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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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奥利弗步行去伦敦,路上他遇到一位奇怪的小绅士

奥利弗走到小路尽头的栅门,重又上了大路。这时已是早上八点。虽然他离开住的小镇已有将近五英里,他仍是跑一会儿就要在树篱后面躲藏一会儿,生怕有人追来把他抓回去,这样直到中午。然后,他坐在一块里程碑的旁边歇息,第一次开始考虑自己该去哪儿谋生。

他身旁的那块石碑上用大号字体标明,从那儿到伦敦只有七十英里。这个地名在这个孩子心中唤起一连串新的念头。伦敦!——那可是个了不起的大地方——任何人,即使是班布尔先生,也不可能在那里找到他!他也常常听到济贫院的老人说,有志气的小伙在伦敦是不会受穷的,在那个巨大的城市里,有些谋生的手段,在外地乡村长大的人是想不到的。对于一个如果没人帮助,就会死在街头的无家可归的男孩来说,那正是一个合适的地方。想到这些,他跳起来,又重新上路了。

他将自己和伦敦之间的距离又缩短了整整四英里,这才想起他要遭受多少磨难才能抵达他希望的目的地。这层考虑使他放慢了一点脚步,开始盘算支撑自己走到那里的手段。他的包里有一块干面包、一件粗布衬衫和两双袜子。他的口袋里还有一个便士。那是某一次葬礼后索厄伯里奖给他的,因为他那次干得特别出色。“一件干净的衬衫,”奥利弗想道,“是非常有用的东西,两双打过补丁的袜子也是,一个便士也很有用,但在冬天要走六十五英里,这些东西还太少了。”但是与其他大多数人一样,奥利弗的思想在指出困难时虽然十分活跃、敏捷,但在提供克服困难的可行方法方面却一筹莫展。在想了半天没有得出结果之后,他把包裹换到另一只肩上,重又开始跋涉。

那一天,奥利弗走了二十英里。一路上,除开吃了一点干面包和从路边农舍讨来的几口水外,他什么都没吃。夜幕降临后,他转入一块草地,爬到一个干草堆下面,准备在那里睡到天明。开始他感到很害怕,因为风凄厉地吹过空旷的草地,而他又冷又饿,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感到孤独。但他实在走得太累了,因此不久就睡着了,忘记了所有烦恼。

第二天早晨起来时,他感到身子发冷、四肢僵硬。他的肚子饿得很厉害,不得不在路过的第一个村子用那个便士换了一只小面包。他只走了十二英里天就黑了,他的脚很疼,双腿瑟瑟发抖,支撑不起身子。在阴冷潮湿的野外度过了又一个夜晚后,他的情况更糟了。当天亮后他再次启程时,他几乎已经寸步难行了。

他停在一个陡坡下面,等到一辆公共马车驶来,向外座上的乘客乞讨。可是很少有人理他,而那些告诉他等到马车爬上山顶再给他钱的旅客,其目的也只不过是想看看,他为了半个便士能够跑多远的路。可怜的奥利弗尽可能地跟在马车后面,但由于劳累和脚痛,他力不从心,慢慢地落在了后面。外座上的乘客见此,将拿出来的半个便士又塞回口袋,同时宣称他是一个懒小子,不值得他们施舍。于是,马车辚辚地扬长而去,只留下一团飘飞的尘土。

一些村子竖着大型的油漆牌,警告所有在这个地区乞讨的人,会把他们送进监狱。这将奥利弗吓得不轻,他总是尽快地离开这些地方。在其他村子,他常常站在客店的院子旁边,哀伤地看着每一个路过的人,但女店主通常认为他是来偷东西的,叫来某些在周围闲荡的送信的男孩,将他赶走了事。如果他在农家乞讨,十有九次得到的是放狗咬他的警告。当他在店铺出现的时候,店里人便会谈到牧师助理,奥利弗吓得心都快要跳出来了。这就是他常常几个小时在这些地方的遭遇。

事实上,如果不是一位好心的税收征管员和一位仁慈的老太太,奥利弗的苦难可能已经结束,就像他母亲所经历的那样。换句话说,他很有可能倒毙在那条国王的大路上。但是收税员用面包和奶酪招待他吃了一顿;而那位老太太因为自己有个遭遇海难的孙子正光着脚丫在地球的某一个地方流浪,十分同情这个可怜的孤儿,不仅给他提供了她所有的那一点点食物,而且还给了他许多亲切与温柔的话语,流了许多同情和怜悯的眼泪,这些比他遭受的所有苦难都更深地铭刻在他的心里。

在离开他的出生地的第七个清晨,奥利弗蹒跚地走进一个叫作巴尼特的小镇。所有的窗户都还关着,街道上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起来做生意。太阳正在升起,光芒四射,但阳光只能更加显出这个坐在一个门前台阶上,双脚流血、满身尘土的孩子的孤独和凄凉。

慢慢地,窗板卸下来了,百叶窗也拉了起来,街上开始有人来往。少数人停下来看他一两眼,或者在匆匆经过时转过头来盯他一下,但没有人来帮助他,或者费心问问他怎么到这里来的。他无心乞讨,就那样坐在那里。

他在台阶上蜷缩了一段时间,惊讶于这儿有这么多的小旅馆(在巴尼特,每两座房子就有一家或大或小的旅店),无精打采地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马车,心里想这是多么奇怪的事情:他鼓起与他的年龄不相称的勇气和决心,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才赶完的路程,这些马车几个小时就轻轻松松地走完了。这时,他注意到一个几分钟前漫不经心地走过他面前的男孩,这时又踅回来了,正在街对面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他开始没太在意,但那个男孩以同样的姿势一直盯着他看,于是,奥利弗也抬起头,反过来盯着他看。不久,那个男孩横穿过街道,走到奥利弗面前,说:

“喂,小老弟,出了什么事?”

向徒步远行的奥利弗发问的男孩与他年龄大致相当,模样却是他见过的最古怪的一个。他长着狮子鼻,扁平的额头,其貌不扬,浑身脏得没人愿意看,但是却偏要摆出成年男子的姿势与派头。相对于他的年纪,他的身材矮了一点,长着一双罗圈腿,一对小而丑陋却很尖利的眼睛。他的帽子歪歪地顶在他的头上,时刻都有掉下来的危险,而且如果不是帽子的主人掌握了一种技艺,不时地将脑袋抖动一下,使帽子重归原位,它早就掉下来了。他穿一件长及脚踝的男人外套,外套的袖口挽到肘窝,使双手露在袖外,其目的明显是好让它们插进灯芯绒裤子的口袋里,现在它们就停在那里面。总之,这是一个少见的妄自尊大、好摆架子的小绅士,身高四英尺六英寸,或许还不到,脚蹬一双笨重的半统靴。

“喂,小老弟,出了什么事?”这位陌生的小绅士对着奥利弗说。

“我很饿,也累了,”奥利弗回答说,眼中含着泪水,“我走了很远的路,这七天我一直在走。”

“走了七天!”小绅士说,“啊,我明白了,是喙子[1]命令的,是吧?不过,”他发现奥利弗惊讶的神情,又补充说,“我估摸你不知道‘喙子’是什么吧?我的小嫩仔。”

奥利弗温和地回答说他一直听到的都是用这个词来描绘鸟的嘴巴。

“我的老天,你真的嫩呀!”小绅士叫道,“哎,‘喙子’就是地方治安官;当治安官命令你走的时候,那就不是向前走,而是向上升,而且不会再下来[2]。你踩过踏车[3]没有?”

“什么是踏车?”奥利弗问。

“什么是踏车!嗨,踏车——踏车当然就是占地很少,可以装在石瓮[4]里工作的那种东西。而且总是在人们生活不景气时它就兴旺,人们生活景气时就不兴旺,因为那时他们就找不到人手了。啊,对了,”小绅士说,“你想呷东西了吧?没问题。我自己的腰包也不鼓,只有一先令加个鹊儿[5]。不过,车到山前必有路,我来掏钱买单。好啦,站起来,开步走!”

小绅士扶奥利弗站起来,带着他来到附近的一家杂货零售店,在那里买了不少熟火腿和一根两磅重的面包,或者用他自己的话说,“四便士麸子”。他巧妙地在面包上挖了一个洞,掏出了一些面包心,将火腿塞进去,用这个办法,使火腿保持干净,不沾灰尘。然后,将面包挟在胳膊下,小绅士走进了一家小客店,引着奥利弗来到客店后面的小酒吧。在那里,这个神秘的少年要了一壶啤酒,奥利弗在这位新朋友的吩咐下,敞开肚皮开心地吃了很久。在这个过程中,那个奇怪的少年不时专注地看他一眼。

“准备去伦敦?”奥利弗吃完之后,这个奇怪的少年说。

“是的。”

“有住的地方吗?”

“没有。”

“钱呢?”

“没有。”

奇怪少年吹起口哨来,在外套的宽大袖子许可范围内,尽可能地将他的双臂插进口袋里。

“你住在伦敦吗?”奥利弗问。

“是的。当我在国内时,我住在伦敦[6]。”少年回答说,“我想今天晚上,你需要一个睡觉的地方吧?”

“是的,确实需要。”奥利弗回答说,“自从离开乡下,我就没在屋子里睡过觉。”

“不要为这点小事流猫尿。”小绅士说,“我今晚得赶到伦敦。我认识住在那里的一位可敬的老先生,他会让你住在那里,不要你任何东西,也不找你要零钱。当然,要有一位他认识的先生将你引荐给他。可他认识我吗?啊,不认识!一点不认识!根本不认识,当然不认识!”

小绅士边说边将啤酒喝完。他说时面带微笑,似乎是在暗示后面几个短句是开玩笑的反语。

这一为他提供栖身之所的意想不到的建议实在太诱人了,奥利弗无法拒绝,何况接着小绅士又向他保证,刚才提到的那位老先生一定会马上为他提供一份合适的工作。这使得谈话更加友好,更加推心置腹。从谈话中,奥利弗得知他的朋友名叫杰克·道金斯,深得前面提到的那位老先生的宠爱和保护。

道金斯的外表无法充分说明他的保护者已为自己的被保护人谋得了舒适的生活。但由于道金斯说话相当随意、口无遮拦,加之他又承认,在他的亲密朋友中间,他还有一个更加出名的绰号,叫作“机灵的逮不着”[7]。奥利弗由此推断,从他这种放荡不羁、漫不经心的性格来看,他的恩人对他的教诲看来都白费了。有了这个印象,他暗下决心,要尽快给那位老先生留下一个好的印象,如果他发现逮不着还是本性不改——他已认定他多半会这样,他就要谢绝与他进一步交往的荣幸。

由于杰克·道金斯反对在天黑前进入伦敦,他们到达艾斯林顿收费站时已经将近十一点了。他们穿过安琪尔进入圣约翰路,沿着那条小街走到赛德勒泉水剧院,通过艾克斯毛斯街和柯皮斯路,走过济贫院旁的小院子,穿过旧时叫作洞中的霍克利的古迹,然后进入小番红花山,再进入大番红花山。逮不着在这里走得飞快,并叫奥利弗紧跟着他。

尽管奥利弗需要全神贯注,才能盯住他的领路人,但在走的过程中,他还是忍不住对路过的地方投上匆匆的一瞥。他从未见过如此肮脏、穷酸的地方。街道十分狭窄,泥泞不堪,空气中充斥着一种恶臭。街道两边有许多小店,但里面唯一的商品似乎就是成堆的孩子。在这样的深夜,他们还在门口爬进爬去,或者从屋里发出阵阵叫喊。在这一片凋零之中,唯一兴旺的地方似乎就是酒店,处于社会最底层的爱尔兰人在里面直着嗓门又喊又叫。顺着从大街这里那里分岔出去的看不见天的小巷和院子,可以看见一簇簇挤在一起的屋子,一些醉酒的男女正在污秽中打滚儿;在几家屋子的门洞里,一些面相不善的汉子正小心翼翼地闪现,显然正在准备从事某种不良或有伤大雅的勾当。

奥利弗正在考虑是否偷偷溜掉为好,他们已经到了山脚下,他的向导抓住他的胳膊,推开菲尔德巷附近一幢房子的门,把他拉进过道,随手把门关上。

逮不着吹了一声口哨,下面一个人应声喊道:“喂!”

“顶呱呱加满贯!”逮不着回答说。

这大概是表示一切正常的口令或暗号,因为接着就有微弱的烛光在过道尽头的墙上闪现,一张男人的脸从年久失修的旧厨房楼梯的缺口处探出来。

“你们有两个人,”那个男人说,将蜡烛往外伸出一点,另一只手遮在眼睛上面,“另一个是谁?”

“一个新伙伴。”杰克·道金斯回答,推着奥利弗向前走。

“他从哪儿来?”

“格陵兰[8]。费金在楼上吗?

“在,他正在整理手帕。上去吧!”蜡烛缩了回去,脸也消失不见了。

奥利弗一只手被他的同伴紧紧抓住,另一只手摸索着,吃力地登上黑暗而破旧的楼梯,他的向导却走得非常自如和迅速,说明他对这里非常熟悉,轻车熟路。他推开密室的门,拉着奥利弗走了进去。

这间房子的墙壁和天花板因为年深月久、满是污垢而变得乌黑。炉火前摆了一张松木桌子,桌上有一支插在姜汁啤酒瓶里的蜡烛,两三只白镴壶,一条面包,一块黄油和一只盘子。一只煎锅用绳子固定在壁炉架上,正在炉火上煮着香肠;一个年龄很大的干瘪犹太老头手拿烤叉站在旁边守着。他那恶棍似的长相和令人厌恶的面孔被一头乱蓬蓬的红色头发遮盖着。他穿着一件油乎乎的法兰绒长袍,领子敞开着。他的注意力似乎同时摆在煎锅和晾衣架上,那个架子上挂着很多丝质的手帕。地板上一个挨一个地铺着几张由旧麻袋构成的床铺。桌子周围坐着四五个男孩,年纪不会比逮不着大,却摆出中年男人的神态,喝着烈酒,抽着陶制的长烟斗。当逮不着跟老犹太人耳语几句的时候,这些小男孩都围着他们的伙伴,然后转过身来对着奥利弗露齿而笑。老犹太也龇牙一笑,烤叉拿在手里。

“这就是他,费金,”杰克·道金斯说,“我的朋友奥利弗·特威斯特。”

老犹太又龇牙一笑,对着奥利弗深深地躹了一躬,然后拉起他的手,表示希望有荣幸和他成为至交。这时,那些抽着长烟斗的小绅士们也都走过来围着他,十分用劲地握住他的两只手,特别是那只拿着小包裹的手。一位小绅士十分殷勤要替他挂帽子,另一位觉得他太累了,热心地将手伸进他的口袋,以省去他在睡觉前清空自己口袋的麻烦。如果不是老犹太的烤叉左一下右一下地落在这些热心小伙的肩膀和头上,这些斯文之举可能还要继续下去。

“见到你我们非常高兴,奥利弗,非常高兴。”老犹太说,“逮不着,把锅里的香肠拿出来,搬个桶子到火边给奥利弗坐。噢,你在瞧那些手帕!哈,亲爱的!它们太多了,是不是?我们刚将它们找出来,准备拿去洗,就这么回事,奥利弗,就这么回事。哈!哈!哈!”

这位快活的老先生的后几句话得到了他前程远大的高足们热烈欢呼。他们就在这种热闹的氛围中去用晚餐。

奥利弗吃完了自己的一份,老犹太又为他调了一杯掺水杜松子酒,并告诉他必须马上喝下去,因为别的人还等着用这个平底的杯子。奥利弗按照他的要求喝光了酒。之后不久,他感到自己被人轻轻地抬到一张麻袋铺位上,并且很快沉入了梦乡。

注释:

[1]英文原文是Beak,本义指猛禽、甲鱼等的嘴,英国俚语也用来指称治安官、法官。

[2]指上绞架。

[3]踏车,一种惩罚囚犯的工具。

[4]石瓮,指监狱,19世纪以前的英国监狱一般是用石头造的。

[5]鹊儿,半便士的俚称。

[6]少年这样说,既有炫耀自己出过国的意思,也暗含“只要不流放到国外服苦役”的意思。

[7]“逮不着”的原文是“Dodger”,与道金斯的原文“Dawkins”读音有点类似。

[8]格陵兰(Greenland):英语中是“绿地”的意思,“绿”有嫩的含义。这里暗指奥利弗是新手。