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国政策实践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进程中,环境领域基本矛盾的运动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点,据此,我们可以把生产力的发展与环境问题的关系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加快发展生产力的阶段,从环保角度看,可以称作战略防御阶段。这个阶段大体上从1979年至2006年。此阶段的基本特点是,由于发展先进生产力的资金和技术积累不足,也由于满足人民群众基本需要的紧迫性,以及对落后生产力带来的环境问题认识不深,生产力的发展主要体现为粗放的、技术含量低的、能源消耗大的以及污染物排放程度高的产业快速发展。许多地区、许多领域片面强调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GDP导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没有在工作中真正体现出来,环保工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总体表现为“边污染边治理” ,甚至在局部地区出现“先污染后治理”的现象,治理的速度赶不上污染的速度,环境状况总体呈恶化趋势。
第二个阶段是结构调整阶段,从环保角度看,可以称作战略相持阶段,这是我们目前所处的阶段。这个阶段的基本特点有三:一是随着前些年经济的快速增长,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飞速提高,对健康和美好环境的需要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越来越关切的方面。在污染加剧的地区,人民群众的上述需要与落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二是在经济多年高速增长的过程中,资金和技术有了较丰富的积累,这为发展环境友好型先进生产力奠定了基础。三是随着世界范围内对环境问题的关切,环境保护的国际压力正在逐步加大。在上述背景下,战略相持阶段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同步、综合、并重” ,加快推进环保历史性转变:一是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并重;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三是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
第三个阶段是生态文明阶段,从环保角度看可以称作战略反攻阶段。当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等环境友好型先进生产方式占主流的时候,可以认为我们进入了生态文明阶段。这个阶段的基本特点是,美好的环境成为人民群众的基本需要,为满足上述需要而发展起来的环境友好型先进生产力成为生产力发展中最主要的部分,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并极大地促进了“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建设。这个阶段环境保护工作已经完全融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成为发展进程的有机组成部分,真正体现出发展生产力就是保护环境。(1)
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明确为“十一五”规划的约束性指标,表明我国环保工作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进入了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主干线、主战场和大舞台。进入“十一五”时期之后,我国环保工作步入新的发展阶段,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提出了“三个转变”,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提出了“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把生态文明置于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全面推进了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