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学科竞赛评估思路和方法
1.2.1 评估思路
当前我国学科竞赛现状纷繁复杂,有不同的主办单位、存续时间、学科分布和类型等,对众多复杂的学科竞赛进行评估不是一件易事。特别是学科竞赛举办主体越来越多元,市场机制在学科竞赛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学科竞赛的治理必须尊重市场规律和竞赛运行规律。众所周知,信息的不对称性是造成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之一,究其原因在于市场各主体缺乏对有关信息的了解,各主体之间的沟通不畅、政府治理费时费力且成效甚微。学科竞赛治理也是如此。由于高校对竞赛实际质量缺乏充分了解而产生选择困惑,竞赛主办方也由于缺乏来自高校的反馈机制而无法通过竞赛的改革来切实提升竞赛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因此,提高学科竞赛在全社会中的信息透明度可能是解决学科竞赛组织失范和高校选择困惑的有效途径。我们尝试提出以向社会公布高校学科竞赛评估结果的方式,引导学校选择高质量竞赛,提高竞赛活动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成效,以期通过这种倒逼机制来优化竞赛格局。
具体思路如下(见图1.3):① 优化竞赛:在对当前全国性学科竞赛的组织及开展现状进行全面摸排的基础上,根据一定的原则筛选纳入评估的竞赛项目,并赋予相应的权重,以此倒逼竞赛规范赛事,提高质量。② 引导学校:为了更好地鼓励高校参加和组织竞赛活动,在评估中引入“组织贡献”指标,将竞赛项目的秘书处单位(高校)、每年竞赛的承办高校、竞赛活动的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指导教师等项目都纳入评估指标,以此引导各个高校提高自身对竞赛活动的组织贡献;同时,考虑由竞赛延伸的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改革论文等显性研究成果,将其纳入评估指标,引导高校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竞赛活动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机理,深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

图1.3 高校学科竞赛评估思路
1.2.2 评估原则
高校学科竞赛项目类型多样,特征多变,对高校学科竞赛成效进行评估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才能保证评估的科学性、公平性和有效性。从学科竞赛自身特点出发,梳理出以下评估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平、公正是学科竞赛评价的灵魂和基础,公开是保证公平公正的手段。评价过程中做到数据公开、模型公开、计算方法公开,以保证评价的公平、公正。
(2)引导性原则:学科竞赛评价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分出优劣等级,更重要的是引导高校学科竞赛工作的良性开展,提高学科竞赛的育人成效。
(3)可操作性原则:确保被选择的指标简单、实用、可重复验证。评价操作尽量简单方便,但保证数据易于获取,计算方法简单可行,且不能失真。在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全面性的前提下评价指标要与时俱进。
(4)分类原则:我国高校类型多样,不同类型高校有不同的使命和特征,需要按照不同类型高校分别排行,以照顾高校的不同类型特征,使得平行性比较成为可能,同时也是保证公平公正的必要途径。
(5)成果导向原则:评价指标必须导向各类竞赛成果,如竞赛获奖结果、竞赛组织贡献、教学成果、公开发表论文等,一般不考虑软性的主观指标。
1.2.3 评估对象
学科竞赛评估到底是评估竞赛项目还是高等学校?这是摆在我们面前需要考虑的第一个问题。我们认为,高等教育的核心任务是(创新)人才培养,(创新)人才培养的主要载体是高等学校。因此,评估的对象应该确定为高校,进一步可以理解为评估高校通过学科竞赛开展创新性人才培养的成效。为什么学科竞赛评估不将竞赛项目评估作为最终目标?这是因为学科竞赛是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方式之一,评估学科竞赛项目的目的也是为了提高竞赛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因此,在学科竞赛评估中,学科竞赛项目的评价是整个评估过程的一个重要部分,但非最终目的。基于以上两点考虑,我们将学科竞赛评估对象确定为高等学校。
高等教育的复杂性和综合性决定了我国高校的多样性,不同的高校有不同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2011年)》,我国的高职教育和本科教育分属分类标准的第5级和第6级,其中第5级(短线高等)主要提供基于使用和特定职业的课程,目的在于给参加者提供专业知识、技艺和能力;第6级(学士或等同)则以理论为基础,同时也包含实践的成分,传授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目的在于给参加者提供中等程度的学术知识、专业技艺和综合能力。第5级和第6级高等教育呈现教育课程理论的渐进性。由此可见,从宏观层面来看,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中承担不同的任务,对于学科竞赛的选择、投入和组织也呈现明显差异,为此,需要按照高校人才培养的层级类型对学科竞赛进行分类评估。从中观层面来看,无论是本科院校还是高职院校,其系统内部也是分层分类的。本科院校中有部属院校、省(市)属院校和民办高校;有重点高校、非重点高校等,高职院校中有高职示范院校、高职骨干院校等,虽然不同的高校有不同的人才培养目标,但毋庸置疑的是,不同的高校获得的办学资源在现实情况下存在巨大差异,这必然带来人才培养过程和成效的巨大差异。为此,按照学校类型进行分类评估是必须的。
1.2.4 项目遴选标准
由于学科竞赛存续年限、类型、学科依托、主办单位等各个因素交织在一起,竞赛重要性的影响因素异常复杂,使得竞赛遴选更加复杂。通过课题组多次讨论和多方意见征询,在竞赛项目遴选中确定以下原则:
权威性原则: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通知》(教高〔2007〕1号),教育部从2007年开始组织全国大学生竞赛资助项目申报工作,通过申报、评选确定资助项目。2007年、2008年和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曾发文批准大学生竞赛资助项目(教高函〔2007〕30号、教高函〔2009〕7号、教高函〔2010〕13号),累计共23项,其中学科竞赛20项(见表1.1)。以此作为项目遴选的权威性依据。
表1.1 教育部资助的全国大学生竞赛项目

影响力原则:2010年以后,教育部停止了对学科竞赛的后续评估和资助,所以仅用权威性原则尚不全面。竞赛的影响力同样是竞赛重要性的关键影响因素。特别是那些参与面广、口碑佳的竞赛应该遴选进入评估范围。
国际性原则: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背景下,学科竞赛的国际化成为必然选择,要鼓励一流建设高校或学科参与或组织世界一流的学科竞赛,扩大我国高等教育影响力,因此,国际性应该成为竞赛项目遴选的基本原则之一。
1.2.5 评估结果呈现
评估的目的旨在持续改进。学科竞赛评估是为了优化竞赛和引导高校,向社会公布竞赛评估结果是形成倒逼机制的重要方式。那么,学科竞赛评估结果究竟以何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呢?我们认为评估结果以排行榜的方式公开和信息服务同步进行可能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有效手段。一方面按照省份、高校向社会公布学科竞赛评估结果;另一方面,提供高校信息查询的支撑服务。评估的目的不是为了分等定级,而是持续改进——倒逼竞赛项目的持续改进和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因此,向社会公布榜单只是学科竞赛评估的第一步,关键在于为高校提供支撑服务,引导高校强化竞赛指导力度,提高竞赛参与积极性,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质量。
目前评估结果的呈现方式包括:省级层面的排行榜,以竞赛地图和数据表形式呈现;学校层面的排行榜,包含获奖次数和获奖总分;学校查询:平台提供单个学校的竞赛信息查询以及分析图表;学校对比信息查询:提供任意选择两所学校对任意年份的学科竞赛成绩进行对比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