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研究方法
本书对于“中国崛起与东亚国际秩序的转型”的研究属于实证研究和对策研究范畴。在研究方法上,它将遵循实证研究和对策研究中的一般规律,既吸收已有研究中有用的分析工具,又希望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合力论也对研究未来东亚国际秩序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相互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会受到任何另一个人的妨碍,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所以到目前为止的历史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根据该理论,个体意志之间相互合作、协调、矛盾、冲突、斗争、妥协,结果导致了国际组织和国际机制的形成,形成后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机制又在有力地推动着成员之间的合作或者减缓各力量之间的张力。这为我们分析东亚地区内部的冲突利益与“共有利益”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方法指导。
本书对国际秩序转型的研究建立在以下两个假设之上:
(1)当相信以武力解决争端的方法弊大于利时,国家选择非武力方式;
(2)当共有利益大于冲突利益时,国家选择合作的策略。
诚然,上述两个假设是对国际秩序转型与如何保障国际和平这两大复杂问题的抽象和简约。根据上述假设,可以肯定,当一国预期通过合作可以实现其利益时,就可以打消寻求单方面以强制方式改变秩序的企图,转而寻求“共有利益”。共有利益成为支撑转型期国际秩序走向和平与稳定的支轴。这种共有利益可以塑造地区内成员的共有意志,进而转化为制度、规则等“结构”,一旦这样的“结构”获得确定,它将独立地对行为者产生“规范”作用。
本书在分析中一方面强调东亚国际秩序是由“共有利益”来建构的,而共有利益包括既有的、物质的成分,也包括塑造的、社会性的成分;另一方面也强调东亚国际秩序反过来影响和重建行为体的行为方式。这是一种简约的施动者—结构的分析方法。从施动者与结构分析方法看,行为体一旦创造了结构,结构就开始独立存在,它反过来影响以后的行动。社会结构创造了行为体,并赋予行为体权力;行为体也可以出于它们自身的理由去推翻结构。在任何既定的情形下,两者都起了一定的作用。然而,既然这个结构是可以被推翻的,那么这个结构应当更多地体现在适应行为体而不是“主宰”行为体的行为。由于冲突通常不是一种最好的选择,行为体为了避免冲突,可以修订或重新构建“结构”,将冲突的必然性化解或弱化,然后通过新的结构发挥其能动性来调节行为体之间的关系。
对东亚未来可能形成何种新秩序的问题,本书分析了以下三大国际关系理论流派的不同国际秩序观。
一是从传统的均势即结构现实主义的角度来分析。这一流派主要从力量对比的变化分析东亚秩序的变迁。权力因素主要是指在国际秩序建设、维持和转换过程中的力量分配。即东亚秩序是建立在力量对比的基础上的,如果力量对比发生变化,就可能引发该地区秩序的调整,未来东亚秩序如何,取决于各方力量的消长。
二是从制度建设即新自由主义角度来解析。规则和机制因素主要是指国际秩序的构建、维护中所应遵循的规范和需要受到的制约。遵守规则,在公认的机制规范下行动,实际上也是自身力量的增强和扩张;反之,就会导致自身力量的损害和削弱。制度建设是增信释疑的重要手段和载体,在塑造国际秩序上起着重要作用。制度建设近来发展十分迅速,而且日益成为东亚新秩序重要的缔造手段之一。对于东亚来说,制度建设是相对新的领域;过去东亚国家担心受束缚,对制度建设有意无意地忽视或回避。中国发展后,通过与东亚国家的机制建设,构筑更多的制度性安排与网络,从中可以得到可靠的、长远的利益,并展现“良性自律”。
三是从认知的变化即建构主义视角来分析。身份认同产生文化认同,填补认同鸿沟,有助于增进彼此的信任和接受程度。反之,认知的差异导致战略猜疑的增加,如中日之间的认知问题偏差较大,存在严重的“认同落差”——将对方的大国地位视为威胁,这使中日之间的结构性障碍难以消除。认知的培养和强化有助于重构一个和平、稳定的东亚新秩序。
上述三种范式各有其侧重,但似乎都难以解释东亚复杂的政治生态关系,更遑论指导该地区塑造新的秩序,因此需要有新的范式作为东亚未来秩序的指向标。虽然东亚的地区秩序正在发生巨大而深刻的变化,然而,任何一种单一的分析方法都不能准确地把握或理解这种变化,现实主义会“过分简单化,有时是危险的”,而自由主义“同样难以成为一种有效的分析范式”。一种国际秩序稳定与否,取决于它所能达到的协调各成员的安全需要与它们的利益需要的平衡程度。如果没有一个国家认为力求变革国际体系是最有利可图的,这种体系就是稳定的;如果可望得到的利益大于所需付出的成本,一个国家就将力图变革这一体系。维也纳秩序维持了100年,凡尔赛秩序维持了20年,雅尔塔秩序存在了40年,冷战秩序也只存在了半个世纪。因此在考察任何新的范式时,最终都得落脚在它对东亚国际新秩序的转换有何现实意义与前瞻意义。在此基础上,本书分别讨论了东亚可能出现的几种秩序,认为最有前途的将是多边主义秩序。
本书在分析秩序转型时,分别审视了现实主义、自由主义与建构主义三大理论范式,发现任何一种范式均不能回答如何在转型中保持东亚秩序稳定的问题,也无力解释当前东亚秩序出现的“和平转型”现象,更缺乏对于未来东亚秩序的演变特别是中国的崛起与东亚秩序相互塑造方面的指导意义。原因是一个关键要素——“共有利益”的生成与塑造——被忽视了,这个要素也是权力、制度及身份三大要素和国际秩序建构之间的有机联系点。正是“共有利益”回答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当某个地区的力量对比出现变化,原有的秩序被打破,向新的秩序过渡时,该地区的秩序还能保持大体稳定与和平,而没有出现混乱或战争?这是因为在这个转型期,各方的行为都在有意无意地塑造和分享“共有利益”。
“共有利益”的培育和拓展是完全可能实现的。“共有利益”既是物质的、给定的,同时又是社会的、可以建构的,它成为平衡各方关系的稳定器和压舱石,也是化解东亚安全困境的关键途径之一。
东亚秩序的转型与构筑需要克服东亚的安全困境。东亚的转型阶段到底要多长?谁也无法知道。然而,在转型阶段必然出现焦虑感、危机感、不确定感、怀疑感、否定感……这可称为秩序“转型综合症”。安全困境在此期间将更加尖锐地表现出来。这就是说,在国际无政府状态下,主权国家行为体之间因相互缺乏信任和彼此猜疑、出于各自安全目的而扩大军备实力,最终导致东亚地区国际关系中安全普遍缺失,这种安全困境是对东亚和平的威胁。而国际新秩序或转型时期的国际秩序的稳定取决于和平与公正之间的平衡点。推动国际新秩序形成的动力是各个国家对自身国家利益的追求。从理论上看,各种体系均包含着使其构成主体感到和平、威胁的程度最小化和合理的成分,“共有利益”正是这两者之间的平衡点,它决定了国际秩序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