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基础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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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物理因素危害控制技术

作业场所存在的物理性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振动、高温、低温、非电离辐射、低气压、高气压和高原低氧等。

一、噪声

(一)特性、种类、来源及其危害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机器转动、气体排放、工件撞击与摩擦所产生的噪声,称为生产性噪声或工业噪声。生产性噪声可归纳为以下3类。

1.空气动力噪声

空气动力噪声是由于气体压力变化引起气体扰动,气体与其他物体相互作用所致。例如,各种风机、空气压缩机、风动工具、喷气发动机和汽轮机等,由于压力脉冲和气体排放发出的噪声。

2.机械性噪声

机械性噪声是由于机械撞击、摩擦或质量不平衡旋转等机械力作用下引起固体部件振动所产生的噪声。例如,各种车床、电锯、电刨、球磨机、砂轮机和织布机等发出的噪声。

3.电磁性噪声

电磁性噪声是由于磁场脉冲,致伸缩引起电气部件振动所致。如电磁式振动台和振荡器、大型电动机、发电机和变压器等产生的噪声。

生产性噪声一般声级较高,有的作业地点可高达120~130dB(A)。据调查,我国工作场所的噪声声级超过90dB(A)者占32%~42%,其中以中高频噪声所占比例最大。

由于长时间接触噪声导致的听阈升高、不能恢复到原有水平的称为永久性听力阈移,临床上称噪声聋。噪声不仅对听觉系统有影响,对非听觉系统如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生殖系统及消化系统等都有影响。

(二)控制技术措施

生产性噪声控制措施包括以下2项:

1.声源控制

控制噪声的根本途径是治理噪声源。声源控制即是消除或降低噪声、振动源,减少设备本身的振动和噪声。具体声源控制方法如下:

(1)原材料替代:

在设计和制造机械设备时,可合理选择材料来降低噪声。一般金属材料,如钢、铜等内阻尼、内摩擦较小,消耗振动能量较弱。因此,这些材料做成机械零件,在振动力的作用下,机件表面会辐射较强的噪声,而采用高阻尼合金或塑料(如聚酰胺塑料等)就能获得降低噪声的效果。

(2)设备及部件替代:

电动设备代替气动设备,液压代替锤击,带式传送机代替滚动传送机,旋转剪床代替龙门剪床,分步操作模具代替单一操作模具,斜齿轮代替直齿圆柱齿轮,螺旋刀具代替直边刀具。

(3)工艺过程替代:

改变冲压动作为连续压力动作(图1-4-21),铆接改为焊接,无声液压代替高噪声锻锤,喷气织布机代替有梭织布机,部件进入容器的过程使用可调高度收集器(图1-4-22)都会收到降低噪声的效果。发电等工业用锅炉,当高压蒸汽放出时会产生很大的噪声,通过工艺改革,可以将所排放的蒸汽回收进入减温减压器,在送入蒸汽管网内,既可以消除噪声,又不必放掉蒸汽,从而节约能源。

(4)维修:

磨损或松动部件的更换或调整,移动部件的润滑,合适形状和锋利切割工具的使用等均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噪声强度。

图1-4-21 弯曲代替锤击的示例

图1-4-22 可调高度收集器

2.传播途径控制

传播途径控制即在传播途径上阻断和屏蔽声波的传播,或使声波传播的能量随距离衰减,常用以下方法:

(1)合理布局:

将高噪声工作场所、站、房与一般低噪声的工作场所、生活区分开布置,以免相互干扰;对于特别强烈的噪声源,可设置在比较边缘的偏僻地区,使噪声最大限度随距离衰减。将工作场所同类型噪声源集中布置,防止声源过于分散,减少污染面,便于采取声学技术措施集中控制;利用天然地形,如山岗、土坡、树木、草丛和已有建筑屏障等有利条件阻断或屏蔽噪声,以防其向接受者传播;采用绿化带进行降噪等。

(2)直接声学措施:

采取消除或减少噪声振动传播的声学措施,包括吸声、隔声、隔振、消声以及阻尼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向周围环境传播。

1)吸声:

吸声就是利用具有一定吸收声音性能的材料或结构减少反射声的量,降低工作场所噪声的一种声学技术措施。其原理是:当声源发出的声波入射到吸声材料或吸声结构表面时,声波进入到材料或结构的空隙内,引起空隙中的空气和材料振动,由于吸声材料或吸声结构表面与空气的摩擦作用,将相当一部分声能转变为热能吸收掉。合理布置吸声材料,可使室内噪声降低3~5dB(A)。比如汽车组装车间天花板采用吸音材料(图1-4-23)。

图1-4-23 汽车组装车间吸音材料

2)隔声:

隔声是噪声控制的主要技术措施之一。应用隔声结构,可以减弱噪声的传播,使吵闹的噪声环境与安静环境分离隔开。常用的隔声结构有隔声墙、隔声间、隔声罩、隔声屏等。一个隔声结构通常由许多隔声元件组成,如隔声室就是由隔声门、窗、墙壁、顶棚组成。如噪声较大的空压机可设隔声罩(图1-4-24),铆接锤增设局部隔声外壳(图1-4-25)。

图1-4-24 设隔声罩的空压机

图1-4-25 铆接锤增设局部隔声外壳

3)隔振:

隔振的目的是使振动传输不出去,从而不会对外产生影响。常用的隔振技术包括采用大型基础、开设一定宽度和深度的防振沟、安装隔振器(如隔振弹簧等隔振元件),或在受控对象上附加阻尼器或阻尼元件等。弹性材料如橡胶通常比钢制弹簧更多被选用(图1-4-26)。

图1-4-26 减振弹簧和减振垫

4)消声:

消声器是一种既能允许气流顺利通过又能有效衰减或阻碍声能向外传播的装置,但消声器只能降低空气动力设备的进、排气口噪声或沿管道传播的噪声,不能降低空气动力设备的机壳、管壁等辐射的噪声。良好的消声器可使气流噪声降低20~40dB(A),主要安装在通风机、鼓风机、压缩机的进、排气口或气流通过的管道中。如排风管道上装设消声器(图1-4-27)。

图1-4-27 通风排气口消声器

(三)个体防护措施

在以上措施均未达到预期效果时,应对工人进行个体防护,护听器包括防噪声耳塞、防噪声耳罩和头盔等。

1.配备的基本原则

(1)选择护听器要充分考虑使用环境和佩戴个体的条件,保证佩戴护听器过程中的人员安全与健康使用。

(2)护听器应在提供有效听力保护的同时不影响生产作业的进行,护听器的保护水平以有效的A计权声压级达到75~80dB(A)为最佳,>85dB(A)或<70dB(A)为保护不足或过度保护。

(3)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护听器,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用人单位所购买的护听器应当具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中文说明书和生产、经销单位的联系方式,并符合相应危害防护特性。

(4)用人单位应当对护听器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更换,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护听器。

2.护听器适用范围

护听器的适用范围见表1-4-8。

表1-4-8 护听器适用范围

(四)职业健康监护

针对噪声作业(存在有损听力、有害健康或有其他危害的声音,且8小时/天或40小时/周噪声暴露等效A声级≥80dB的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规范的职业健康检查,以便及早发现噪声作业的职业禁忌证和职业性噪声聋患者,并及时调离噪声作业岗位、接受医学治疗或采取预防措施。噪声作业的职业健康体检目标疾病、内容及周期如下:

1.目标疾病

(1)上岗前:

职业禁忌证(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Hz、1000Hz和2000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高频段3000Hz、4000Hz、6000Hz双耳平均听阈≥40dB;任一耳传导性耳聋,平均语频听力损失≥ 41dB)。

(2)在岗期间:

职业病(职业性噪声聋);职业禁忌证(除噪声外各种原因引起的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Hz、1000Hz和2000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任一耳传导性耳聋,平均语频听力损失≥41dB、噪声敏感者(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纯音听力检查各频率听力损失均≤25dB,但噪声作业1年之内,高频段3000Hz、4000Hz、6000Hz中任一耳,任一频率听阈≥ 65dB)。

(3)应急:

职业性爆震聋。

2.体检内容

噪声作业职业健康检查的内容见表1-4-9。

表1-4-9 噪声作业职业健康检查的内容

3.职业健康检查周期

(1)作业场所噪声声级≥85dB Leq(A/8h),1年1次;

(2)作业场所噪声声级≥ 80dB Leq(A/8h),<85dB Leq(A/8h),2 年 1次。

二、高温

(一)来源及危害

高温环境是由于太阳的热辐射和气温升高,以及各种热源散发热量而形成的。高温作业的气象条件包括空气的温度、湿度、风速和热辐射4个方面,可分为高温强热辐射作业、高温高湿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三种基本类型。

高温强热辐射作业环境中,同时存在着两种性质不同的热,即对流热(来自被加热的空气)和辐射热(来自生产设备的热源及其周围物体表面二次热辐射源),这类高温车间中夏季气温可高达40~50℃,且具有强烈的热辐射,此时机体只能依靠排汗和汗液蒸发散热,如通风不良,机体蒸发散热困难,有可能发生蓄热和过热。

高温高湿作业。其特点是高气温、气湿,但热辐射强度不大。主要是由于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水蒸汽或生产上要求车间内保持较高的相对湿度所致。如在深井煤矿、印染、造纸等工业中的作业场所。

夏季露天作业。这类作业的高气温和热辐射主要来源于太阳辐射以及地表被加热后形成的二次热辐射源。特点之一是热作用持续时间长,气温升高至高于皮肤温度。这种情况下,如劳动强度过大,极易因出现蓄热、过热所致的中暑性疾病。

(二)控制技术措施

防高温技术措施主要包括隔热、全面通风和局部降温等。

1.隔热措施

(1)生产及辅助建筑物应采取外窗遮阳、屋顶隔热等措施。

(2)高温强热辐射作业,应根据工艺、供水和室内微小气候等条件采用水幕、隔热水箱或隔热屏等有效的隔热措施,工作人员经常停留或靠近的高温地面或高温壁板,其表面平均温度不宜大于40℃,瞬间最高温度不宜大于60℃。

(3)对产生热辐射的热源应采取屏蔽措施,根据生产工艺及劳动操作的实际情况,可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屏蔽热辐射措施。

1)反射屏蔽:

采用反射性能强、表面光滑的金属板,如铝板、铝箔或其他金属板刷银粉等,将热源大部分或局部遮蔽,或制成屏蔽罩并利用热压作用经管道将热气排出车间。遮热板与散热体之间应保留15~20cm的流动空气夹层。

2)吸收屏蔽:

采用黑色平板或设置水循环夹层,夹层朝向作业人员操作位一侧应为铝或有金属涂层的光面。

3)透明屏蔽:

设置隔热控制室,控制室观察窗应采用加金属网的特种玻璃。

4)织物屏蔽:

采用有金属反射膜的纤维织物作为反射体。

2.通风降温措施

高温作业厂房在满足工艺和卫生要求的情况下,宜采取自然通风,并符合下列要求:

(1)新建存在高温作业的厂房等建筑物的纵轴宜与当地夏季主导风向垂直,当受条件限制时,其夹角应不小于45°。

(2)单跨和双跨车间应尽量采用以穿堂风为主的自然通风,可根据气候情况、工艺特点、车间散热量大小等设计“侧窗式”或“开敞式”建筑维护结构。

(3)利用普通天窗自然通风时,以侧窗为进风口,天窗为排风口。天窗应与厂房长轴平行,可根据迎风或背风情况进行调节,进风侧窗下端距地面不宜大于1.2m。天窗和侧窗应便于开关调节和清扫。

(4)天窗应安装挡风板,挡风板长度应与天窗全长相同,上沿应与屋檐高度相同。

3.局部机械送风

在热辐射较强和温度较高的工作地点,还必须采取机械送风措施。常用局部降温设备有送风风扇、喷雾风扇、空气淋浴和冷风机等。

(1)送风风扇:

送风风扇有吊扇、座扇、机床风扇和轴流风机等,在工作地点造成一定风速,使人体感到凉快。在辐射热小于2kW/m2,气温小于35℃,需要一定风速的作业地点,可采用送风风扇,如轴流风机或风扇等,风速应在2~6m/s范围内可调。

(2)喷雾风扇:

喷雾风扇是在风扇上安装喷雾器的一种局部通风设备,送出的气流中混有雾状小水滴,它能起到蒸发降温的作用。在辐射热小于2kW/m2,气温不小于35℃的工作地点,宜采用喷雾风扇,到达工作地点的风速应在3~5m/s范围内,雾滴直径应小于100μm。

(3)空气淋浴:

它是利用风机、风道把室外空气抽入一个喷水池内,把空气加湿冷却,使温度降低,然后用风管送到工作地点,直接吹向人体。当不允许有雾滴、不允许采用再循环空气或要求保持一定温度和湿度的高温作业厂房,可在厂房内布置空气淋浴设施,向作业地点送冷风。空气淋浴设备宜具备湿度调节和调整气流方向的功能。送到人体处风速以2~3m/s,风量2000~4000m3/h为宜。

(4)冷风机:

冷风机是局部空调机组的一种,多用于各种隔离操作室的通风降温。室温应保持在24~28℃。

4.其他措施

(1)各种散热设备应尽量布置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厂房(车间)外。工艺中炽热的半成品及成品应尽快运至专设的存放场地或运出厂房(车间),存放场地应布置在厂房(车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2)热源较多而使用天窗进行自然通风换气时,应将热源集中在排气天窗下侧,并对热源采取遮挡等措施。

(3)白班露天作业应尽量安排早上班、晚下工,注意延长午休时间。

(4)缩短一次性持续接触高温作业的时间,注意轮换作业。

(5)对于存在各种户外作业的固定工作场所,应在劳动地点附近设置休息室或凉棚。休息室或凉棚的面积应满足最大班次作业人员休息的需要。休息室应配置空调或电扇,凉棚内可设置喷雾风扇,并保证清凉饮料的供应。

(6)户外驾驶机械车辆的作业岗位,驾驶室应采取良好的隔热和空调措施,驾驶室内气温应不大于28℃。

(7)企业应按规定供给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人员茶水、含盐汽水等清凉饮料和防暑药品。清凉饮料以含盐量0.1%~0.2%,水温8~12℃为宜,且发放量应不少于人均2.5L/d。防暑药品可配备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清凉油等。

(三)个体防护措施

企业应及时向作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高温作业个体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护眼镜等,并为职工提供保存防护用品的设施。

1.在湿热条件下,可为作业人员配备宽松、透气性能好的服装。

2.在热辐射较强的条件下,应减少作业人员皮肤暴露,并配备护目镜或面罩、隔热阻燃鞋、隔热服、热防护服等。

3.在强热辐射的条件下,应为作业人员配备表面有反射膜的隔热服装和护目镜。

4.在高温天气期间,为户外作业人员配备浅色工作服、遮阳帽或遮阳伞、太阳镜等防护用品。

(四)职业健康监护

1.目标疾病

(1)上岗前:

职业禁忌证(未控制的高血压、慢性肾炎、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未控制的糖尿病、全身瘢痕面积≥20%以上(工伤标准的八级)、癫痫);

(2)在岗期间:

同上岗前;

(3)应急:

职业性中暑。

2.体检内容

(1)症状询问:

如头痛、头昏、胸闷、心悸、多汗、高热、少尿或无尿,观察神志状况等;

(2)体格检查:

① 内科常规检查重点检查体温、血压、脉搏;② 神经系统常规检查;

(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① 必检项目:血常规、尿常规、血电解质、肾功能;② 选检项目:必要时进行作业场所现场调查。

3.健康检查周期

健康检查周期为1年,应在每年高温季节到来之前进行。

三、振动

(一)来源及危害

在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工具产生的振动称为生产性振动。产生振动的机械有锻造机、冲压机、压缩机、振动机、送风机和打夯机等。在生产过程中手臂振动所造成的危害,较为明显和严重,国家已将生产过程中手臂振动引发的局部振动病列为职业病。

存在手臂振动的生产作业主要有以下几类:① 操作锤打工具。如操作凿岩机、空气锤、筛选机、风铲、捣固机和铆钉机等;② 手持转动工具,如操作电钻、风钻、喷砂机、金刚砂抛光机和钻孔机等;③ 使用固定轮转工具,如使用砂轮机、抛光机、球磨机和电锯等;④ 驾驶交通运输车辆与使用农业机械,如驾驶汽车、使用脱粒机。

(二)控制技术措施

1.控制振动源 应在设计、制造生产工具和机械时采用减振措施,使振动降低到对人体无害的水平。

2.改革工艺 采用减振和隔振等措施。如用焊接等新工艺代替铆接工艺;采用水力清砂代替风铲清砂;工具的金属部件采用塑料或橡胶材料,减少撞击振动。

3.限制作业时间和振动强度。

(三)个体防护措施

目前对于振动的个体防护主要为手持振动的防护,如风钻、风铲、油锯等作业时应佩戴防振手套。

(四)职业健康监护

1.目标疾病

(1)上岗前:

职业禁忌证(多发性周围神经病和雷诺病);

(2)在岗期间:

职业病(职业性手臂振动病)、职业禁忌证(多发性周围神经病);

(3)离岗时:

职业性手臂振动病。

2.检查内容

(1)症状询问:

① 有无周围神经、血管系统疾患,雷诺病的症状和病史,以及手部麻木、疼痛、感觉异常等症状;② 使用手传振动工具职业接触史等。

(2)体格检查:

内科常规检查,重点检查手指、掌有无肿胀、变白,指关节有无变形,指端感觉,压指试验有无异常等。

(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① 必检项目:血常规、尿常规、血清ALT、心电图;② 选检项目:冷水复温试验、神经-肌电图、指端振动觉、指端温度觉。

3.职业健康检查周期

职业健康检查周期为2年。

四、非电离辐射

电磁辐射广泛存在于宇宙空间和地球上。当一根导线有交流电通过时,导线周围辐射出一种能量,这种能量以电场和磁场形式存在,并以波动形式向四周传播,人们把这种交替变化的,以一定速度在空间传播的电场和磁场,称为电磁辐射或电磁波。电磁辐射分为射频辐射、红外线、可见光、紫外线、X射线及α射线等。各种电磁辐射,由于其频率、波长、量子能量不同,对人体的危害作用也不同。当量子能量达到12eV以上时,对物体有电离作用,能导致机体的严重损伤,这类辐射称为电离辐射。量子能量小于12eV的不足以引起生物体电离的电磁辐射,称为非电离辐射,现将在工作场所中可能接触的几种电磁辐射简述如下:

(一)来源及其危害

1.射频辐射

射频辐射称为无线电波,量子能力很小。按波长和频率,射频辐射可分成高频电磁场、超高频电磁场及微波3个波段。

(1)高频作业:

如高频感应加热金属的热处理、表面淬火、金属熔炼、热轧及高频焊接等。高频介质加热对象是不良导体,广泛用于塑料热合、棉纱与木材的干燥、粮食烘干及橡胶硫化等。高频等离子技术用于高温化学反应和高温熔炼。

工人作业地带的高频电磁场主要来自高频设备的辐射源,如高频振荡管、电容器、电感线圈及馈线等部件。无屏蔽的高频输出变压器常是工人操作岗位的主要辐射源。

(2)微波作业:

如微波加热广泛用于食品、木材、皮革及茶叶等加工,以及医药与纺织印染等行业。烘干粮食、处理种子及消灭害虫是微波在农业方面的重要应用。医疗卫生上主要用于消毒、灭菌与理疗等。

工作场所接触微波辐射多由于设备密闭结构不严,造成微波能量外泄或由各种辐射结构(天线)向空间辐射的微波能量。

一般来说,射频辐射对人体的影响不会导致组织器官器质性损伤,主要引起功能性改变,并具有可逆性特征,在停止接触数周或数月后往往可恢复。但在大强度长期射频辐射作用下,心血管系统的症候持续时间较长,并有进行性加重倾向。微波可加速晶状体老化,致其混浊,长期接触可导致职业性白内障。

2.红外线辐射

在生产环境中,加热金属、熔融玻璃及强发光体等可成为红外线辐射源。炼钢工、铸造工、轧钢工、锻钢工、玻璃熔吹工、烧瓷工及焊接工等可受到红外线辐射。红外线辐射主要影响人的皮肤和眼睛。

3.紫外线辐射

生产环境中,物体温度达1200℃以上的辐射电磁波谱中即可出现紫外线。随着物体温度的升高,辐射的紫外线频率增高,波长变短,其强度也增大。常见的辐射源有冶炼炉(高炉、平炉、电炉)、电弧焊、氧乙炔气焊、氩弧焊和等离子焊接等。

强烈的紫外线辐射作用可引起皮炎,表现为弥漫性红斑,有时可出现小水泡和水肿,并有发痒、烧灼感。在作业场所比较多见的是紫外线对眼睛的损伤,即由电弧光照射所引起的职业病-电光性眼炎。此外,在雪地作业、航空航海作业时,受到大量太阳光中紫外线照射,可引起类似电光性眼炎的角膜、结膜损伤,称为太阳光眼炎或雪盲症。

4.激光

激光不是天然存在的,而是人工激活某些活性物质,在特定条件下受激发光。激光也是电磁波,属于非电离辐射,被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国防、医疗和科研等领域。在工业生产中主要利用激光辐射能量集中的特点,用于焊接、打孔、切割和热处理等。在农业中激光可应用于育种、杀虫。

激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由它的热效应和光化学效应造成的。激光能烧伤皮肤,对皮肤损伤的程度取决于激光强度、频率、肤色深浅、组织水分和角质层厚度等。

(二)控制技术措施

高频电磁场的主要防护措施有场源屏蔽、距离防护和合理布局等。对微波辐射的防护,是直接减少源的辐射、屏蔽辐射源、距离防护、采取个人防护及执行安全规则。对红外线辐射的防护重点是对眼睛的保护,减少红外线暴露和降低工人热负荷,生产操作中应佩戴能有效过滤红外线的防护镜。对紫外线辐射的防护通过屏蔽或增大与辐射源的距离,佩戴专用的防护用品。对激光的防护,应包括激光器、工作室及个体防护3方面。激光器要有安全设施,在光束可能泄漏处应设置防光封闭罩;工作室围护结构应使用吸光材料,色调要暗,不能裸眼看光;使用适当个体防护用品并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等。我国作业场所激光辐射卫生标准(GB10435)有相应规定。

(三)职业健康监护

1.目标疾病

(1)紫外线

1)上岗前:职业禁忌证(活动性角膜疾病、白内障、面、手背和前臂等暴露部位严重的皮肤病、白化病);

2)在岗期间:职业病(职业性电光性皮炎、职业性白内障)、职业禁忌证(活动性角膜疾病);

3)离岗时:职业病白内障;

4)应急:职业性急性电光性眼炎(紫外线角膜结膜炎)、职业性急性电光性皮炎。

(2)微波

1)上岗前:职业禁忌证(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白内障);

2)在岗期间:职业病(职业性白内障)、职业禁忌证(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

3)离岗时:职业病白内障。

2.体检内容

(1)紫外线:① 症状询问:重点询问有无视物模糊、视力下降,皮肤炎症、疼痛等症状;② 体格检查:皮肤科常规检查、眼科检查。

(2)微波:① 症状询问:重点询问神经系统疾病史及神经症相关症状,视物模糊、视力减退等;女性还要询问月经史;② 体格检查:内科常规检查、神经系统常规检查、眼科检查常规检查及角膜、晶状体和眼底;③ 实验室和其他检查:必检项目(血常规、尿常规、血清ALT、心电图)。

3.健康检查周期紫外线和微波的健康检查周期均为2年。

五、低温

(一)定义及来源

低温作业是指在低于允许温度下限的气温条件下进行作业。低温作业工作有:高山高原工作、潜水员水下工作、现代化工厂的低温车间以及寒冷气候下的野外作业等。

(二)控制技术措施

1.工作场所防护措施

(1)实现自动化、机械化作业,避免或减少低温作业和冷水作业。控制低温作业和冷水作业时间。

(2)室内工作场所应控制风速,风速不宜超过1m/s;工艺需要增加风速时,宜设置防风屏等工作区遮蔽设施。

(3)工作场所附近应设置休息室或取暖室(棚),其采暖温度应不低于18℃,其房间面积应满足最大班次作业人员的需要。

(4)工作场所附近宜设置烘干设备(或烘干室)及热水浴室,浴室温度应不低于25℃,水温宜控制在38~42℃之间。

(5)工作场所温度低于-1℃时,金属手柄和控制杆应覆盖隔热材料。

(6)作业人员裸手完成精细工作时,应采取暖风机等防护措施,以保持手部温暖。

(7)冷库等低温封闭场所,应设置通信、报警装置,防止误将人关锁在冷库中。

2.其他防护措施

(1)每日低温作业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Ⅲ级~Ⅳ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人员持续低温作业后宜在温暖处休息至少10分钟;对于Ⅰ~Ⅱ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在4小时工作时间内宜安排1~2次休息;静态作业的最长连续作业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2)环境温度低于-12℃的工作场所,应对作业进行持续监控,宜采取多人作业方式。

(3)宜为低温作业人员提供含糖饮料等热饮以及富含营养、高能量的热食。

(三)个体防护措施

1.低温作业人员应穿戴与寒冷水平和身体活动相适应的防寒服装,防寒服的防寒保暖要求可根据工作场所气温参考GB/T13459。

2.冷水作业个体防护装备应防寒保暖,并且防潮防水,保证手和脚的皮肤温度不低于16℃。

3.静态作业、Ⅰ~Ⅱ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以及不要求手部灵活性的作业,应使用防寒手套;环境温度低于-17.5℃,宜使用连指防寒手套。

六、高气压

一般情况下,人们工作场所的气压变化不大,但有些特殊工作场所的气压会过高或过低,与正常气压相差甚远,如不注意防护,会对人的工作效率和身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如高气压下的工作有潜水和潜涵(沉箱)作业。

(一)来源

1.潜水作业 水下作业如海水养殖、打捞、施工等,作业人员在水下承受的压力等于大气压与附加压之和。潜水员每下沉10.3m,增加101.33kPa(1个大气压),成为附加压,附加压高低与潜水的深度有关。水下作业结束,潜水员在向水面上升的过程中,如果上升过快,则会使高压下溶于体内的氮气在血管组织中形成气泡,导致减压病。

2.潜涵作业 在水下或隧道工程中,采用潜涵(沉箱)将施工人员沉到水下作业,为防止潜涵外的水进入箱内,需通入大于等于水下压力的高压气体。

3.其他高压氧舱、加压舱和高压科学研究舱等工作。

(二)控制技术措施

技术革新,如采用管柱钻孔法代替沉箱,工人不必在水下高压作业;潜水作业用载人潜水设施或潜水机器人替代;设置监控设施,监控下潜和上浮速度;水下劳动者应严格遵守潜水作业制度、减压规程和其他高气压作业安全操作规定;进行水压实时监测;潜水医师现场监督,配备加压舱空气呼吸器、应急通讯设备。

(三)个体防护措施

配备防寒潜水服、潜水减压表、空气呼吸器、应急通讯设备等。

(四)职业健康监护

1.目标疾病

(1)上岗前:

职业禁忌证(各类器质性心脏病、癫痫、晕厥史等,详见《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2)在岗期间:

职业病(减压性骨坏死)、职业禁忌证(同上岗前);

(3)离岗时:

减压性骨坏死;

(4)应急:

急性减压病。

2.检查内容

(1)症状询问:

有无急性减压病病史及关节肌肉疼痛,肩、膝、肘等部位酸痛、胀痛。

(2)体格检查:

内科、外科、皮肤科、耳鼻及咽部科、眼科常规检查色觉、眼底。

(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① 必检项目:a.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血清ALT、血糖、总甘油三酯、心电图;b.咽鼓管检查,纯音听力测试;c.B超检查,肝胆脾胰及双肾检查;d.肺功能;e.X射线胸片、长骨、大关节X射线摄片检查(双肩、双肘、双膝、双髋关节);② 选检项目:根据症状、体征确定增加X射线摄片部位。

3.职业健康检查周期

职业健康检查周期为1年。

七、低气压、高原低氧

(一)控制措施

可通过采取一些措施预防异常气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健措施,如高热量、高蛋白饮食等。应注意有职业禁忌证者不能从事此类工作。

1.根据劳动者身体状况确定劳动定额和劳动强度。初入高原的劳动者在适应期内应当降低劳动强度,并视适应情况逐步调整劳动量。

2.劳动者应注意保暖,预防呼吸道感染、冻伤、雪盲等。

3.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凡有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间质性肺病、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贫血、红细胞增多症等高原作业禁忌证的人员均不宜进入高原作业。

(二)职业健康监护

1.目标疾病

(1)上岗前:

职业禁忌证(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器质性心脏病、2级及以上高血压或低血压、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间质性肺病、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贫血、红细胞增多症);

(2)在岗期间:

职业病(职业性慢性高原病)、职业禁忌证(除红细胞增多症外,其余同上岗前);

(3)离岗时:

职业性慢性高原病;

(4)应急:

急性高原病。

2.检查内容

(1)症状询问:

上岗前重点询问有无血压异常,有无心脏、造血系统及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史等,在岗期间重点询问有无头痛、头晕、乏力、睡眠障碍、发绀、心悸、胸闷、呼吸困难、咳嗽等症状;

(2)体格检查:

内科常规检查(重点检查心血管和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常规检查、眼科常规检查及眼底;

(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① 必检项目:血常规(包括红细胞压积)、尿常规、心电图、胸部X射线摄片、肺功能;② 选检项目:超声心动图。

3.职业健康检查周期

职业健康检查周期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