类的历史发展做一个小小的总结:在蒙昧时代,人类是以获取天然产物为主的时期,人工产品仅仅起到辅助作用;野蛮时代人类学会了畜牧和农耕,使用铁器等技术增加农业的产量。随后人类进入文明时代,这是人类学会对天然产物进一步加工的时期,是真正的工业和艺术的时期。

二、人类家庭的发展

在蒙昧时代直到今天,人类家庭经历了杂交而居、血婚、伙婚、偶婚、专偶这五种形态的传递演变。乔乔.家庭简史[M].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2004:1.每一种家庭的形态都是和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人类文化相对应的,反映了当时人类的生活水平、生产力发展及自然环境的变化。

(一)杂交而居

史前的蒙昧时期,人类的两性关系也处于蒙昧时代,从严格意义上这一时期只有性关系而没有家庭。但是,两性关系是家庭的开端,也是家庭的基础,所以我们首先从杂交而居谈起。当人类还不能称之为“人”的时候,过着类似于动物的生活,没有语言,没有思想,有的是野性,是类似动物的生殖行为。也许人类最初的生活是个体生活,当偶尔发现大家联合起来可以猎取更多的野兽,获得更多的食物,也可以抵御更大的野兽攻击。于是,他们联合起来。联合起来的原始人类有着动物本能的性冲动,由于还没有人类的思想,他们从来没有想到要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那时杂乱混交是两性关系初期的真实写照,代表的是蒙昧社会的低级阶段。

(二)血婚制家庭

何谓血婚制家庭?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这样给它下了定义:凡是亲兄弟姊妹和以亲兄弟姊妹之间相互集体通婚的地方,他们的家庭就是血婚制。(美)路易斯·亨利·摩尔根.古代社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7:8.有的学者认为血婚制家庭是家庭发展的第一阶段,不认为杂交而居是一种家庭形式。那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什么地方?在蒙昧时代的中期,人类的两性关系开始出现了简单的、不严格的禁忌:不准父母与子女发生两性关系,血婚制家庭按照辈分划定婚姻集团的范围,同辈的人构成夫妻圈子。也许有些人会觉得很惊讶,兄弟姐妹之间如何能结婚呢?这的确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圣经》中也有大量描述兄妹之间结婚生子的故事。血婚制家庭相对于“男性属于所有女性,女性属于所有男性”的杂交而居时代,的确是很大的历史进步。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呢?必然是和当时社会生产状况分不开的。进入蒙昧时代的中后期,尽管人类扩大了食物来源,并且学会了使用火,但是生产力依然低下,依然过着采集、渔猎的游牧生活。但是社会分工的出现有可能将所有的人按照年龄进行分工,成年男女狩猎、打鱼,老年人从事辅助工作。这样,年龄相仿的男女成为共同劳动的集体,年龄差距大的逐渐分开,接触机会减少,当然发生两性关系的机率也大大降低。

(三)伙婚制家庭

伙婚制家庭出现在血婚制家庭的后期,是指一些嫡亲的和旁系的姊妹集体地同不是自己兄弟的男子婚配,同伙的丈夫之间不一定是亲属,同伙的妻子之间也不一定是亲属,但是不准兄弟姐妹之间发生婚姻关系。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指出,凡是几个姊妹和她们相互的丈夫集体通婚,或者几个兄弟和他们的相互妻子通婚的地方,他们的家族就是伙婚制。在排除了父母与子女通婚的血婚制家庭后,排除了兄弟姊妹之间的通婚关系的伙婚制是人类历史上的又一进步。产生伙婚制家庭的原因主要是自然选择规律。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蒙昧时代,本能地、自发地作用的自然选择规律是血婚制家庭向伙婚制家庭过渡。实行外婚,禁止血亲婚配,促进人类自身素质的提高。也有另外一种观点认为伙婚制家庭的出现与生产力水平密不可分,在蒙昧时代的高级阶段,由于弓箭的发明,狩猎是最经常的劳动,此时必须进行生产分工,实行原始水平下的共产经济,这种低水平的经济又不足以支撑所有的人口,必须有一部分人被分出部落之外,兄弟与姊妹的分开是最好的选择。

(四)偶婚制家庭

偶婚制家庭是由伙婚制家庭演变而来。是由一对配偶结婚而成的,但不仅限于和固定的配偶同居,婚姻关系仅在双方愿意的情况下才保持下去。偶婚制家庭是一种不牢固的个体婚,是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婚过渡的婚姻家庭形式。其特点是,一个男性与一个女性过着不稳定的婚姻生活。随着人类社会进入野蛮时代后,关于婚姻的禁忌越来越多,群婚越来越变得不可能,所以一种新的婚姻制度——偶婚制随之产生。最初是一个男子在众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妻子在众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这种形式逐渐过渡到一个男子和一个女子的共同生活。家庭的演化离不开生产力的发展,蒙昧时代的中晚期,原始农业和畜牧业逐渐过渡到锄耕农业和家畜饲养,人们已经能够依靠自身的力量不再四处游荡,聚居在相对固定的地方依靠农业生产存活下去。生产力的发展进一步导致了剩余产品的出现,在部落之间、氏族之间甚至个体之间开始发生交换现象,这时候群居生活、群居的婚姻不再适合当时的生产力特点,婚姻关系也随之发生了重要变化。同时由于氏族内部婚姻禁忌不断完善,氏族内部禁止结婚,不仅排除了同胞的婚姻,也排除了同一氏族内的通婚,这势必促使人们不得不在其他氏族内通过婚约、购买甚至抢夺的方式寻求妻子,这样女子显然就非常稀少,男子在获得女性后就不愿意同别人共享,从而进一步缩小了婚姻集团的范围。

(五)专偶制家庭

专偶制家庭的基础就是一男一女的婚姻,并排斥与外人同居,是偶婚制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后的必然产物。随着蒙昧时期血婚制家庭、伙婚制家庭、偶婚制家庭的三大演变后,人类的家庭形式越来越趋于稳定化。恩格斯在其《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认为在偶婚制晚期,人类社会进入野蛮时代,社会各方面相比于以前都有了极大的进步,物品大大丰富起来,人们的私有欲望也随之膨胀起来,越来越渴望独占更多的财富,同时排斥其他人侵占自己的财物,人们希望将自己的财富延续到自己的后代,由子女作为自己财产的合法继承人。这就需要确认由婚配的配偶所生的真正后裔,需要实行单偶制的婚姻制度。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5.正是由于私有财产的出现和对子女继承的需要,产生了个体婚姻家庭。个体婚姻家庭是一夫一妻制家庭,它有着比以往家庭更坚固、更稳定的婚姻关系,能够确保财产沿着父系传递和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