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帝国:日不落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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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国王上规矩

出征法国,约翰是增收了很多额外税收的,老百姓固然辛苦,贵族的日子也不好过,物价飞涨,这是英国有历史记录的第一次通货膨胀。

经济危机一般会导致政治危机,兵败法国后,贵族终于决定要跟国王清算一次了。全国的贵族地主很快结成联盟,并发兵攻打伦敦,兵临城下后,他们给了约翰两个谈判选择:第一,接受他们的条款,他们继续效忠约翰,并停战休兵;第二,不接受他们的条款,他们将继续进攻首都,打下王宫后,他们会册立新的英王。

约翰看着城外那些各色贵族武装,都有点如狼似虎,而此时愿意站在约翰麾下为他作战的骑士还不到十个。无奈之下他接受了第一个条件,贵族抛出了他们的条款,这个条款,通俗的说法就是国王守则,英王必须按照此条款控制自己的行为,不得恣意妄为,到处闯祸。

约翰拿到这份长达六十三款的守则,当场就哭了。其中那些诸如国王在未征得贵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地收取贡赋;不经过同等人的合法裁决和法律的审判,国王不得逮捕和囚禁任何人等条款就不说了,最让约翰崩溃的是第六十一条,根据该条的要求,由二十五个贵族成立的委员会有权随时召开会议,具有否定国王任何命令的权力,如果国王违背诺言,贵族可以使用武力,占据国王的城堡和财产。据说约翰一看到这第六十一条,就大喊了一声“你们给了我二十五个太上皇”,然后一头栽在地上,全身发烫,犯了毛病。

约翰收到的这份国王守则就是英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大宪章》,约翰被迫在上面签字时是1215年,《大宪章》中最为精髓的两条原则是:第一,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对臣民财产及人身安全的保障;第二,臣民与君主的契约关系中,臣民对君主拥有反抗的权力。

后来,英国社会的发展证明了《大宪章》的优越:因为个人财产是有保障的,所以百姓就有信心为自己创造财富,同时也为社会创造财富;人民可以反抗君主,就可以用合法的反抗终止和改变不合理的制度。最重要的是,《大宪章》代表的是合法维权,基本原则是国王的权力并不是至高无上没有极限的,他的所作所为必须在法律的限制下,即“王在法下”,国王的权力不能超越法律。相同的时间里,中国是南宋时期,理宗时代,这个时期历史上最大的功劳就是朱熹理学的崛起并兴盛。大家都知道理学的中心教条就是“存天理,灭人欲”,跟“人权”这个概念差别还是非常之大。一个国家在解放人权,充分扩展自由空间,一个国家不断禁锢民众的思想和精神,让自由越来越遥远,不得不承认,华夏民族和不列颠的差别从这时就开始逐渐拉开,而且距离越来越大。终于有一天,这种差别让我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即使是当时的欧洲,很多国家的君主制也在蓬勃发展中,加强皇权,中央集权是发展主流,而英国却已经提出了限制皇权这样前卫而先进的思想,这恐怕就是不列颠大国崛起成为“日不落”帝国的基础。《大宪章》后来屡次修改完善,并发展成为现在的《大英宪法》。

约翰知道自己必须暂时接受这些条款,待到贵族军队解散回到自己的封地后,他立刻变脸,宣布《大宪章》无效。贵族只好重新披挂再次开战教训约翰,英国内战开始了,这一场《大宪章》之战,约翰算是以生命捍卫了王权。1216年,他病死在曼彻斯特,至死都不承认《大宪章》合法。不过他一死,英国内战就自动结束了。

约翰是英国王室的真正老祖,因为此后所有的英王都是他的子孙,虽然再没有人愿意沿用他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