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历浙江金融改革发展二十年(199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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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回顾

1997年1月28日至31日,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在杭召开。这次会议是在宏观调控目标基本实现、结构调整和风险防范任务相当艰巨的背景下召开的。1996年,我国国民经济在有效抑制通货膨胀的同时保持了稳定增长,成功地实现了“软着陆”;浙江经济运行在宏观环境不断改善的背景下,保持了适度快速和相对平稳的发展势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2.7%,工业增加值增长15.8%。全省金融运行较为平稳,基本实现了“九五”期间“开好局、起好步”的预定目标。

但是值得关注的是,金融系统多年集聚起来的金融风险正逐步暴露,风险防范的形势日趋严峻。需要提及的是,正是在1996年,浙江兰溪的三家非法金融机构出现了挤兑风波,震撼全国。1994年6月至1995年3月,兰溪市体改委未经人民银行批准,擅自批设了“兰溪市兰江民融资金服务部”“兰溪市兰嘉民融资金服务部”和“兰溪市职工融资服务社”三家融资机构,兰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这三家融资机构颁发了营业执照,并擅自将其业务范围核定为“人民币存贷业务”。这三家融资机构非法从事金融业务,通过比国家法定存款利率高50%、贷款利率高90%的方式扩张业务规模。这三家融资机构吸收的大部分存款来自周边农民,而贷款对象又多是异地个体工商户。由于贷款收不回来,出现了兑付困难,挤兑人数最多的一天达600多人,加上当地政府处置不当,最终蔓延成为数千人的挤兑风波。省委、省政府领导对于发生的挤兑风波极为重视,柴松岳副省长亲自率领省人民银行、省财政厅和部分省级金融机构领导赴现场指导,深入调研,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平息了这场风波,但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是严重的,教训是深刻的。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1997年的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了。

虽然此次会议省委书记李泽民因故未能参加,但他专门来电对为我省经济建设做出重要贡献的广大金融干部职工表示感谢,并对开好这次会议提出了要求。省政府万学远省长,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柴松岳参加了此次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万学远省长提到,1996年全省国民经济保持了适度快速增长和健康稳定的发展,各项经济指标都实现了年初确定的目标,这是全省金融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正确把握党中央确定的金融方针、政策,并且与浙江实际结合起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中心,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的结果,他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全省金融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深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他希望,各级政府加强对金融工作的领导,要支持和尊重金融部门的工作,在研究经济问题时,要请金融部门的同志参加,认真听取和吸收他们的意见,为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柴松岳副省长对过去一年全省金融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很高的评价,认为全省金融部门做了许多具有突破性和产生重大效应的工作,成绩非常突出,作用十分明显。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坚决执行适度从紧货币政策,有力地促进了浙江经济建设。其中,由人民银行省分行协调、建设银行省分行牵头组织的全省首次大额银团贷款,支持重点建设项目,社会反响很好。

二是依法加强金融监管,维护了金融秩序的稳定。在金融法律宣传方面,人民银行省分行和省法制局共同举办的全省市长专员、县(市、区)长金融法律学习班和100家重点骨干企业厂长(经理)金融法律培训班,效果很好,影响很大。在非法金融整顿方面,各地认真清理和查处了一批扰乱金融秩序的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加大了对非法金融机构和活动的整治和打击,较为稳妥地平息了兰溪三家非法金融机构引起的挤兑风波,保持了金融、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三是努力深化金融改革,切实改善金融服务,促进了金融业的自身发展。这其中,全省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和农业发展银行延伸分支机构两项工作任务的平稳圆满完成,也得到了北京各有关总行的满意和肯定。

柴松岳副省长讲话后,我代表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在会上做了题为“坚持执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 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努力保持金融稳定”的主题报告,传达了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并就全省的金融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作为“九五”计划的开局之年,1996年全省金融工作的主要任务得到圆满完成,实现了“开好局、起好步”的预定目标,主要体现在八个方面。

一是金融宏观调控明显改善。全省金融部门继续把抑制通货膨胀放在工作的首位,坚决而自觉地执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一年中,人民银行进一步增强了具体实施间接调控的能力,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强了对中央银行间接调控的适应性和敏感性,从而提高了金融宏观调控的有效性。

二是重点资金需要得到保证。全省金融部门在大力组织资金的同时,认真落实“治散”的要求,注重优化信贷投向,确保重点资金需要。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和信托租赁机构,以集中资金保重点为出发点来调整信贷资金结构,从而促进了全省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素质的提高,为浙江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努力。

三是整顿金融秩序取得成效。全省金融系统深入学习、宣传金融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和人民银行总行的要求,认真整顿金融秩序,努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各商业银行全面清理违规经营;人民银行加强了金融稽核;在查处社会非法金融活动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及时制止乱集资现象,严厉打击私人钱庄,维护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四是商业银行转轨开始起步。各家商业银行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和《贷款通则》的要求,坚持“三性”原则,建立和完善了“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增强了依法经营和风险管理的意识,强化了内控制度。

五是农村金融改革顺利实施。全面完成了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的“脱钩”工作,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工作顺利进行,实现了“脱钩”不“脱节”的目标;全面完成了农业发展银行分支结构的设立工作,为政策性资金的封闭运行打下了基础;在海宁市进行了按合作制原则规范农村信用社的试点工作,为全国规范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做了有益的探索。

六是外汇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各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和各级外汇管理部门齐心协力,巩固和完善了结售汇制度。将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加强了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监管力度,全面推行了间接国际收支申报制度,初步形成了国际收支统计框架。

七是保险组织体系日趋完善。全省人民保险公司系统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贯彻国务院批准的改革方案,认真进行机构体制改革和财产险、人寿险分业经营。人民银行省分行制订了加强保险业管理的规范意见,批准增设了太平洋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在规范保险市场的前提下,促进了保险企业的合理竞争。

八是“四讲一服务”活动获得好评。全省金融系统深入开展了“讲改革、讲政治、讲法纪、讲效益、提高服务水平”的活动,努力为社会提供第一流的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结合实际,强化服务手段,增加服务品种,有的实行承诺制,有的推出夜市服务,有的开展上门服务,提高了金融服务质量。

报告在充分肯定1996年全省金融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信贷资金分散、流失、沉淀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调整信贷结构难度很大;信贷资产质量仍有下降的趋势,特别是一些金融机构违规经营隐含着极大的金融风险;社会非法金融活动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正常的金融秩序;金融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与树立优质、文明、高效的行业形象尚有很大差距。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报告提出,全省金融部门要认清形势、理清思路,把握大局,稳中求进,要增强四种意识、正确处理四种关系,即:增强大局意识,正确处理宏观调控与微观搞活的关系;增强质量意识,正确处理发展业务与提高效益的关系;增强风险意识,正确处理开拓创新与整顿规范的关系;增强人本意识,正确处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

报告提出1997年全省金融工作的主要任务:坚持执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改进金融调控,调整信贷结构,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改善金融服务,保持金融稳定,更好地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围绕这一目标,报告提出了四项重要举措,即改进金融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深化调查研究,加大金融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