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经验的生态隐喻:生态女性主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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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女权辩护下的女性、理性和身体(自然)

女权一直是女性主义运动的一个重要诉求,这种诉求在女性主义运动的早期尤其重要,这也就是为什么“feminism”一词经常被翻译成“女权主义”的原因。女性主义对于女权的争取主要包括受教育权、选举权以及就业权。这些权利是建立在把女性看作与男性一样具有理性能力的前提下才成立的,因此,争取女权在很大意义上也是争取对妇女理性能力的承认。长久以来,理性理所当然地与男性结成同盟,而女性的同盟者则是身体。男性—理性同盟较之女性—身体同盟拥有更高的位势。女权辩护下的妇女解放便是要女性重新回到理性的阵营。19世纪以来的女权运动在政治上和经济上为妇女争取了极大的平等地位。然而由于女权运动是在近代自由主义思想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女性重新回到理性阵营的趋势就呈现出女性离开女性—身体同盟的趋势。正是在这个二重趋势中,我们看到了女权辩护下女性主义对自然的态度。

1.女权辩护的内容

1792年,女权运动的先驱人物、英国作家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发表《女权辩护》一书,她在该书中提出了妇女受教育权利的问题。那个时代,沃斯通克拉夫特所看到的妇女的社会形象就是芊芊弱者。她们无法掌控自己的生活,总是在迷茫中度日,热衷于算命,相信迷信和命运;她们待在家里,靠读小说打发日子,敏感而专注于琐碎的事情,心灵有了浪漫的扭曲,变得多愁善感;她们总是期待被人喜欢,刻意打扮自己,贪慕虚荣,甚至有了某种错误的狡猾;她们的确有爱,但爱得过于依赖和狭隘,多半是为了男人;她们的确有养育孩子的愿望,但已经没有了平等和独立的心灵去培养孩子。在沃斯通克拉夫特看来,这样的妇女形象是没有道德上的力量的,而一个没有道德力量的人在社会上和家庭中也无法承担应有的责任,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她作为女权意识的先觉者,意识到了妇女的上述弱者形象归根到底是一个无知和偏见的问题。女性的无知形成了妇女道德力量的缺失,男性的偏见则带来了社会上对妇女的错误看法。这种情形的改变必须从培养妇女的理智入手,而理智培养的前提在于承认妇女受教育的权利。妇女只有接受教育,才能扩大见识,学会思考问题。为此,沃斯通克拉夫特呼吁:“为了使妇女成为社会上真正有用的成员,我认为应当大规模地培养她们的理智,以此来引导她们获得一种以知识为基础的对她们国家的合理的感情,因为很明显,我们对于自己不了解的东西不会感到多大的兴趣。”[86]她还说:“要是两性都有所提高,他们不仅应该在个人家庭中受教育,而且也应该一起在公立学校里受教育。”[87]“允许她们和男人一起分享教育和政治的利益,看一看她们是不是会随着她们更聪明和更自由而变得更善良。”[88]

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中期,女权辩护的主要内容是妇女的投票权,这也是当时女权运动所关注的中心内容。穆勒与泰勒是这一时期女权思想的代表人物。1851年,泰勒的《妇女的选举权》一文发表。1869年,穆勒发表《妇女的屈从地位》一书。他们共同提出了妇女投票权问题。穆勒和泰勒都相信,妇女需要投票权,以便与男人平等。妇女拥有投票权的意义,不仅在于表达她们的个人的具体的政治观点,而且更在于能够改变那些压迫的制度、结构和态度。当时,穆勒以他的地位、声望和影响,积极倡导和促进妇女争取平等的事业。英国1867年改革法案在国会讨论期间,穆勒作为议员提出了关于妇女选举权的修正案。鉴于该改革法案的一个重大内容是扩大拥有选举权的公民的范围,将原来仅限于保守党和中产阶级的选民范围扩大至工人阶级和男性当家人,穆勒认为,在对选举权范围作如此大扩展的情况下,把妇女的诉求排除在外是不合理的。他将原先改革提案中的“man”替换成“person”,以使妇女的选民资格也被包括进来。[89]穆勒的动议在国会赢得了超过预期的赞同,也极大地促进了英国的女权运动。1868年,英国全国妇女选举权协会(NSWS)成立,穆勒担任主席。该组织成功地把地方上的各妇女选举权运动组织整合到一起,形成统一战线,它是英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妇女选举权运动组织。穆勒后来回忆他在担任国会议员时的经历说:他对改革提案所作的修正案动议是他“任下议院议员期间所做的最重要的,也许是唯一真正重要的公共服务工作”[90]

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中期,女权辩护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妇女的就业权,或者说是妇女的经济权利。哈里亚特·泰勒质疑了社会对妇女角色的假定,即妇女应该优先考虑婚姻和母职,而不是事业和工作。她主张,妇女和男人一样,她们首要的责任是谋生;妇女不应该只待在家里,也不应该仅仅是寻求机会读书和扔选票,她们同样应该寻求机会成为男人在劳动和工业生产方面的同伴。[91]她说:“即使在目前这种妇女依靠男人的情况下,家庭收入中哪怕有一部分是由妇女挣得的,哪怕这部分并不能使家庭总收入增加,那也比她被迫靠边站,让男人成为家里唯一的挣钱人,成为唯一的收入分配者要好不知多少。”[92]穆勒虽然还不认为妇女一定适合走出家门去和男人一起就业挣钱,但他认为从自由权利上说,没有理由把妇女排除在各种为男人所独占的挣钱的职务和职业之外。[93]他还赞同妇女应该拥有与男性一样的财产继承权。穆勒时代,已婚妇女并没有家庭财产权,父亲的财产也不能传给女儿。这一现象显然已经引起了人们的质疑。1857年开始,“已婚妇女财产权提案”引入英国议会讨论,穆勒任议员期间积极支持这一提案。不过直到1870年,这一提案才被通过。[94]

2.女权辩护的实质是为妇女争取与理性相关联的公民权利

以受教育权、选举投票权和就业权为主要内容的近代女权辩护和女权运动,其实质是为女性争取与理性相关联的公民权利。

近代以来,在启蒙思想家的社会政治观念引导下,西方社会普遍接受了自由主义的公民政治思想。这种思想是建立在承认人具有天赋的自由权利的基础上的。人生而自由。从启蒙思想最初的意义上说,“生而自由”的含义就是自主自决的自然权利。按照洛克的说法,这种“自然状态”的人处于“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他们在自然法的范围内,按照他们认为合适的办法,决定他们的行动和处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而毋需得到任何人的许可或听命于任何人的意志”[95]。自主自决的人必须是有理性的人。他们无须听从神的意志,只凭自己的理性能力来认识和把握自然和社会的本性,并遵照自然的法则来建立国家,制定法律。启蒙思想家假定,以民主制度建立起来的契约国家就是全体具有理性的人民将自己所拥有的平等的自然权利让渡给一个公共权力机构、以使自己的自然权利以法的形式确立下来并得到保护的政治共同体。而契约国家的成员作为公民,既有服从法律的义务,也有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公民必定也首先被看成是具有理性的,他有能力去理解法律,也有能力来判断如何在法律下保护自己的权利;他既有自主自决的能力,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就像洛克所说的那样:“人的自由和依照他自己的意志来行动的自由,是以他具有理性为基础的,理性能教导他了解他用以支配自己行动的法律,并使他知道他对自己的自由意志听从到什么程度。”[96]

基于理性的公民权利的设想在近代政治中虽然排除了人类事物中的神权,却并没有为所有人带来平等和自由。即使在一些著名的启蒙思想家那里,妇女的平等地位和权利也没有得到承认,而其中的刻板理由便是妇女不具备理性的能力,在理智上低于男人。

比如卢梭就坚信男女两性具有不同的天然秉性,男人具有深邃的理性而女人拥有丰富的情感。他在《爱弥儿》一书中,描绘了对男孩来说最重要的教育目标——理性的发展,而这个目标却不是对女孩而言的。在他看来,男人受教育是为了培养如勇气、节制、公正和刚毅的美德,而女人受教育,则是为了使其拥有如忍耐、温顺、良好的幽默感和灵敏的美德。因此,卢梭笔下理想的男生爱弥儿研究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而他理想的女生苏菲则涉猎音乐、艺术、小说和诗,同时对自己持家的技巧精益求精。卢梭希望,让爱弥儿磨砺出敏锐的思维能力同时限制苏菲的思维能力,这样他就能够把爱弥儿造就成自治自律的公民和恪守本分的一家之主,而苏菲则成为善解人意、尽职尽责的贤妻良母。而这一切都符合男女的天性。

康德也认为理性能力是不能与女性联系在一起的。他认为女性的天性完全由自然来定义,女性缺乏主见。女性的哲学不是理性,只是感觉而已。他强调理性和客观性,将“人”等同于男性模式,然后在与男性的关系中定义女性,强调妻子对丈夫的服从,排斥女性的智力与政治权利。[97]

自由主义的女性主义者对女权辩护的理论基点,在于指出女性并非像社会成见那样是缺乏理性能力的造物。妇女也是人,也具有理性的思维能力。沃斯通克拉夫特认为,之所以女性看上去不像男性那样坚定自立而富有思想,其原因就在于整个社会,特别是男性的偏见把女性造就成了软弱而依赖的样子,她说:“按照目前的社会风气来说,享乐已成了妇女生活中的正事,假如情况长此不变,我们就不能期望这样软弱的人有多大作为,她们既然从最初一位女性那里直接继承了天然的缺陷,即凭美貌来统治,她们为了维护她们的权力,于是放弃了那种运用理性所能为她们取得的自然权利,宁可做短时期的女皇,也不愿意费气力去取得产生于平等的快乐。”[98]“我承认,女性可能有各种不同的责任要她们去完成;但那都是人的责任,而且我坚决主张,用来指导完成这些责任的原则必须是相同的。”“要使她们成为可尊敬的人,就必须运用她们的理智,此外没有其他东西可以作为独立性格的基础。”[99]因此,如果承认妇女也是人,就应该赋予她们以人的责任,而完成这些责任靠的是理性,其途径就是通过教育来提升而不是扼杀她们的理性能力。

穆勒也否认在男人和女人之间存在一般的智力和道德差异。针对那些以此为根据阻止妇女进入由男性主导的公共职业或专业领域的说法,穆勒予以了强力反驳。穆勒的反驳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第一,我们尚不能知道男女两性在头脑结构方面的差异。他说:“站在普通常识和人类头脑的结构立场上看,我否认有人知道或能够知道男女两性的天性,如果他们始终只处于现在的相互关系中。”[100]所谓男人脑子比女人脑子大的说法也是没有根据的。[101]第二,“现在被称之为妇女的天性明显是人为的事——在某些方面是强制压迫的结果,在另一些方面是不自然的刺激的结果。”[102]“所有妇女从最年轻的岁月起就被灌输一种信念,即,她们最理想的性格是与男人的截然相反:没有自己的意志,不是靠自我克制来管束,只有趋附和顺从旁人的控制。”[103]第三,妇女具有独特的思维特点,其智力一点也不比男性差。“妇女才干的一般趋向是朝着实际发展的。”妇女具有直观的洞察力,“它指的是对当前实施敏捷正确的洞察”。“当妇女只要像男人一样,通过学习和教育偶然也得到旁人经验时,她们一般地就比男人较多地具备熟练和成功的实践所必需的主要条件。”[104]第四,至今为止,已经有许多杰出的妇女依靠她们的智力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虽然从平均水平上说,妇女的智力成就还不及男性,但这并不等于说,她们不能取得成功。总之,穆勒认为,我们没有理由以女性比男性在智力上的天分更差为根据来排斥妇女进入公共领域,阻止她们获得选举权和就业权。

3.女权辩护下的身体(自然)

从女权辩护的内容和实质出发,我们大体可以看出女权辩护下妇女解放的逻辑。笼统地说,这一逻辑是从“理性即人性”开始,而以“男女两性平等”为结论的。下面我们要就起点和结论之间的环节加以分析,并且考察在此过程中“身体”和“自然”的位置。

女权辩护下妇女解放的逻辑是从“理性即人性”开始的。这是一个在古希腊柏拉图那里就强调的思想,近代启蒙思想又将它重新拾起,并且加入了个人主义的内容,最终发展成自由主义的人性思想。它把作为人性的理性当作一种心智的能力,与人的身体各自代表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人是因为理性而非身体才成为人的;它还把作为人性的理性看作是个人而不是集体所拥有的,假定有理性的人都独立自存;它又认为理性应该是人人都拥有的东西,在这一点上人们应该是平等的。[105]为女权辩护的女性主义者完全接受上述思想,并且将它作为了最原始的前提。沃斯通克拉夫特在《女权辩护》一书的第一章第一段就开宗明义地指出:“在目前的社会情况下,看来有必要回到根本的原则上来寻求最简单的真理,并对某些流行的偏见展开毫不留情的斗争。为了扫清我的道路,必须让我提出一些简单的问题,这些问题看起来可能和作为推理依据的公理一样的明确;……为什么人比禽兽优越呢?因为人是有理性的。”[106]

女权辩护下妇女解放的逻辑,其第二个环节是揭示社会对妇女的偏见,即把妇女排斥在理性能力之外,总是把妇女的德行和身体联系在一起。沃斯通克拉夫特笔下所批判的妇女华而不实、矫揉造作的形象,指的就是当时社会对妇女身体所期待的形象。妇女在心智上可以幼稚肤浅,但在身体外表上却要娇柔华美,要足以映衬男人的主导性,足以引起男人的欲望。卢梭《爱弥儿》中对苏菲的培养计划也是根据所谓女性的天性来设计的。比如女孩子从小就喜欢装束,她们不满足于仅仅自己漂亮,而且还希望别人认为她们漂亮;她们喜欢为布娃娃穿戴打扮等等。沃斯通克拉夫特认为,卢梭的培养计划无疑仅仅是属于身体方面的教育,与此同时,思想和心智的方面就受到了忽视。另外,“并非只有卢梭一个人这样迂回其词地说出一个年轻女人仅有身体就很可以取悦于人,不必有任何思想,除非动物精神也算作思想。为了使身体孱弱,即某些人所说的魅力,于是就忽视了理智,女孩子被迫静坐,玩布娃娃和听那些无聊的谈话;长久成了习惯,其结果被认为是一种无可怀疑的自然象征。”[107]长久以来,理性理所当然地与男性结成了同盟,而女性的同盟者则是身体。鉴于启蒙思想家将理性看作人性,具备这样的人性则表明已经脱离禽兽、离开动物性,成为真正的人,那么,把妇女排除在理性能力之外,同时将女性与身体联系在一起,只能说明妇女尚不在人的范围。而这样的说法显然是荒谬的。

女权辩护逻辑的第三个环节是发现作为人性的理性对于妇女的适用性。在沃斯通克拉夫特那里,这一点是通过揭示妇女并非天生缺乏理性思维能力来做到的。而在穆勒那里,除了这一点以外,更重要的还是通过把自由主义的原则彻底化,将其扩大到妇女的范围来做到的。较之自由主义的思想,男权制的传统要久远得多,并且这一传统显得如此理所当然以至于大家习惯于认为女性对男性的屈从是自然而然的事情。穆勒是一个彻底的自由主义者,一旦他接触到妇女对女权的呼吁,立刻便意识到妇女不平等的状况是完全不合理的,不合乎自由主义的原则,必须加以改变。既然妇女也是人,既然人性即理性,那么,女性也与男性一样,也具有理性的能力。

至此,女权辩护下妇女解放的逻辑就有了它的结论:在公民权利方面,男女两性是平等的。

自由主义不必然反对女权,就像穆勒所做的那样;而男权制却是女性平等的障碍。然而,自由主义和男权制一样,都贬低和排斥身体与自然。在西方男权制文化下,“与男性相比,女性的身体一直被认为与一种更为私密的方式紧密联系(或者纠缠)在一起,女性的身体被认为是应该从事人类物种生物性上的再生产。她们被认为是更接近于‘自然’的”[108]。自由主义理论背景下对女权的辩护在为女性争取基于理性的公民权利时,也相当有意识地将女性从身体和自然中拉脱出来。如果说,先前“男性—理性—人”是一个阵营,而“女性—身体—自然”是另一个阵营,那么,从某种意义上说,女权辩护的理论在做的就是把女性从后一个阵营划归到前一个阵营。在此,前一个阵营本身并没有受到大的挑战,而该阵营本身将男性当作理性的象征,这件事本身却是男权制的观念。对女性的公民权利的争取过程,是一个学习如何像男性那样富有理性地思维的过程。这是一个女性学习男性的过程,是投奔理性的过程,也是逃离身体的过程。沃斯通克拉夫特有过这样的话:“如果我们能够证明:指望妇女有成就却不去培养她们的理智,这样做将使她们置身于她们职责范围之外,使她们在短暂的青春消失之后成为可笑的无用之人;那么,我认为有理性的人就会原谅我去说服妇女要变得更加男性化、更加令人尊敬。”[109]对于玛丽·沃尔斯通克拉夫特来说,妇女所应该敬仰、也应该追求的理想人类性格,正是通过与野蛮生物的劣等性进行对比而定义出来的。她认为妇女拥有足够的能力加入到男性中,并与男性一起成为“高于野蛮”的一员。泰勒也认为,如果社会给妇女一个真正的选择,让她们在以下两者中任选其一,一方面是把生命贡献给“动物的功能和它的结果”,另一方面是写伟大的作品、发现新世界以及建立强大的帝国,很少有妇女会满足于所谓家、甜蜜的家给她们提供的东西。[110]

显然,在女权辩护下,身体和自然受到了否定。虽然这一否定被当成妇女争取平等权利的前提之一,但究竟妇女解放能否在这样的否定中实现,依然是有疑问的。正如贾格尔所说的:“自由主义通过把人的本质等同于人‘大脑的’理性思维能力而把对身体的否定表达出来。自由主义女权主义者保留了许多否定身体的假设,这些假设对自由主义女权主义者的理论提出了一些问题,并且也削弱了自由主义女权主义对美好社会的认识。”[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