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为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八条规定,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一)关于临时庇护场所的设立

1.设立临时庇护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