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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羚羊鲁鲁

鲁鲁从树林里来到我家的时候,卡曼坦早已从草原来到我的庄园,进入我的生活。

庄园的东面,是恩戈森林保护区。那时候保护区里几乎都是原始林子。说心里话,把古老的林木砍倒,换种桉树之类,是一件悲伤的事。古老的森林本可以成为内罗毕一个风情独特的胜地。

非洲的原始森林是一块神秘的土地。你骑着马进入这古老的织锦深处,有的地方有些褪色,有的地方因年深而黯淡,而奇妙的是绿荫如此浓密。在那里,你见不到太阳,只是阳光穿过树叶,玩着种种游戏。灰色的真菌如一缕缕长长的胡须低垂在树上,蔓藤纵横交错,互相盘绕。这一切给原始森林平添一层玄妙、幽渺的氛围。每逢礼拜日,在庄园里无事可做,我常与法拉赫骑马到这里来,坡上坡下盘桓漫游,间或跨越一条条曲曲弯弯的林间小溪。林子里的空气清凉似水,洋溢着植物的芳馨。当大雨季初临,藤葛盛开鲜花之际,你骑着马穿行在一团团缭绕的花香之中。有一种非洲月桂树,它那奶白色的细小花朵有点粘手,散发出极为浓烈的甜香味,犹如紫丁香及峡谷里的野百合。随处都可以见到一节节空心树干用皮绳挂在枝杈上,这是吉库尤人为了采蜜而吸引蜜蜂作蜂房用的。有一次,我们刚从林子里拐出来,便见到一头挂毯似的花豹横卧在道路上。

这里,在森林的半空,聚居着一个喧闹而不知疲倦的家族——小灰猴。只要一群猴子走过林间道路,那里的空气中便久久地弥漫着它们的气味——干燥、腥臊、耗子般的气味。你继续向前行进,会突然听到头顶上“嗖嗖”的匆匆的跑动声,那是猴群在赶路哩。如果你停在原处,静候一会儿,你会瞥见一只猴子正端坐树上;再过片刻,你又会感到周围整个林子都活跃起来了,这个大家族的成员们像果实悬挂在枝头。光线或明或暗,它们有的呈灰色,有的呈青黑色。它们发出一种奇特的声音,就像响亮的吻,紧接着一小阵咳嗽。如果你在下面模仿这种声音,便可以看见群猴亲昵地左右晃悠着脑袋。可是你若突然一动,那么一瞬间,它们便都逃散了。你只能追逐着那渐渐减弱的窸窸窣窣的声响,眼睁睁地看着它们在树顶上拨开枝叶夺路而去,像一群鱼蹿入波涛之中,消失在林木深处。

一个炎热的中午,在恩戈森林,我穿过茂密的树丛,在狭窄的小道上,还见到了极为罕见的大野猪。它从我跟前倏然掠过,带着它的母猪与三只小猪,整个家族就像黑纸的剪影,形状相同,大大小小,背后是一片阳光照射的绿色。这是绝妙的景致,像森林池塘中的倒影,又像千年之前发生的奇景。

鲁鲁是一只小羚羊,属于南非羚羊种。这个品种也许是非洲羚羊中最漂亮的。它们比欧洲黇鹿略大一些,栖息在树林或灌木间,性情羞涩,四处流动,不像平原羚羊那么常见。恩戈山及其周围地域却十分适合这种羚羊居留。你若是在山地野营,清晨或黄昏出去行猎,常会见到它们从灌木丛中蹿出来,闪进林间通道,在阳光下,它们的皮毛闪着红铜似的光泽。雄羚羊有一对奇妙的旋角。

鲁鲁是这样成为我家的一个成员的——

一天早晨,我坐马车从庄园去内罗毕。前不久,我的碾面厂失火被毁,我得一次次进城打官司,索取保险赔偿。那个清晨,我脑子里装满了数字与估算。当我沿着恩戈路行进时,路边有一小群吉库尤儿童朝我呼喊,循声望去,他们举起一只小小的羚羊给我看。我知道他们一定是在野地里发现这只小羚羊的,现在他们是想将它卖给我。可内罗毕那头的约会我已经迟到了,哪还有心思想这类事,于是我继续赶路。

等我傍晚从城里归来,路过老地方时,又听到那熟悉的呼叫,那伙孩子还在那里,显得有点疲乏、失望。他们也许整整一天都在想法儿把小羚羊卖出去,此刻,更是急不可耐,要在太阳下山前达成交易。他们把羚羊举得高高的引诱我。但我在城里待了整整一天,保险金又遇到一些麻烦,所以顾不得停下来搭话,只是扬长而过。回到家里,我也没想这些,吃了晚饭便上床了。

可是,我刚合上眼,就被一种恐怖感惊醒。那些男孩和小羚羊的形象——此时已纷纷汇聚成形——站立在我面前,那么清晰,像画出来的似的。我起身坐在床上,惊骇得像有人要掐死我一样。我想,那在它的捕捉者手里的小羚羊该怎样了呢?那些孩子整整一天冒着酷暑站在路边,将小羚羊双腿交叉高高举起。小羚羊还小,不能自己觅食。我自己一天路过两次,既像祭司,又像利未人[6],根本不顾及小羚羊。而此刻它在哪里?我惶惶然起床,把所有的仆人叫醒。我命令他们,必须找到这只小羚羊,早晨给我送来。他们马上开动脑筋。有两个小仆人那天曾同我坐在一辆车里,对外面的孩子与羚羊也都没在意。可现在他们站了出来,详详细细地告诉别人时间、地点和那些小孩的家庭情况等。那是一个月色皎丽的夜晚,我的仆人们都走出屋子,分散在田野里,热烈地议论着。我听到他们在计较一个事实:如果找不到羚羊,谁都保不住饭碗。

第二天一早,法拉赫给我送早茶时,朱玛跟进来,双臂抱着小羚羊。那是一只雌羚羊,我们给它起了个名字:鲁鲁,据说是斯瓦希里语,意即珍珠。

那时候,鲁鲁才有猫那么大,长着一双又大又文静的紫色眼睛。它的双腿那么纤细伶仃,以至使你担心它一蹲一起时,怎能经受得住一屈一伸。它那光滑如丝绸的耳朵,极富表现力。它的鼻子黑亮亮的,犹如长在地下的块菌,而那小巧的蹄子又活脱带有旧私塾里中国小姐的风采——一双玲珑的缠足。抱着这样完美无瑕的艺术品,乃是罕有的机遇。

鲁鲁不久便适应了这房子和房子里的人,它的行为举止如同在自己家里一般。在最初的几个星期里,房间里的打蜡地板成了它生活中的难题。它一离开地毡,前后腿便往四面滑,看似岌岌可危,它却毫无惧色。后来,它学会了在光溜溜的地板上走路,发出一种连续的就像生气地敲桌子的声音。出奇地整洁、有条理,是它的习性,它又像小孩那样任性,可当我阻止它干那些它想干的事时,它的行为似乎在说:和为贵。

卡曼坦用奶瓶喂它,夜间还得将它关在屋里。天黑后,豹子常在我住所四周出没,我们要非常小心地照管鲁鲁。它跟卡曼坦的关系很不错,老跟在他后面。卡曼坦不赞成它干什么事情时,它常常用小小的脑袋往他的腿上抵撞一下。它是那般漂亮,当你看到它与卡曼坦在一起时,你会情不自禁地把它和他视作美与善的绝妙的新图解。正因为这出众的美与潇洒,鲁鲁在我家为自己赢得了支配的地位,每个人都很敬重它。

在非洲,除了苏格兰猎犬外,我从不养其他种类的狗。再没有比苏格兰大猎狗更忠实、更通人性的狗了。它们一定与人类相处几百年了,深谙我们的环境及生活,懂得怎样在其中周旋。你还能在古代绘画和花毯中找到它们的形象,它们的容貌、举止随着环境多见变化,但始终带有某种封建气息。

我的第一条苏格兰猎犬名叫达斯克,是我新婚时收到的礼物。我一开始非洲生活——可以这么说,在“五月花”轮船上——它就伴随着我。它生性活泼、慷慨。在二战最初的几个月,我为政府搞运输,它总跟着我随牛车穿越马赛依保护区。可惜两三年后,它被斑马伤害致死。那时鲁鲁已来我家,我还养着达斯克的两个儿子。

苏格兰大猎犬对于非洲水土、非洲土著都能适应。这也许应该归功于海拔——高地赋予这三者的主旋律。大猎犬在蒙巴萨的海平线上就显得不谐调。高原上雄奇、寥廓的风景线,有了山峦,有了草原,有了江河,倘若没有大猎犬,似乎就不是完美的。大猎犬都是狩猎能手,虽然嗅觉比灵缇更灵,却主要凭视力捕捉动物。观赏两条大猎犬合作捕猎,是极为新奇的事。我骑着马,带它们闯入野生动物保护区——按规定这是不允许的。在那里,它们会惊扰一群群狮子、角马,在草原四处迅跑,就像天堂所有的星星在空中东蹿西跳。我在马赛依区打猎,只要身边有大猎犬,从未漏掉过一只击中的动物。

它们在原始森林里也显得很美,深灰的身影镶嵌在一片暗绿的树荫下。有一条大猎犬,单枪匹马咬死一只庞大的雄狒狒。在格斗中,它的鼻子被狒狒咬穿了,使其高贵的气质受到了损伤。然而,庄园里每个人都视之为光荣的伤疤,因为狒狒是害人之兽,土著对其深恶痛绝。

大猎犬很聪明,知道仆人中谁是穆斯林,不得接触狗类。

我初到非洲时,有一个索马里扛枪夫,名叫伊斯梅尔,他过世时,我还在非洲。他是旧时扛枪夫之一,如今没有这种职业了。他是那些本世纪初的狩猎行家培养出来的——那时非洲是真正的行猎乐土。伊斯梅尔对文明的了解全限于猎场,他讲的是行猎世界的英语,对我的猎枪,无论新式老式都能评论一番。他返回索马里后,曾给我来过一封信,收信人写的是“母狮布里克森”,信的开头是“尊敬的母狮”。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穆斯林,一辈子都不肯与狗接触,这给他的职业生活造成不少忧虑。但他对达斯克例外,从不计较我把它装在有他乘坐的同一辆骡车上,他甚至允许它和自己同住一个帐篷。他说这是因为达斯克认得出穆斯林,不会碰他、摸他的。实际上,是伊斯梅尔让我确信达斯克能一眼看出谁是真正的穆斯林。他曾对我说:“我现在知道了,达斯克与你属一个种族,他总是对人欢笑。”

鲁鲁在我家的权利和地位,现在连我的大猎犬都明白。这两位行猎大将的傲气,在鲁鲁面前化为乌有了。它们在自己最爱待的牛奶盆前、火炉前受到鲁鲁的排挤。我在鲁鲁的颈圈上系了一只小铃铛,有一度,猎犬们一听到丁零声从别的房间传来,就会顺从地从炉前温暖的地方爬起来,躺到其他地方去。当然,鲁鲁的举止风度优雅、洒脱,也实在无与伦比。它走来,卧下,完全像一位姿容秀美的大家闺秀,娴雅地提一提拖地的长裙,落落大方地坐下。它以彬彬有礼、略带挑剔的神采喝着牛奶,仿佛因女主人过分的恩宠而有点不安。它总是要人搔它的耳朵背,那种富于自制的神态,就像年轻的妻子娇嗔地任丈夫抚爱。

鲁鲁长大了,像一枝充满朝气的可爱的花朵,亭亭玉立。它苗条而又丰腴,从鼻子到脚,透出一种难以置信的美。它的形象就像是海涅一首诗的工笔插图:恒河水畔,有一群聪敏、温柔的小羚羊。

但鲁鲁并非真正温柔,其内心隐藏着所谓的邪魔。它具有最典型的女性特征,全副身心地进行自卫,以保护自己的完美无缺,同时又全力以赴,决意进攻。它对抗谁?对抗整个世界,如果我的马惹它不高兴,它的情绪会失去控制,一头撞过去。我记得汉堡的海根贝克老人曾说过,在所有的动物中,包括食肉类,鹿是最不可靠的动物。你可以信任花豹,但你若是对牡鹿不备戒心,则或迟或早会遭到它从你背后发起的袭击。羚羊鲁鲁有的也正是这种气质。

鲁鲁是我家的骄傲,即使当它的行为如一个真正不知耻的风骚娘们那般。尽管我们对它呵护备至,也未能使它高兴。有时,它一连几小时或整个下午外出。有时,它像中了邪一样,对环境的不满达到了高潮。为了寻求自己心灵的满足,它会在房前草坪上跳起武士舞,就像撒旦跟前转圈狂舞的祈祷者。

“啊,鲁鲁,”我心潮起伏,“我知道你出奇地健美,你能跃过你自己的高度。而此刻你是在向我们发怒,希望我们都死去。实际上,只要你下得了手,我们一定会死的。但使你烦恼的不是你此刻想象的那样:我们设置了过高的障碍阻碍你跳跃。我们又怎么可能那样做呢,你这个伟大的跳高能手?事实是我们任何障碍都没设置。伟大的力量在你体内,鲁鲁,种种障碍也都在你的身上。关键是时机尚未到来。”

一天傍晚,鲁鲁没有回家。我们在外面找了整整一周都没找到。这对我们所有的人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我们张贴了布告,可别人家也没见到它。我想到了河边的豹子。一天晚上,我向卡曼坦说起了豹子。

他照例停顿了一会儿,没回答我,大概在消化我所缺乏的洞察力。几天后他才来找我谈这件事:“你相信鲁鲁死了,姆沙布?”

我不愿说得如此直率,只是告诉他我奇怪鲁鲁为何久久不归。

“鲁鲁,”卡曼坦说,“它没死,但它嫁人了。”

这是个惊人的喜讯,我问他是如何得知的。

“嗯,是的,”他说,“它结婚了,它与它的波瓦拿(斯瓦希里语,意即先生、丈夫、主人)一起住在森林里。不过它没有忘记我们。早晨它常回到这里来。我在厨房后头的地上给它撒了一些玉米粒,在太阳出来时,它从树林那边回来吃玉米。它的波瓦拿跟它一起来,但怕见人,波瓦拿跟这里的人不熟,站在草坪另一头的大白树下,始终不敢接近我们的房子。”

我吩咐卡曼坦下次见到鲁鲁来时叫我。没过几天,日出前他来叫我出去。

那是个可爱的早晨,我们等候的时候,最后一些星星消失了。天空碧澄澄的,而我们周围的世界仍是一片暗淡,分外寂静。草是潮湿的,树下的坡地上闪着露珠,犹如发出淡光的银子。早晨的空气带着寒意,我感到脸上有些许刺痛,这要是在北欧,就意味着快要霜冻了。不管你有多少回经验,我想,这仍然是难以置信的,在这凉意与树荫之中,再过一两个小时,太阳的炎热、天空的光亮都会令人忍受不了。灰蒙蒙的雾笼罩山峦,勾勒出奇异的形状。这时候,野牛若在山边吃草,就像在云里一样,会感觉十分寒冷。

我们头上的天穹渐渐地变得透明,就像一只盛着葡萄美酒的酒杯。刹那间,山顶轻轻地披上了第一束阳光。慢慢地,随着地球向太阳倾斜,山脚的草坡变成一片瑰丽的金黄,马赛依树林显得低矮了。河岸这一边,高树的顶端涂上了深褐色。此刻正是树林里的野紫鸽腾飞的时候,它们在河彼岸巢居,飞到我庄园的林子里寻觅野栗子。它们一年只有短短一段时间栖息在这里。这些野鸽子来得出奇地迅捷,简直像空中铁骑发动的袭击。我内罗毕的朋友们常到庄园来,趁早晨打野鸽。为了在太阳刚刚升起时赶到这里,他们常很早出发,到达时车灯还亮着哩。

伫立在清澈平静的树荫下,眺望金色的山峦、明净的天空,你会有这样一种感觉:实际上你行走在海底,水流从身边淌过去,你仰望着海面。

一只鸟开始鸣叫。接着我侧耳聆听,在树林不远处,传来铃铛的丁零声。啊,喜从天降,鲁鲁回来了,回到它的老地方了!它近了,更近了,我能从它的节奏中获悉它的动作:它走走,停停,又走走,停停。拐过一所茅屋,它奇迹般出现在我们眼前。见到羚羊离房子这么近,我们一下子变得兴奋难抑。此刻,鲁鲁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似乎对见到卡曼坦有足够的思想准备,而见到我却感到意外。但它没离去,它望着我,不害怕,没有任何对过去小小冲突的记忆,也忘记了自己不知感恩、不辞而别的行为。

树林里的鲁鲁,自强自立,层次更高了。它的心灵发生了变化,具有一种占有感——波瓦拿。假设我偶尔认识一位流亡之中的年轻公主,当时她还是一个王位的觊觎者,而后来我再遇见她时,她已经获得了她的权力,成为名副其实的王后。我与鲁鲁的重逢正带着这种色彩。当年路易斯·菲利浦国王宣称法国国王对奥林斯公爵不记恨,而今鲁鲁并不比路易斯更具有内疚之情,它现在是彻头彻尾的鲁鲁了。进攻精神在它身上已消逝。它进攻谁?为什么要进攻?它安稳地自立于神圣的权利。它完全记得我,并不感到可怕。它凝视我约有一分钟,那紫色的朦胧的双眼,十分冷峻,一眨也不眨。我想起来了,唯有上帝或圣母才不眨眼。我感到自己面对的是牛眼海拉。它从我身旁走过,轻轻地勾了一片草叶儿,又向前跃了一小步,继续往厨房后院走,那儿的地上有卡曼坦撒的玉米。

卡曼坦用手指碰了一下我的臂膀,接着指向树林。顺着他指的方向,我看见一棵高高的野栗树下,有一只雄羚羊——像一幅茶色的小剪影衬在林子的边缘——长着一对漂亮的旋角,纹丝不动,木桩般立在那里。卡曼坦观察它一会儿,笑了起来。

“你看这儿,”他说,“鲁鲁向它的波瓦拿解释,房屋那边没有什么可怕的东西,但雄羚羊仍不敢过来。每天早上,它想,今天一定要走近一些,可是一见到房子、人群,它又像肚子里落下一块冰冷的石头,”——这是土著世界的习语,常用来形容庄园农活的棘手——“于是,便又停留在树下。”

很长一段时间,鲁鲁一清早就来到我的宅子,它那清脆的铃铛声预示太阳出山了。我常假寐以待,倾听着它的铃声。有时候一两个星期不见它来,我们很挂念它,便开始打听谁进山里打过猎。可不久我的仆人又通报:“鲁鲁来了。”就像是出嫁的女儿回娘家一般。我几次见到树丛中雄羚羊的剪影。卡曼坦是对的,它还没有足够的勇气一直走到房子跟前来。

一天,我从内罗毕归来,卡曼坦正在厨房外瞭望。他迎过来,神色激动地告诉我鲁鲁来了,而且带着它的“托托”——小羊羔。几天后,我也幸运地在仆人的茅屋外遇见鲁鲁。它很警觉,不许人们靠近,足下有一只小小的羊羔,其动作之缓慢、美妙,恰好与我们初识时的鲁鲁一模一样。那天正值大雨季结束不久。在那些热季的日子,每逢黎明和下午,总能见到鲁鲁在住宅附近。有时连中午它也来,在茅屋的阴凉处休憩。

鲁鲁的小羊羔不怕猎犬,任它们上下嗅闻。但它还不习惯与土著或我接触。要是我们试图抱抱它,母子俩会迅即离去。

鲁鲁由于一度较长时期地离开我们,再不会靠得我们很近,让我们抚摸它了。但在其他方面,它仍是友好的。它理解我们想看看羚羊羔的愿望,也愿意接受一节喂它的甘蔗。它会走到餐厅敞开的门前,若有所思地张望朦胧之中的房间,但再没有跨进过门槛。那时它已丢失了小铃铛,来来往往,悄然无声。

我的仆人请求我允许他们把鲁鲁的托托抓回来,像当初收养鲁鲁那样喂养它。但我总觉得,这样会糟蹋鲁鲁对我们的君子式信任。

我还觉得我家与羚羊之间的自由联合乃是罕见的、弥足珍贵的事。鲁鲁从野性世界来到这儿,是来表示对我们的友好的怀念。它的到来,将我的屋舍与非洲自然景观融为一体,所以没有人能辨别在什么地方,一种景观消逝,另一种景观开始。鲁鲁知道森林里的野猪窝在哪里,也曾见到过犀牛交配。在非洲,有一种杜鹃鸟,每当热季的正午在森林深处鸣唱,就像世界心脏的铿锵有声的搏跳。无论是我,还是我认识的任何人,都一直无缘见到这种杜鹃。没人能告诉我它的模样。但是鲁鲁也许曾在细长的、绿色的小径上行走,头顶的树杈上正好有杜鹃栖息。那时我正在读一本书,写的是中国古代女皇的故事,其中说到生了皇子后,这位年轻的叶赫那拉氏衣锦还乡。她从紫禁城出发,坐在金色、绿色相间的轿子里,好不威风。我想,我的庄园现在也酷似年轻女皇的娘家了。

两只羚羊,一大一小,整个热季都在我房舍周围转悠,有时间隔两三个星期,有时天天见到。在下一年雨季开始时,仆人们告诉我,鲁鲁这回又带了一只新生的羊羔来,我没见到,因为那时它们回来,距我家较远,但后来我在林子里见到了它们三个。

鲁鲁及其家庭与我家的关系持续了好多年。这些羚羊常来邻近我宅子的地方,它们在树林里进进出出,似乎我的庄园是野生动物园的一个省份。它们来的时间,绝大多数是落日之前。开始,它们走进树丛,像精巧暗淡的投影,背景是深绿色;而当它们步出树丛,来到草坪,在夕照下觅食时,它们的皮毛又如红铜般闪光。其中之一便是鲁鲁,它走得更近,步态安闲,车辆驶来或窗户打开时,它会竖起耳朵倾听。猎犬也辨别得出它来的动静。随着岁月的推移,它的皮色渐深。一次,我与一个朋友驾车来到房前,见到三只羚羊在平台上围着盐巴——我撒在那里给母牛食用的。

令人称奇的是,除了那只大雄羚羊——鲁鲁的波瓦拿站在野栗树下,昂着头——以外,来这里的没有一只雄羚羊,似乎我们在与森林中的母系氏族打交道。

本殖民地的猎手和自然学家们对我们的羚羊颇感兴趣,野生动物监察官专程驱车前来看望它们,他还真见到了。一位记者采写了它们的通讯发表在《东非旗帜报》。

鲁鲁及其一家来与我们做伴的那些岁月是我在非洲生活中最愉快的时光。出于这个原因,我终于将自己与森林羚羊的交往视为上天的一种莫大的恩惠、非洲友谊的标志。整片山野都处于这种温馨的气氛之中,吉祥的兆头,古老的契约,还有那首歌:

快来,快来

我的爱

随你喜欢——

美丽的牡鹿还是

飘香的山坡上

年轻的雄鹿

我在非洲的最后几年里,鲁鲁和它的家属越来越少见了。在我离开非洲的前一年里,我认为它们已有很久不曾来过了。世事变了。我庄园南边的土地被分给了农户,森林被砍伐、清理了,一幢幢房子盖起来了。许多新来的移民都是些瘾头很大的运动家,来复枪声在田野里回荡。我相信野生动物搬向西边,进入了马赛依保护区的树林里。

我不知道一只羚羊能活多久,也许鲁鲁死了很久了。

在黎明宁静的时光里,我时常,几乎总是梦到我听见了鲁鲁清脆的铃声,在我的睡眠里,我的心欢快地搏动。我醒来,期望十分离奇而又甜美的事情发生——快快发生,马上发生。

当我这么躺着,思念鲁鲁时,我不知在它的生涯里,会不会梦到过铃铛。在它的心境里,是否掠过人与猎犬的画面,就像水上的倒影那样。

如果我会唱非洲的歌,我想唱那长颈鹿,以及洒在它背上的新月;唱那田中犁铧,以及咖啡农淌汗的脸庞;那么,非洲会唱我的歌吗?草原上的空气会因我具有的色彩而震颤吗?孩子们会发明一个以我的名字命名的游戏吗?圆月会在我旅途的砾石上投下酷似我的影子吗?还有,恩戈山上的苍鹰会眺望、寻觅我的踪影吗?

自从离开非洲后,我一直没听到鲁鲁的音讯,但我有卡曼坦的音讯,以及其他非洲仆人的音讯。此刻距接到卡曼坦最后一封来信还不到一个月哩。连这些来自非洲的信件,都好像是以一种奇异、虚幻的方式抵达我这里的,与其说是现实里的消息,毋宁说像影子或海市蜃楼。

卡曼坦不会写字,也不懂英语。当他或者我的其他仆人打算告诉我一些近况时,就去找专职代客写信的印度人或土著,告诉他们要写什么。他们坐在邮局门口的写字桌前,桌上铺着纸,放着钢笔和墨水。他们也不大懂英语,而且很难恭维他们懂得写作,但他们自信能胜任代人写信的工作。为了炫耀技巧,他们不惜在信中添加一系列的华丽辞藻,使得内容艰深、难以读通。他们还有个癖好,喜欢用三四种不同的墨水书写。不管其动机如何,给人的印象都是他们缺少墨水,只好把不同颜色的墨水瓶底最后一滴墨水都吸出来。经过这些非凡的努力,写出来的信件就像来自古希腊特斐尔城的神谕。我收到的这些信自有深度,你会感到这里蕴含着某些一直积压在发信人心上的重要的信息,使得他徒步从吉库尤保护区走了漫长的路程,来到邮局寄发。然而,这些信息却包裹在一片混沌之中。当那廉价的、脏乱的小纸片越过千山万水,抵达你手里时,似乎对着你絮絮叨叨,言之不尽,甚至大喊大叫,可是展开一读,又空空如也。

但,卡曼坦在这方面,如同其他许多事情一样,与众不同,另有一功。作为通信,他有自己的表达方法。他将三四封信装在一个信封里,标上记号:一号,二号……这几封信内容相同,一再重复。也许他想通过重复来加深我的印象。这种手法,他在交谈时常用——每逢有什么事情他特别想让我了解或记住的时候。他感到相隔万里迢迢,与一位朋友保持联系殊为不易,而要中断这种交往,又于他十分困难。

卡曼坦在信中说,他好长时间没有工作。听到这个消息,我毫不惊讶,因为他确实曲高和寡。我培养了一位第一流的厨师,却把他留在一块新的殖民地上。他的状况如同《天方夜谭》里的“芝麻开门咒”,而今开门咒丢失了,石头门永远关闭了,那些神秘的宝藏也从此不见天日了。这位伟大的厨师,思想深刻,知识面广,可人们从他身上见到的,只是两腿向外弯曲的小吉库尤人,只是面孔扁平、毫无表情的矮个子。

当卡曼坦徒步来到内罗毕,在代客写信的贪婪、傲慢的印度人面前站着,向他详细叙述要周游半个世界的消息时,他该作何感想呢?信中的一行行字是歪斜的,用词是紊乱的。但卡曼坦具有伟大的灵魂,了解他的人仍可以从这支离破碎的音乐中听出动人的曲调,听出牧童大卫那张琴的回音。

这是“二号信”:

我不忘记你,姆沙布,尊敬的姆沙布。现在你所有的仆人都不高兴,因为你离开了这里。如果我们是鸟,我们会飞来看你。我们再回来。再说你的老庄园是好地方,有母牛小牛黑人。现在它们没有了,母牛山羊绵羊没有了。现在所有坏人心里高兴,因为你的老仆人们现在穷了。现在上帝在他心中知道这一切,有朝一日帮助你的仆人。

在“二号信”中,卡曼坦倒是列举了一个实例——土著以怎样的方式对你述说扣人心弦的事。他说道:

如果你回,请写信告诉我们。我们想你回来。为什么?我们想你永远不会忘记我们。为什么?我们想你还记得我们大家的面孔和我们母亲的名字。

一个白人若要跟你说句亲热的话,会写道:“我永远不忘记你。”非洲人则说:“我们不想念你,因为你会忘记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