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情报告(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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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治建设

法治建设,是落实依法治国战略、依法治省战略的具体体现。2014年,山西依法治省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相关工作取得新进展。

制定出台加快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实施意见。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绘就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蓝图。山西省委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12月7日,省委十届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深刻认识加快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提高地方立法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全民守法意识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强化法治人才保障、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和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扎实抓好法治山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八个大的方面,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部署。其中,关于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坚持从山西实际出发,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促进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山西廉洁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统筹发展,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完善法治山西的领导机制和工作体制。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更名为省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调整和充实省委法治建设领导组成员,新设立专项领导小组,将省委法治办从省司法厅调整到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担任组长,履行法治山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下设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治社会建设三个专项领导小组,分别由省人大、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形成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法治建设领导格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督查考核、调研指导职能,承担协调推进法治建设的日常职责。省委法治办发挥好沟通协调的作用。努力构建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建立党委定期研究法治建设会议制度,各级党委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和人大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法院党组、检察院党组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加强和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是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特别是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2014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得到强化和进一步推进。一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援助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了服务水平。5月,全省“12348”法律援助热线专线扩容增量建成运行,在省市两级共设12个工作平台、39个电话接听咨询座席,形成了覆盖城乡、惠及全省的法律援助专线网络。同期,省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建成投入运行。该大厅是省法律援助中心设立的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便民窗口,由专职法律服务人员值班,免费解答法律咨询,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同时,全省各市县按照市级不少于100平方米、县级不少于50平方米的规划要求,也加快推进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的修缮和建设。到年底,全省92%的市县(区)建成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通过各方面努力,全年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超过2.3万件,受援人数达26万多人,帮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1亿元。其中,“12348”法律援助热线专线接听群众热线咨询30291人次,受援人满意率达到90%以上。二是全省工会系统深入开展“依法维权年”活动。主要举措是:推进“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拿不到工资找工会”专项行动常态化长效化建设,推进全省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体系建设。全年,全省各级工会用压缩“三公经费”的节余资金建立了9000万元农民工讨薪应急救助金;共接报工资拖欠案件616起,直接帮助6958名农民工讨回工资7153.58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先行垫付工资38.8万元。到年末全省9个市、109个县总工会建立了法律援助维权服务机构。

推进司法公开。一是全省政法机关启动实施“阳光司法”工程五年规划。2014年3月28日,省委政法委印发《全省政法机关实施“阳光司法”工程五年规划(2014~2018年)》,对全省政法机关实施此项五年规划工程作出部署,明确了的目标任务、基本要求、六项主要任务等。其中,六项主要任务是:司法信息公开、司法活动公开、生效判决文书和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司法场所公开、服务窗口公开、司法监督公开。二是全省法院系统以“三大平台建设”为核心推进司法公开。在2013年以“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建设和推进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取得成效的基础上,2014年全省法院系统以建立健全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为核心,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公开运行。审判流程公开,就是各级法院对案件的立案、庭审、调解、宣判等诉讼过程,利用政务网站、“12386”电话语音系统、手机短信平台、电子公告屏和触摸屏、微博、微信等技术手段,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就是法院裁判文书生效后7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和本院官网上向公众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就是通过进一步完善于2007年开通的全省三级法院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并及时公开法院执行法律文书的流程信息,供当事人凭密码获取。对于三大平台建设,省高院、各中院和长治县、河津市、孝义市、洪洞县、忻州市忻府区、大同市矿区、朔州市城区、晋城市城区、阳泉市城区、祁县和太原铁路运输法院等11个基层示范法院在2014年6月底前全部达到标准。各中院对所辖基层法院,在2014年至2016年每年有1/3的法院达到标准要求,用三年时间全部完成三大平台建设。对于生效裁判文书公开,省院、各中院和“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从2014年1月1日起全部公开外,基层法院以中院为单位逐步分批公开,到2016年底全部实现公开。为推进司法进一步公开,2014年10月,全国四级法院公布设立新闻发言人名单,公布的信息包括照片(部分)、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其中,山西三级法院有91名法院新闻发言人,分别来自省法院、9个市中院和太原铁路中院及76个基层法院。全年,全省三级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46500余件,省高院、各中院和全省11个基层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应当上网的裁判文书做到了全部上网公开。三是全省检察院系统启动实施“阳光检察”工程。在2013年启动开展了“阳光检察”活动的基础上,2014年全省检察院系统启动实施了“阳光检察”工程。“阳光检察”工程包含“争做阳光检察官”“争创阳光检察集体”“打造阳光检察业务”三个方面内容。其中,“打造阳光检察业务”的主要做法是:除依法保密的案件和事项之外,所有执法办案都要公开标准、公开制度、公开程序、公开结果,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同时,规范检察业务工作,有效堵塞执法漏洞,杜绝各种形式的走样和变通,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全年,全省检察院系统积极推进以检务公开为核心的“阳光检察”工程,三级检察院全部建立了“一站式”阳光检务大厅,整合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部门,实行律师阅卷“直通车”制度,有效解决了群众“告状难”、律师“阅卷难”等问题;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建立了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抗诉等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完善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公开审查案件112件次;开通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短信平台365个,举办检察开放日256次,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严明公正司法。2014年,全省各级检察院、法院严明公正司法,依法严惩了各类犯罪,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省各级检察院在依法行使刑事司法检察权方面,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2016件16413人,提起公诉19768件27920人,其中批捕黑社会性质犯罪1件1人,起诉3件18人。各级检察院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开展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4876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1667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坚持少捕、慎诉原则,认真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对267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113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805名未成年被告人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对232名被不批捕、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落实了帮教措施。全省各级检察院在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方面,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共查办职务犯罪1419件199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001件1397人,渎职侵权犯罪418件594人,追缴赃款赃物3.2亿元。其中,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55人(含厅级25人),同比上升70.3%,立查厅级干部人数为历史最高。全省各级检察院在监督诉讼维护司法公正方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66件、撤案678件,纠正漏捕645人,纠正漏诉105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587件次;依法监督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提出抗诉477件,法院审结373件,其中改判167件,发回重审154件,同时纠正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1104件次;依法监督法院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提出抗诉79件,其中法院再审改判42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3件,调解5件,同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64件,被采纳127件。全省各级法院在依法行使司法审判权方面,共受理各类刑事一审案件23472件,审结21666件,判处罪犯25995人,其中依法审结涉黑涉毒、涉枪涉爆、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652件2692人,依法审结惩治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1147件1662人;共受理各类民商事一审案件150872件,审结140688件,其中审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财产争议、医疗工伤交通损害赔偿以及涉军维权等案件50726件,审理融资借贷、担保租赁、合同买卖、物资流转、不正当竞争等案件39317件;共受理各类行政一审案件1663件,审结1552件,其中以撤销、确认违法或无效等方式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259件,以协调和解方式促成原告撤诉的318件。全省各级法院在依法执行司法执行权方面,多管齐下,共执结各类案件40223件,执结标的金额达159.2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